A. 怎樣在境外注冊公司啊
依照我國法律規定,注冊在國內的公司,有穩定而充足的外匯資金來源,且有一定的生產技術和經營能力的可以依法申請設立境外公司。在境外注冊公司後,公司的財務決策的等還需要國內負責人來決定。
【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境外注冊中資控股企業依據實際管理機構標准認定為居民企業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二條
境外中資企業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二款和實施條例第四條的規定,應判定其為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居民企業(以下稱非境內注冊居民企業),並實施相應的稅收管理,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徵收企業所得稅。
(一)企業負責實施日常生產經營管理運作的高層管理人員及其高層管理部門履行職責的場所主要位於中國境內;
(二)企業的財務決策(如借款、放款、融資、財務風險管理等)和人事決策(如任命、解聘和薪酬等)由位於中國境內的機構或人員決定,或需要得到位於中國境內的機構或人員批准;
(三)企業的主要財產、會計賬簿、公司印章、董事會和股東會議紀要檔案等位於或存放於中國境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