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國一共進行了幾次土地改革,分別是什麼時候
國近代史上中共的土地改革一共是三次,第一次是在抗日戰爭時期(1941年),第二次是人民解放戰爭時期(1947年),第三次是新中國成立後鞏固政權的斗爭時期(1950年)。
一、抗日戰爭時期(1941年)
實行地主減租減息,農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
二、人民解放戰爭時期(1947年)
中國共產黨召開全國土地會議,決定在解放區進行土地改革,制定了《中國土地法大綱》。大綱規定:沒收地主土地,廢除封建剝削的土地制度,實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農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在土地改革中,中共貫徹依靠貧農,團結中農,有步驟地有分別地消滅封建性剝削的土地制度,發展農業生產的土地改革總路線。
三、新中國成立後的斗爭時期(1950年)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廢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階級的土地所有制。為減少阻力,孤立分化地主階級,以利於穩定民族資產階級,早日恢復發展農村經濟,實行了經濟上保存富農經濟,政治上中立富農的政策。
(1)土改擴展閱讀:
意義:
1、減輕了地主的封建剝削,改善了農民的物質生活,提高了農民抗日和生產的積極性,有利於聯合地主一鄭消致抗日飢叢緩。
2、這種土地政策極大地激發了農民革命和生產的積極性。為了保衛勝利果實,翻身農民踴躍參軍,積極支援前線。農民的支持,成為解放戰爭迅速取得勝利的一個可靠保證。
3、1952年底,全國土改基本完成,3億多無地或少地的的農民分到了土地,廣大農民成了土地的主人,在政治上經濟上翻了身;徹底廢除了封建剝削的土地制度,徹底改變了農村的生產關系,農爛模村生產力得到解放,為農業生產的發展和國家工業化開辟了道路。
㈡ 土地改革是哪一年
我國的土地改革一共有三次,第一次是在抗日戰爭時期,也就是1941年,第二次是在人民解放戰爭時期,也就是1947年,第三次是新中國成立後的鞏固政權的斗爭時期,也就是1950年。我國三次土地改革減輕了地主的封建剝削,改善了農民的物質條件。
土改的全稱是土地改革,它一般是指封建土地所有制的變革。
我國一共經歷了三次土地改革,第一次是在1941年,我國處於抗日戰瞎坦爭時期,實行地主減租減息,農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減輕了地主的封建剝削,提高了農民抗日和生產的積極性。
第二次土地改革是在1947年,中國共產黨召開全國土地會議,決定在解放區進行土地改革,沒收地主土地,廢除封建剝削的土地制度,按照農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第三磨信桐次土地改革在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廢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階級土地所有制。
三次土改的意義
1952年底,全國土改基本完成,三億多農民分到了土地,廣大農民成為了土地的主人,在政治和經濟上翻了身。同時,土改的完成徹底廢除坦顫了封建剝削的土地制度,改變了農村的生產關系,提高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進一步鞏固了工農聯盟和人民民主專政。
㈢ 土改是哪一年開始哪年結束
1950年6月到1952年底。
土地改革,政府對土地使用和制度等方面進行的大調整,包括方方面面的內容。比如土地稅收、產權改革、土鏈嘩地使用制度的改革等等。中國襪喚枝自古以來就是一個以農業生產為主的國家,因此關於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可以說一直都需要進行。
一九四告敏七年九月,中國共產黨在河北省石家莊市西柏坡村舉行全國土地會議,通過了《中國土地法大綱》,於同年十月十日由中共中央公布。
(3)土改擴展閱讀:
土改意義
(1)土地改革的完成,徹底摧毀了我國存在的兩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地主階級也被消滅;
(2)農民翻了身,得到了土地,成為土地的主人;
(3)解放了農村的生產力,極大地提高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為農業生產的發展和國家財政經濟狀況的根本好轉創造了條件;
(4)進一步鞏固了工農聯盟和人民民主專政;
(5)農業生產的發展為工業生產的發展提供了充分的原料和廣闊的市場,為國家工業化開辟了道路。
㈣ 土地改革的原因
土地改革的原因:
封建土地制度嚴重阻礙農村經濟和中國社會的發展。
新中國成立時,佔全國三億多的新解放區,還沒有進行土地改革,農民迫切要求得到土地。
為了使廣大農民從地主階級的壓迫下出來,為了解放農村生產力,為了發展社會經濟,也為了鞏固人民政權,所嘩含以必須進行土地改革,廢除地主階級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制。
拓展資料:
中國歷史上三次土地改革:
第一次是抗日戰爭時期(1941年),實行地主減租減息,農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
第二次是人民解放戰爭時期,1947年,中國共產黨召開全國土地會議,決定在解放區進行土尺段地改革,制定了《中國土地法大綱》。大綱規定陵蘆譽:沒收地主土地,廢除封建剝削的土地制度,實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農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第三次是新中國成立後鞏固政權的斗爭時期,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廢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階級的土地所有制。
㈤ 土改是什麼時候
土地改革時間:1947年9月。
土地改革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土地改革是指土地所有權的再分配,即把一部分人佔有的土地轉移給另一部分人所有。廣義的土地改革不僅包括土地所有權的豎鉛轉移,而且包括土地租賃契約的改變。
土地改革是一種通常存在爭議的社會安排或改造,其目的是使政府能夠管理土橘此地的佔有和使用。土地改革通常由政府或政府所支持的房地產商發起並重新分配,
改革目標一圓纖迅般為耕地。有時土改會變為一種更具有革命性的計劃,其中可能包括政府的強行拆除或接受,這也是反對土改的主要原因之一。
無論世界各地,縱觀其歷史,人民對與土地有關的不滿一直是挑起革命和其他導致社會動盪的最常見因素。對於在土地上勞作的人民來講,
土地所有者擁有著特權,即侵吞部分甚至大部分的產品然而並未對生產做出相應的貢獻。這是階級之間的不平等。
因此,土地改革通常是指土地所有權由人數相對較少的富有者、大量土地的所有者(如貴族、庄園、農場主,或通稱為土地主)向那些耕作者的轉讓。但廣義的土改並非完全是這樣,政府對土地進行的徵收以及農業集體化改造亦被納入。
在改革過程中,部分轉讓會給予地主相應的補償,金額從象徵性的小數目至土地實際價值均有。而某些改革甚至不需要所有者同意,即土地革命。
在中國大陸和台灣,兩次最著名土改運動分別為土地改革運動與耕者有其田運動。
(5)土改擴展閱讀
土改歷史:
一九四七年九月,中國共產黨在河北省石家莊市西柏坡村舉行全國土地會議,通過了《中國土地法大綱》,於同年十月十日由中共中央公布。
1947年全國土地會議後,各解放區為貫徹會議精神,從各級黨、政、軍機關抽調大批人員組成工作組深入農村開展工作。1947年11月至12月,一個以土地改革為中心的波瀾壯闊的群眾運動,很快在陝甘寧、晉綏、晉察冀、晉冀魯豫、
華東等老解放區,東北等半老解放區,以及鄂豫皖、豫皖蘇、豫陝鄂、江漢、桐柏等新解放區廣泛開展起來。
中共中央和毛澤東十分重視解放區的土地改革運動,於1947年11月重新印發了毛澤東1933年主持制定的《怎樣分析階級》和《關於土地斗爭中一些問題的決定》兩個重要文件。同年召開的中共中央十二月會議討論了有關土地改革的一些具體政策,
之後,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任弼時等領導人,集中力量解決新形勢下土地改革的具體政策和策略。1948年1月18日,毛澤東在為中共中央起草的《關於目前黨的政策中的幾個重要問題》中寫道:「土地改革在群眾尚未認真發動和尚未展開斗爭的地方,
必須反對右傾;在群眾已經認真發動和已經展開斗爭的地方,必須防止『左』傾。」經過兩個多月的冷靜觀察和總結,在晉綏幹部會議上,毛澤東對土改總的指導思想作了更完整的表述:「依靠貧農,團結中農,有步驟地、
有分別地消滅封建剝削制度,發展農業生產,這就是中國共產黨在新民主主義的革命時期,在土地改革工作中的總路線和總政策。」
在黨的正確路線政策指引下,解放區的土改運動蓬勃開展。在晉察冀、晉冀魯豫和華東解放區,凡是過去封建土地制度已經全部或大部分被廢除、土改基礎較好的地區,均實行抽補、調劑政策,以解決貧雇農土地不足的問題;
在土改工作薄弱的地區,則沒收地主、舊式富農多餘土地、房屋、耕畜、傢具,按人口平均分配。在陝甘寧、晉綏和東北解放區,以自然村為單位,將土地打亂,
按人口重新平均分配。在新開辟的解放區,也用老區、半老區平分土地的做法,迅速開展開倉濟貧、分土地、分浮財運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土地改革
㈥ 土改是什麼
土地改革簡稱土改,基本上指的是20世紀在世界各國發生的大規模將傳統封建土地所有制關系消滅的社會運動。眾所周知,在封建時代,絕大多數土地都被地主所有,而且絕大多數都是靠向佃農出租土地,收取地租為生。到了近代,這種土地租賃關系成為經濟發展的巨大障礙,嚴重影響了傳統農業國家向新興工業察滲化國家轉型。主要體現如下:1、由於土地租賃收益很高,地主普遍不願意投資現代工業,所有積累都被用於再次置地,工業發展獲得不了資金支持。2、土地租賃收益敗汪脊高建立在對於佃農的殘酷壓榨的基礎之上,這造成了農民的極度貧困,無力購買現代工業產品,擠壓了工業產品的市場。3、之所以有著很高的租金是因為普遍性的地主土地所有制,農民無論在陵盯哪都要面對擁有土地者的壓迫。4、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地主千方百計阻撓農民離開土地,這使得現代工業對於人力資本的需求無法完成。5、僅從對農業自身生產效率的提升來看,如果引進新技術,由於佃農對於土地的情況最為熟悉,農業增產的大部分可能會被佃農獲得,地主不願意投資於此,更願意購買更多的土地,無法提高農業產出。
簡而言之,到了近代,原有的土地所有制已經成了現代經濟發展的桎梏,土改勢在必行。幾乎所有的東亞國家和地區在二戰後都經歷了土改,包括在大陸推行土改遭到強烈反對而放棄的國民黨政權在退守台灣後也開展了土改運動。
土地改革的核心是將地主的土地分配給農民,基本實現耕者有其田的政策目標,不同國家和地區的土改激烈程度並不一樣。共產黨政權的國家一般是無償沒收地主土地進行分配,甚至對部分地主進行肉體消滅。而在資本主義國家和地區往往採用贖買等手段,例如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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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土地改革的起止時間和開始的標志
1、土地改革開始於1950年到1952基本完成。
2、開始的標志是1950年6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頒布。
土地改猜信革是中國人民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徹底鏟除封建剝削制度的一場深刻的社會革命,是中國民主革命的一項基本任務。
中國共產黨在民主革命時期,就提出了徹底的土地革命綱領,領導了解放區的土地改革。新中國成立前,佔全國面積約三分之一的東北、華北等老解放區已基本完成土地改革,消滅了封建剝削制度。
(7)土改擴展閱讀
一九四七年九月,中國共產黨在河北省石家莊市西柏坡村舉行全國土地會議,通過了《中國土地法大綱》,於同年十月十日由中共中央公布。
1947年全國土地會議後,各解放區為貫徹會議精神,從各級黨、政、軍機關抽調大批人員組成工作組深入農村開展工作。
1947年11月至12月,一個以土地改革為中心的波瀾壯闊的群眾運動,很快在陝甘寧、晉綏、晉察冀、晉冀魯豫、華東等老解放區,東北等半老解放區,以及穗譽輪鄂豫皖、豫皖蘇、豫陝鄂、江漢、桐柏等新解放區廣泛開展起來。
中共中央和毛澤東十分重視解放區的土地改革運動,於1947年11月重新印發了毛澤東1933年主持制定的《怎樣分析階級》和《關於土地斗爭中一些問題的決定》兩個重要文件。
轟轟烈烈的土地改革運動,猛烈沖擊著幾千年來的封建土地制度。特別是在一億人口的老區和半老區,基本消滅了封建土地制度,打碎了幾千年來套在農民身上的封建枷鎖,改變了農村舊有的生產關系。
這一翻天覆地的變化,使億萬農民在政治上、經濟上獲得了解放,並由此迸發出難以估量的革命熱情。他們踴躍參軍參戰,擔負巨大的戰爭勤務,並以糧草、被服等物資支援自己的子弟兵。土地改革運動為奪取全國勝利,提供了源源不斷的人力、物力支持。
土地改革的意義:
(一)土地改革的完成,徹底摧毀了我國存在的兩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地主階級也虛返被消滅;
(二)農民翻了身,得到了土地,成為土地的主人;
(三)解放了農村的生產力,極大地提高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為農業生產的發展和國家財政經濟狀況的根本好轉創造了條件;
(四)進一步鞏固了工農聯盟和人民民主專政;
(五)農業生產的發展為工業生產的發展提供了充分的原料和廣闊的市場,為國家工業化開辟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