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時候才能對未成年人金融犯罪單獨立法
這個不需要單獨立法
而且也不可能
因為涉及犯罪的只能適用刑法
不需要單獨立法是因為,
未成年人金融犯罪按總則相關規定處理就可以
Ⅱ 中經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中心動態
◆2015年8月10日,全國貴金屬流通管理委員會成立儀式暨貴金屬行業自律大會在中央電視台梅地亞新聞發布中心隆重舉辦。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標准化研究院、中國流通行業管理政研會、中國金融辦工作委員會等領導出席,中經商品交易中心作為副會長單位出席會議。
◆2015年8月8日 首屆全球金融合作論壇在重慶悅來國際會議中心盛大召開並圓滿落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原主席周道炯進行開幕致辭,重慶市政協副主席李鉞鋒宣讀十一屆全國政協副主席白立忱賀信,中國產業經濟促進會會長王治國、中國經濟網總編輯崔軍、中國生產力學會副會長江文填發表致辭。
◆ 2015年7月21日廈門市人大常委開展執法檢查視察工作會議 中經商品交易中心特邀出席
◆ 2015年6月12日 第七屆海峽論壇·第四屆海峽金融論壇暨自貿時代下的兩岸金融互通與交易創新專業論壇在廈門召開,廈門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竇希銘、台灣經濟研究院院長林建甫出席並發表致辭。論壇現場,中經商品交易中心與湯森路透簽訂戰略合作協議、與中國銀行簽署全面結算會員合作協議。
◆ 2015年5月16日 工信部領軍人才全國商委會代表團赴中經商品交易中心進行商訪,雙方就各自發展領域、商業模式、經驗推廣等問題進行了溝通與交流。
◆ 2015年5月10日 北京大學中經商品交易中心2015大宗商品研修班圓滿落幕。
◆ 2015年4月1日 中經商品交易中心銀生利增值貼息服務2015年第二期推廣正式啟動,客戶可享預期年化收益率由5.3%上升至5.8%。
◆2015年3月28日 由一方集團主辦、中經商品交易中心協辦的2015高端財富投資論壇在江蘇常州召開。
◆ 2015年03月27日 中經商品交易中心成都會員服務中心成立授牌儀式舉行。
◆ 2015年02月06日 中經商品交易中心福州會員服務中心掛牌成立。
◆ 2014年12月23日 中經商品交易中心廣州會員服務中心正式掛牌成立。
◆ 2014年12月15日 第三屆金磚國家財經論壇在北京召開,中經商品交易中心及會員單位代表一行獲邀出席盛會,並在論壇現場接受了來自媒體的訪問。
◆ 2014年12月13日 首屆中國新經濟發展論壇圓滿落幕,本次論壇由中經商品交易中心聯合日月同輝集團主辦、福建盛天國際有限公司承辦,主題聚焦「新經濟與新常態下的經濟轉型」。
◆ 2014年11月17日中經商品交易中心總裁馮春、副總裁廖志忠帶領考察小組赴山西對華瑞世紀集團展開工作考察,雙方就煤炭掛牌上市事宜進行了意見交換及研討協商。
◆ 2014年11月14日,中國金融論壇在北京召開
2014年11月14日,中國經濟網、中國金融認證中心、中經商品交易中心聯合主辦了「2014 中國金融安全論壇」。
在論壇上,中國金融認證中心與中經商品交易中心的進行了簽約儀式,中國金融認證中心總經理季小傑女士和中經商品交易中心總裁馮春先生上台簽約。
多位業內專家共同解讀互聯網交易與金融安全的創新與挑戰,並就「互聯網交易與金融安全」這一主題展開深入的思考、交流、探討。
◆ 2014年10月中經商品交易中心網上營業廳上線
2014年國慶期間,中經商品交易中心網上營業廳正式向廣大投資者開放。
◆ 2014年10月01日,中經商品交易中心推出客戶增值服務「銀生利」貼息優惠
中經商品交易中心針對白金賬戶推出了「銀生利」增值貼息服務,每日結息、復利計算、年化收益率達4.65%等特色立刻吸引大批投資者關注。
◆ 2014年09月28日,中經商品交易中心赴004號會員單位中經匯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進行全面驗收。
◆ 2014年09月25日,中經商品交易中心委派驗收小組赴026號會員單位進行為期兩天的全面開業驗收。
◆ 2014年09月23日中經商品交易中心客戶交易端完成升級
◆ 2014年09月17日中經商品交易中心交易中心第一版宣傳片發布
作為國家事業單位控股的全國唯一中字頭交易中心和兩岸金融服務中心重點項目,中經商品交易中心享有得天獨厚的配套資源及稅收優惠政策。隨著會員單位不斷增加,交易中心將陸續在上海、深圳、成都設立會員服務分支機構,布局全國市場服務優質客戶的同時不斷自我提升,全力打造一個面向全國市場、視野開闊、專業高效的新一代交易中心!
◆ 2014年09月15日現貨白銀9995(國標二號銀),即AG100KG產品上線
2014年09月05日,中經商品交易中心驗收小組赴深圳對003號會員單位福建中宏鉅貴金屬經營有限公司進行現場驗收。
◆ 2014年08月28日中經商品交易中心驗收小組赴武漢對002號會員單位福建中貴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進行現場驗收培訓指導。
◆ 2014年8月26日中經商品交易中心驗收小組赴武漢對007號會員單位廈門鈺堃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進行現場驗收培訓指導。
◆ 2014年08月20日中經商品交易中心委派驗收小組赴006號會員單位廈門晟途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進行全面開業驗收,驗收工作獲得圓滿成功。
◆ 2014年07月31日中經商品交易中心交易系統正式啟用
◆ 2014年07月09日中經商品交易中心驗收工作小組赴008號會員單位國誼(廈門)投資有限公司進行為期兩天的驗收復核工作
◆ 2014年07月01日中經商品交易中心官方微信正式上線
◆ 2014年06月16日第三屆海峽論壇分論壇之「大宗商品交易與國際定價權」暨中經商品交易中心開幕論壇在廈門召開。
16日上午,作為第三屆海峽金融論壇分論壇之一,中經商品交易中心開幕論壇暨「大宗商品交易與國際定價權」論壇在廈門召開。國內經濟學家,相關部門領導,中經商品交易中心戰略合作單位代表、金融類合作單位代表及國內主流報刊、電視、網路媒體代表等各界人士出席本次論壇。
◆2014年06月15日中經商品交易中心揭牌
6月15日,第六屆海峽論壇·海峽金融論壇在廈門召開。廈門市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林國耀(左二),廈門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郭金煉(左一),《經濟日報》副總編輯林躍然(右二),中經商品交易中心總裁馮春(右一)攜手為中經商品交易中心啟動揭牌。
◆2014年06月06日中經商品交易中心官方網站正式上線
◆2014年1月正式獲廈門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
◆2013年09月08日中經商品交易中心落戶中國·廈門
第十七屆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上,中國經濟網總編輯崔軍作為代表與各方簽署協議,確定中經商品交易中心落戶中國·廈門。
Ⅲ 2016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的報告形成
千錘百煉成報告
實際上,政府工作報告從起草,到提交人大會議審議,就是一個發揚民主、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凝聚民心的過程。 報告接下來進入密集徵求各方面意見階段。整個流程是這樣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先討論一遍,修改後提交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討論,再次修改後形成徵求意見稿召開國務院全體會議討論,並將其發往各省區市和中央黨政軍群各部門徵求意見。
與此同時,國務院總理主持召開座談會,分別徵求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負責人和無黨派人士,經濟、社會各界專家學者的意見。在匯總各方意見修改後,再送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討論並作修改。 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規定,代表審議政府工作報告,有三種會議形式:大會全體會議、代表團全體會議、代表團小組會議。
起草組將集納起來的審議意見和建議進行認真整理、吸收,並對報告再度進行推敲和修改,報總理審定。
「審議、討論報告的過程,其實也是一個凝聚共識、統一思想的過程。」李鉞鋒委員說,大家認真閱讀報告,深刻理解報告,對政府行政的思路和部署有了總體的把握,同時又在這個過程中充分表達了意見,「表決通過的報告,就是達成共識後的共同行動,熔鑄了國家的意志和人民的意願。」
Ⅳ 不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職權
生活中,我們經常會聽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等名稱,那這個全國人大常委會到底是什麼呢?它的職權是什麼呢?相信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完全了解這一機構的組成和職權,很多時候都是大家聽說的多,但是了解的甚少。那麼就由小編為您一一講解,消除大家的疑惑。
1、立法權。
依據現行憲法的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全國人大共同行使立法權。主要包括:制定和修改除應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進行部分補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該法律的基本原則相抵觸。這樣,除了憲法和基本法律外,大量的立法工作都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承擔。
2、憲法和法律的解釋權。
解釋憲法,即對法律條文本身需要進一步明確界限或作補充規定而作的立法解釋。這樣便於從立法的角度及時回答和解決憲法和法律實施過程中提出的問題,保障憲法和法律的准確實施。
3、憲法實施的監督權。
現行憲法除規定全國人大監督憲法的實施外,還賦予全國人大常委會以監督憲法實施的職權。全國人大常委會是全國人大的常設機構,由它行使這一職權,便於對憲法的實施進行經常性的監督。這對於保障憲法的實施具有重大意義。
4、對其他國家機關工作的監督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等國家機關的工作;撤銷同憲法、法律相抵觸的行政法規、決定和命令;撤銷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的同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地方性法規和決議。
5、對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人事任免權。
6、對國家生活中重要問題的決定權。
7、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除上述職權外,全國人大常委會還有權執行全國人大授予的其他職權。如:主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召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會議,聯系全國人大代表,並組織他們視察,在全國人大閉會期間,領導各專門委員會的工作,等等。
由此可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人民行使權力的機構,也是對國家至關重要的機構。並且,這一機構的職權多種多樣且十分重要,希望大家在看完這些後,對這一機構能有全新的認識,同時也認識到人民對國家也是至關重要的。
Ⅳ 重慶律師事物所按年創收能力排名前十五位的律師事物所是哪些
相信這個名單對你很有幫助:)
附一:
「重慶市優秀律師事務所」名單
(排名不分先後)
重慶渝和律師事務所 重慶千禧年律師事務所
重慶星全律師事務所 重慶索通律師事務所
重慶升騰律師事務所 重慶平正律師事務所
重慶紅岩律師事務所 重慶合縱律師事務所
重慶榮東律師事務所 重慶天之合律師事務所
重慶新合律師事務所 重慶渝萬律師事務所
重慶江州律師事務所 重慶靜升律師事務所
重慶中豪律師事務所 重慶麗達律師事務所
重慶新源律師事務所 重慶百君律師事務所
重慶繼維律師事務所 重慶元炳律師事務所
附二: 「重慶市誠信執業百優律師」名單
(以姓氏筆畫為序)
刁太國 坤源律師事務所 馬 雲 索通律師事務所
馬永兵 渝和律師事務所 孔祥彬 中世律師事務所
文 莉(女) 中柱律師事務所 王 衛 渝東律師事務所
王 勇 元同律師事務所 王 真 瑞正律師事務所
王 楠 紅岩律師事務所 王 黎(女) 市法律援助律師事務所
王大偉 渝新律師事務所 王世昌 宏聲昌渝律師事務所
王興輝 合益律師事務所 王國民 智圓律師事務所
鄧永柱 中柱律師事務所 鄧先偉 鼎典律師事務所
鄧繼為 繼維律師事務所 甘偉宏 學苑律師事務所
龍雲輝 康實律師事務所 任敏傑 升騰律師事務所
劉 蘇 高山律師事務所 劉興全 星全律師事務所
向 東 德正天澤律師事務所 孫發榮(女) 聚興律師事務所
孫 渝 百君律師事務所 朱 姝(女) 名珠律師事務所
朱代恆 原野律師事務所 朱占亮 渝萬律師事務所
朱傳玉(女) 大新律師事務所 朱紅剛 紅剛律師事務所
嚴崇偉 欣力律師事務所 何海靈 天宇三星律師事務所
余止戈 止戈律師事務所 佟 華(女) 君之合律師事務所
吳 強 海外律師事務所 吳險峰 升騰律師事務所
吳曉琴(女) 江州律師事務所 吳繼東 榮東律師事務所
吳豫秋(女) 索通律師事務所 宋 濤 中豪律師事務所
宋衛東 華升律師事務所 宋小江 平正律師事務所
張 華 華立律師事務所 張 紅(女) 龍寶法律援助律師事務所
張 利(女) 利君律師事務所 張 樺(女) 峽陽律師事務所
張 涌 中豪律師事務所 張元炳 元炳律師事務所
張 弘 志和智律師事務所 張興安 渝萬律師事務所
張興揚 聖石牛律師事務所 張樹森 樹深律師事務所
張勝強 渝萬律師事務所 李小平 興忠律師事務所
李志平 志平律師事務所 李榮華 合州律師事務所
李鉞鋒 永和律師事務所 李盛祥 紅岩律師事務所
楊 濤 季霖律師事務所 楊文志 志同律師事務所
楊興金 渝和律師事務所 楊旭來 東方聯合律師事務所
楊澤延 百君律師事務所 楊家學 偉豪律師事務所
邱明哲 龍行律師事務所 陳 昊 志同律師事務所
陳銳偉 千禧年律師事務所 周紅升 萬州區法律援助律師事務所
周伯秋 益安律師事務所 周和建 新源律師事務所
林正偉 星全律師事務所 羅萬忠 萬忠律師事務所
羅正宇 太宇律師事務所 胡延非 渝經律師事務所
胡燕瑜(女) 智博律師事務所 唐 波 環法律師事務所
徐麗霞(女) 麗達律師事務所 莫新耀 中力律師事務所
袁 藝(女) 霧都律師事務所 袁小彬 中豪律師事務所
常永春 索通律師事務所 梁向陽 聚興律師事務所
黃大華 奉節縣法律援助律師事務所 黃光界 光界律師事務所
黃慶華 德正天澤律師事務所 黃淑蓉(女) 天之合律師事務所
黃魯川 中柱律師事務所 喻 弘 弘平律師事務所
彭 靜(女) 靜升律師事務所 曾凡瑛(女 ) 佳士律師事務所
程地泉 征程律師事務所 韓德雲 索通律師事務所
魯爭鳴 合縱律師事務所 魯 磊 合縱律師事務所
賴 野 新隆基律師事務所 熊 昭(女) 天之合律師事務所
熊伯明 新合律師事務所 黎 耘 海外律師事務所
戴 靜(女) 民順律師事務所 魏紅兵 榮東律師事務所
Ⅵ 推動城市管理發展為什麼需要綜合執法
推動現代城市管理、實現城市精治共治法治,必須以綜合執法監察制度構建為依託,構建完善橄欖型現代城市治理體系。《城市管理三維結構視野下的城管綜合執法與監察》一文分析了城市管理復雜性背景下的綜合執法與監察演進歷程和發展趨勢,指出推進綜合執法監察一體化是推動智慧城市管理、完善現代城市治理體系的必然選擇。
城市綜合管理及執法監察是伴隨城市化、市場化進程的發展,特別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隨著城市建設的提速、傳統計劃經濟、單位制的瓦解、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起來的。計劃經濟、單位制的瓦解逐步催生了一系列社會、市場主體,使得傳統的全能政府對體制內單位控制管理模式失效,市場經濟轉型及單位人向社會人的轉變帶來了一系列社會問題,市容環境「臟、亂、差」和私搭亂建、違法建築等社會問題愈加嚴重,基礎設施服務不足的矛盾也較突出。城管監察的早期制度城建(市容)監察正是在這個背景下產生,從監督檢查和規范社會人在城市建設管理中的社會行為入手,進而規范各類相關主體的市場行為,強化相關單位及組織個人的城市建設管理責任履行。
城市建設發展的初期,城市從無到有,城市的規劃建設是城市發展的首要問題。隨著建設的深入發展,規劃建設的管理問題逐步提上日程,同時也出現了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公用事業發展等城市運行中城市作業服務監管等問題。為加強城建管理,城建(市容)監察開始建立,從市容環境入手,逐步擴大到城市建設綜合性管理。城市的復雜性和現代化推進了城市管理的專業化,隨著市容環衛、園林綠化、市政交通、供排水、燃氣、供熱等城市建設管理與執法監察機構相繼成立,城市專業化發展使得城市作為復雜巨系統的綜合管理問題愈加突出並被逐步認識,專業分治導致城市管理諸多亂象,如「七八個大檐帽管不了一個小草帽」、「看得見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見」 。強化綜合執法監察逐步成為城市管理領域的共識。特別是隨著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推進以及奧運城市運行監測的探索和實踐,城市綜合運行管理逐步得到重視,城市管理領域的綜合執法得到進一步推進。
《城市管理三維結構視野下的城管綜合執法與監察》一文以城管執法監察制度為例,介紹了從城建管理監察、到城市管理監察、到城市管理監察綜合執法、到城市管理執法監察的發展脈絡,分析了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發展趨勢,指出綜合執法監察的執法監察二重性(Duality of Law Enforcement and Supervision),即執法監察的一體兩面。執法具有監察的意涵,監察具有執法的屬性。執法是指行政執法,主要強調行政處罰懲戒;監察是指通過監督檢查督促政府、市場、社會各方主體依法履責,也是廣義執法的一部分。依法治國的背景下,開展公共管理與社會治理,需要大力加強城市綜合執法,把握執法監察二重性,以服務為導向、執法為手段、監察為路徑、共治為目標,以城管綜合執法監察一體化推進依法治市,促使城市治理各利益相關方依法履責,推動城市精治共治法治。感知、分析、服務、指揮、監察「五位一體」智慧城管則是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對執法監察一體化的探索,是基於感知與分析、面向服務的執法監察一體化架構實踐,也是綜合執法在城市管理領域的必然趨勢和內在要求。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了要「優化政府組織結構。轉變政府職能必須深化機構改革。優化政府機構設置、職能配置、工作流程,完善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行政運行機制」。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是當前完善權力結構、規范權力運行、防止權力濫用的客觀需要。要通過適當分解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使決策職能、執行職能、監督職能由不同部門相對獨立行使,努力形成不同性質的權力既相互制約、相互把關,又分工負責、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並對推進綜合執法提出了明確的要求。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的召開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的出台,為深入推進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確定了原則、梳理了思路、指明了方面、提出了要求,這是新中國歷史上第一次以黨中央、國務院名義發布的關於城市管理與城管執法工作的重要文件,對推進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提出了明確要求。在城市管理中大力推進綜合執法,是構建城市綜合管理中規劃決策、審批監管等職權與監督監察、行政處罰等職權即適度分開又相互協作的橄欖型治理結構,解決城市管理復雜性治理難題,實現依法治國、社會共治的必然要求。當前在城市管理、生態環境、安全生產、市場監管等領域正在大力推進綜合執法,積極探索執法監察一體化,越來越多的研究者、實踐者在探索研究推進綜合執法監察一體化,以執法為手段、監察為路徑推進公共管理與社會治理的法治、共治、精治進程。
Ⅶ 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為什麼改怎麼改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迅猛發展,城市建設速度不斷加快,市容市貌作為城市的「面子」日新月異,城市發展的成果給人們帶來了各種愉悅的體驗,但與之相伴生的諸多問題也困擾著城市管理者。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直接面對城市中最基層民眾,承擔著政府城市管理職能中最艱辛的版塊,加之目前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制度支持體系尚不完善,經常成為媒體負面關注的曝光點。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的召開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的出台,為深入推進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確定了原則、梳理了思路、指明了方面、提出了要求,這是新中國歷史上第一次以黨中央、國務院名義發布的關於城市管理與城管執法工作的重要文件。
城管人從中央的政策文件中看到了曙光,2016年3月1日,住建部、中央編辦、國務院法制辦於聯合召開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電視電話會議規定,會議明確規定了改革時間節點要求,即:「原則上,4月底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出台具體方案,6月底前市、縣政府要拿出具體實施方案」基於此,各地躍躍欲試,但改革進程差強人意。截至7月上旬,僅四川涼山州、河北、山西、江西、北京、海口、溫州等省市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的消息見諸報端,其中有的改革意見過粗過泛,甚至有的地方存在照搬中央改革意見的嫌疑,如:《河北省關於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大量內容與中央文件重復規定;部分城市改革方案遲遲不能出台令人焦慮,筆者認為,要解決城管執法體制症結,在此次改革過程中,以下問題須高度關註:
一、自上而下VS自下而上的路徑選擇問題
該問題可具體分成兩個層面,第一層面:上層,立法先行VS基層,摸石頭過河。從建設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的角度看,行政機關設置應堅持職權法定原則,沒有法定依據不得設立行政機關;沒有法定依據,行政機關不得自行放棄、擴大或轉移其職權。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權力必須有法律的明確授權,不能自行設定,必須在法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活動。非經法律授權,行政機關不能作出行政管理行為;超出法律授權范圍,行政機關也不享有對有關事務的管理權,否則都屬於行政違法。行政機關作為國家公權力的行使者,其權力來源於人民的授予,而人民的意志是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大)以立法的形式體現,因此,行政機關的認定要建立在法律的基礎上,通過立法方式予以規范。具體到行政機關的職權、職責,具體內容又在法律規定的基礎上,由行政法規作必要補充。
重慶市政協副主席李鉞鋒表示制定一部城市綜合管理法律,使城市管理有章可循、城市執法有法可依,是有效化解城市管理難題的根本路徑,可以構建城市綜合管理法治化新格局。立法先行,才能為此次改革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第二層面:上層,先行一步,標准明晰VS基層,自主嘗試,相互取經。《指導意見》和改革推進會明確了城管執法架構,但對城管部門機構設置、領導體制、服裝標志等細節未定論,至今未公布具體標准,國家《城市管理法》遲遲無法出台,今年以來各地改革進程不一,各地機構名稱莫衷一是,如:溫州將城市管理與行政執法局更名為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北京掛牌成立了城市管理委員會,「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遑論其他。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認為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應當以法治化、規范化為切入點,著力解決阻礙制度有序運行的諸多問題。中央層面設置明確標准十分迫切。
筆者認為,自下而上則允許從地方至中央的改革模式尊重了地方政府城市管理自主權,但此次改革是全國性的,如果頂層設計標准不明確,各地按照緊張的時間節點要求,先行先試,難免「忙中出錯」,出現不一致之處,既影響城管形象,有可能導致二次改革,增加不必要的成本。改革應以國家《城市管理法》和中央改革明細標准為起點,建立改革強有力的法律制度支撐和可參照施行的樣本,自上而下實施,才有利於改革工作有序、徹底推進。中央應及時關注此問題,並盡快公布明確標准,自上而下引導改革進程。
二、管理與執法的關系問題
中央政策倡導推進市縣兩級政府城市管理領域大部門制改革,有條件的市和縣應當建立規劃、建設、管理一體化的行政管理體制,這種模式有助提高城市管理相關職責許可權協調配合的效率,但是不是全國所有城市都要進行管理和執法合一、整合一個部門的模式,
一體化是不是意味著新的城市管理職能集中於一個部門?筆者不敢苟同,若照此推論,必將推出荒唐結論:政府各職能部門「變身古代縣衙」,不必細分職責,則職能合一,一勞永逸,省去協調成本,解除相互推諉之虞。政府機構具有整體性,又因工作業務內容不同、職能的專業性,政府應按照一定的原則和序結成嚴密的系統,彼此之間形成各有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據《2015年鄭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鄭州市現有956.9萬人,市區總人口475.6萬人,建成區面積437.6平方公里,若按照《指導意見》匡定的管理職責和綜合執法權責事項要求,未來的城管執法行政執法(僅含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權責事項可能已超過900多項,若實施管理和執法合一的模式,在處罰基礎上加上龐雜的管理職能,未來的城管部門是不是顯得過於龐大?管理和執法兩方面會不會顧此失彼?部門工作效能會不會不降反升?長期以來,在我國的行政管理過程中,決策、執行、監督職能在政府與部門,或部門與部門之間配置不科學的問題眾多。重決策,輕執行;重製定政策,輕抓落實的現象比較突出,最明顯的表現就是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會議貫徹會議,導致出現「決策空轉,人心渙散」的不和諧局面。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了要「優化政府組織結構。轉變政府職能必須深化機構改革。優化政府機構設置、職能配置、工作流程,完善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行政運行機制」。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是當前完善權力結構、規范權力運行、防止權力濫用的客觀需要。要通過適當分解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使決策職能、執行職能、監督職能由不同部門相對獨立行使,努力形成不同性質的權力既相互制約、相互把關,又分工負責、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因此,要把人大、政府決策的事項落到實處,就必須有相應的政府部門去執行,各部門由過去的集決策、執行、監督於一身的機構,變為純粹的執行機構,這樣一來,就可以把權力分散開來,防止各部門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馬懷德、王柱國在《城管執法的問題與挑戰》一文中認為「一體化是指城市管理各職能部門各司其職、有效配合、監督制約到位的管理體制,
科學合理地劃分和清理城管綜合執法部門內部之間以及綜合執法部門與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管理許可權和范圍,避免職權交叉重疊現象和執法真空現象的出現」,筆者十分認同,是不是採取一體化?應充分允許地方政府實事求是,根據本地城市發展規模、程度而定,應考慮未來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方向,絕非所有城市管理職能集於一身。
三、執法局與執法隊伍的關系問題
實踐中,很多具備行政執法職能的政府部門多設置執法隊伍,執法隊伍行政隸屬關系方面作為該部門直屬機構,執法隊伍性質為獨立的事業單位法人主體,二者屬於外部上下級關系,並非內部隸屬關系,執法隊伍要履行該部門的行政執法職責,就必須履行行政委託程序。另一種行政隸屬關系則是政府部門與機關科室內部上下級關系,機關科室不具備獨立的事業單位法人資格,對外能直接以該部門名義作出。如:按照《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確認市本級行政強制執法主體的通告》(鄭政通〔2013〕1號)和《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法定行政執法主體的通告》(鄭政通〔2015〕34號)規定,鄭州市城市管理局(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作為市級行政執法主體,具備城市管理方面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方面等職能,市級雖然是城管執法主體,卻缺少內部隸屬關系的執法隊伍,無法直接開展執法活動,不能獨立履行規定的職權,必須採取委託的方式進行。實踐中,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不得不委託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監察支隊、市城區河道管理處、市政設施監理所等七個單位開展。受委託單位都具備獨立法人資格,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於2012年2月出版的《鄭州市行政機關執法職責綜覽》[2011版](第三冊)對受委託執法單位進行列舉,環保、建設、房管等很多政府職能部門均採取這種模式開展具體執法工作。城管執法是不是要繼續復制這種模式呢?筆者認為,不能認為凡存在即合理。我們如果仔細探究設置城管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制度的最初目的,就能得出否定答案,該制度是為解決多頭執法、職責交叉、重復處罰、執法擾民和行政執法機構膨脹等問題,國發〔2002〕17號規定「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應作為本級政府直接領導的一個獨立的行政執法部門,依法獨立履行規定的職權,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該部門職能配置時僅有執法職能,若不能以自己名義獨立地開展行政執法,反而要藉助第三方的執法力量開展城管執法,將背離《行政處罰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制度設計初衷,極易導致多頭執法、重復執法、行政執法機構膨脹等問題反彈。《行政強製法》第十七條第一款明確規定行政強制措施權不得委託,若執法局與執法隊伍為相互獨立的兩個機構,仍沿用委託執法的模式,城管執法行政強制權具體實施將無從談起。此次改革設置執行(執法)機構時,應盡量削減執行的層次和機構,構建扁平化政府行政機構,能由政府部門直接執行的,就不要或盡量不要設置二級機構。未來的執法隊伍應作為執法局內設隊伍,取消其獨立的事業單位法人主體資格,既符合《行政處罰法》的精神,也能明確城管執法的單位性質,充實其行使行政強制權的資格條件,避免與《行政強製法》產生沖突。
四、執法隊員身份編制問題
之前,國辦發〔2000〕63號規定「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的執法人員必須是公務員」,國發〔2002〕17號進一步明確「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的執法人員,要按照《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和其他有關規定,採取考試、考核等辦法從有關部門和社會符合條件的人員中擇優錄用」,而《指導意見》僅規定「統籌解決好執法人員身份編制問題,在核定的行政編制數額內,具備條件的應當使用行政編制」過於原則,未明確要求執法隊員必須為公務員,要求有所降低,此種規定或許是出於「精兵簡政」的良好初衷,但行政執法任務若允許非公務員或非行政編制人員承擔,將可能為協管、臨時工執法創制「合法」前提。筆者認為,城市發展體量不斷擴大,在可預測的將來,城管執法的職責會更多、任務會更重,在城管隊伍人員編制限制的前提下,「協管人員數量不得超過在編人員」的目標十分困難,協管、臨時工執法問題很難根治。盡管《指導意見》這一原則規定考慮了各地行政編制限額的實際情況,但也應創造條件使用行政編制。基於這種目標,深圳、上海的管理模式值得借鑒,《深圳市行政機關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辦法》(深府辦〔2015〕9號)、《2016年上海市公務員管理工作要點》(滬公局發〔2016〕16號)等明確、詳細地規定了城管執法隊員分類管理制度,進行了制度探索,在實踐中取得了效果,有必要推廣城市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模式,優勢有三,一是符合《公務員法》規定。行政執法類公務員主要履行行政監管、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稽查等現場執法職責的工作特點,工作內容具備專業性、特殊性,設置行政執法類職位類別,配套針對性管理、考評體系,符合《公務員法》精神。二是實現控編目的。《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控制機構編制的通知》(廳字〔2011〕22號)規定「各級黨政機關行政編制總額和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的各類專項編制員額都不得突破」,財政供養的人員只減不增是政府承諾、是硬指標,這並不等同於剝奪地方政府自主權,反而激勵地方政府在編制核定范圍內進行資源優化配置,城管執法部門工作性質以執法為主,若實施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便於壓縮不必要的管理、工勤等崗位。三是規范城管隊員管理。於相對人而言,行政執法多為損益性的,極易導致相對人不配合和負面評價,社會公眾測評卻是各地政府職能部門考核一項重要指標,但實際管理中因缺少這一類別,缺乏針對城管執法部門專門考核辦法,測評時,城管執法部門與政府職能部門處在同一起跑線,考核成績往往處於末位。長此以往,城管隊伍的積極性將受到影響。明確和規范城管隊員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模式,城管隊員身份關系的明確讓隊員執法資格問題塵埃落定,實現規范管理和制度約束,能解決基層執法部門公務員職業發展空間狹小、職務晉升困難等問題,激勵城管執法公務員更好地履職盡責。
Ⅷ 重慶市檢察院李鉞鋒什麼級別
副部長、副省長級別
1、李鉞鋒曾任台盟中央常委、重慶市委主委,重慶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正廳局長級);
2、現任台盟中央常委、重慶市委主委,重慶市政協副主席(副部長、副省長級別),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Ⅸ 遭遇重婚、家暴、遺棄怎麼辦
重婚是違法的
家暴誰打誰還說不上呢
遺棄,這個看具體情況,有的確實上不了檯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