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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地稅合並

發布時間: 2023-04-19 10:17:08

1. 國地稅合並是哪一年

國地稅合並是2018年。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對同一納稅人的稅務登記應當採用同一代碼,信息共享。稅務登記的具體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向同級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定期通報辦理開業、變更、注銷登記以及吊銷營業執照鬧州的情況。通報的具體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第十五條
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前,持有關證橡稿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冊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准或者宣告終止之日起15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納稅人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涉及改變稅務登記機關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登記前或者住所、經營地點變動前,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並在30日內向遷達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納稅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機梁彎孝關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其他機關予以撤銷登記的,應當自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者被撤銷登記之日起15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2. 簡述我國國地稅合並的意義

一、正面回答
1、可以提高征管效率,避免國、地稅之間的推諉扯皮,同時促進稅收征管的全國統一性,平衡地區差異性;
2、能方便納稅人申報及應對稅務機關檢查,減少了企業的稅收合規成本;
3、征稅系統可以對人員進行更好的配置,強化最需要加強的部門,提高稅收徵收的整體效率;
4、稅務局可以山吵一次對所有稅種統一檢查,有效避免以往對非本單位的稅收風險覺得事睜唯高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弊端等。
二、定義
國稅悉尺地稅合並是指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國稅和地稅合並以後,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政府雙重領導體制。國稅地稅合並只是部門間的合並,並不會牽扯到稅種的變化。
三、國稅局和地稅局的區別和聯系分別是什麼?
國稅局的主要是維護國家權益、實施宏觀調空所必需的稅種和關乎國計民生的主要稅種的部分稅收。地稅局則主要負責適合地方征管的稅種以增加地方財政收入。

3. 國地稅合並是哪一年

國地稅合並是2018年6月15日。

2018年6月15日上午,全國各省(自治區含櫻、直轄市)兄數級以及計劃單列市國稅局、地稅局合並且統一掛牌。2018年5月1日全國基本實現了國稅地稅業務在實體辦稅服務廳一廳通辦、網上稅務局一網辦理和12366納稅服務熱線一鍵咨詢,讓納稅人盡早享受改革帶來的便利。

2018年6月15日上午,按照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在前期做好統一思想、頂層設計、動員部署羨老首等工作的基礎上,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級以及計劃單列市國稅局、地稅局合並且統一掛牌,標志著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邁 出階段性關鍵一步。



國地稅合並的意義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國地稅在近年來不斷強化合作的基礎上進行機構合並,可以更好地踐行全心全意為納稅人服務的宗旨。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負擔的要求。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稅收制度管理的不斷深化,納稅人對國稅地稅合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必要通過國地稅機構的合並,調整優化稅務機構職能和資源配置,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為納稅人提供更加優質高效和公平便利的服務,增強納稅人的獲得感。

4. 國地稅合並是哪一年

2018年3月13日

3月13日,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根據該方案,將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後,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區、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體制。

規范統一稅收執法和服務

「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不僅凝聚起稅務系統工作合力,而且規范統一了稅收執法和服務,從根本上解決了辦稅『兩頭跑配如』、執法『兩頭查』等問題,使廣大納稅人有真切的獲得感。」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正此表示。

在省級新稅務機構掛牌前,國家稅務總局將納稅服務部門列入先行整合的4個綜合部門之一,確保服務融合先行一步:自2018年5月1日起,全國12366熱線全部實現「一鍵咨詢」,8546個辦稅服務廳實現「一廳通辦」。

一年來,國家稅務總局推出優化稅收營商環境10項硬舉措,優化企業稅務注銷程舉賣迅序、改進優惠備案方式,提出「促進民營企業減稅降負」26條具體措施,取消20項稅務證明事項,出台4大類13項52條便民辦稅服務舉措,打出服務組合拳,解決辦稅痛堵難問題,切實降低辦稅成本。

5. 國稅地稅合並的原因是什麼

蘭州財經大學財稅與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李永海博士認為,改革現行國地稅征管體制,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地稅機構合並,在新時代背景下,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是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的要求。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國地稅在近年來不斷強化合作的基礎上進行機構合並,可以更好地踐行全心全意為納稅人服務的宗旨。

二是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負擔的要求。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稅收制度管理的不斷深化,納稅人對國稅地稅合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必要通過國地稅機構的合並,調整優化稅務機構職能和資源配置,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掘簡,為納稅人提供更加優質高效和公平便利的服務,增強納稅人的獲得感。

三是落實「放管服」改革的要求。

2017年以來,國務院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不斷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通過國地稅合並,可以降低稅收征納成本,提高征管效率,推動「放管服」改革落地見效。

甘肅省委黨校馬克思主義學院副院長、經濟學教授馬應超博士認為,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的多重製度效應和政策紅利逐步顯現。

一是有助於構建優化高效統一的稅收征管體系。國稅地稅合並後,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區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判州褲制。管理鏈條縮短,稅費收入的規范性和執行上更加剛性,跡讓必將為未來稅費制度改革,統一政府收入體系、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創造條件,夯實國家治理現代化基礎。

二是有助於納稅人辦稅便利化的提升。國稅地稅合並,有望從根本上解決稅收徵收上的「兩頭跑」「兩頭查」問題,維護納稅人和繳費人的合法權益,減輕辦稅和繳費負擔,促進優化營商環境。

三是有助於稅收征管效率的全方位提升。國地稅合並之後,垂直管理體制將在很大程度上規避地稅徵收率低的問題,徵收率的提升會縮小法定稅率和實際稅率的差異,同時明確企業對納稅程度的預期,也有利於未來減稅政策能夠落到實處。

四是有助於新時代稅收征管流程再造。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不只是國稅地稅機構的合並,也是稅務部門領導體制、運行機制、管理方式、職能職責的一場深刻變革,更是執法和服務標准、業務流程等方面的集成創新。

6. 國稅和地稅合並叫什麼

法律分析:國地稅。國地稅合並是頃此叢國家稅務總局將負責轄區內的各項稅收和非稅收入,納稅人可以「一站式」辦理納稅業務,既節省了時間又降低了企業的納稅成本。國稅地稅合並,對於國家稅務局的工作人員提出了更高層面的要求。以前的國稅局和地稅局是兩套班子、兩種行政管理模式和兩套執法標准,當然,相對應的專業知識、職業技能和崗位素養也會有所不同。現如今國稅地稅合並成為國家雀櫻稅務局,新稅務機構掛牌後,將啟用新的行政、業務印章,原國稅、地稅機關的行政、業務印章停止使用;並統一政策執行口徑和執法標准。這對於稅務局工作人員來說,確實是不小的挑戰。但從另一個角度講,這也會促使稅務人員不斷學習和進步,進而提升辦稅效率,節省時間成本和勞動成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十六條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登記之前,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稅務登記。
第十七條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持稅務登記證件,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扒孝款帳戶和其他存款帳戶,並將其全部帳號向稅務機關報告。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應當在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帳戶中登錄稅務登記證件號碼,並在稅務登記證件中登錄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帳戶帳號。稅務機關依法查詢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開立帳戶的情況時,有關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應當予以協助。
第十八條 納稅人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使用稅務登記證件。稅務登記證件不得轉借、塗改、損毀、買賣或者偽造。

7. 國稅地稅合並了嗎

法律分析:
還是垂直領導。 國地稅合並是取消地稅,國稅還是垂直領導。地稅屬於地方財政收入部分的業基神務移交當地財政。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後,實答槐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五條 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稅收徵收管理工作。各地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清鋒友的稅收徵收管理范圍分別進行徵收管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稅收徵收管理工作的領導或者協調,支持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依照法定稅率計算稅額,依法徵收稅款。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支持、協助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

8. 國地稅合並是哪一年

國地稅合並是2018年。

2018年3月13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受國務院委託,國務委員王勇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作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

該說明第二點第十一條明確指出,「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的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國薯宏裂稅地稅機構合並後,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區、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

國地稅合並的絕團意義:

國地稅合並有助於稅收征管效率的全方位提升。國地稅合並之後,垂直管理體制將在很大程度上規避地稅徵收率低的問題,徵收率的提升會縮小法定稅率和實際稅率的差異,同時明確企業對納稅程度的預期,也有利於未來減稅政策能夠落到實處。

有助於新時代稅收征管流程再造。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不只是國稅地稅機構的合並,也是稅務部門領導體制、運行機制、管理方式、職能職責的一場深刻變革,更是執法和服務標准、業務數閉流程等方面的集成創新。

9. 國地稅合並是哪一年

法律分析:國稅地稅合並是從2018年6月15日開始的,到2018年7月20日,全國省市縣鄉四級新稅務機構全部完成掛牌合並。

法律依據讓頃:《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坦逗陸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指蔽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