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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書記

發布時間: 2021-05-27 19:26:05

『壹』 縣級政法委書記是干什麼的

政法委書記崗位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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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省、市、縣黨委的部署,統一政法各部門的思想和行動,對全縣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並督促貫徹落實,不斷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

2、組織和指導全縣政法部門的領導班子建設和政法幹部隊伍建設,協助縣委及組織部門考察、管理政法部門的領導幹部。

3、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縣維護穩定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檢查督促全縣政法(維穩及綜治)各項措施和工作任務的落實。

4、檢查政法部門執行法律法規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情況,研究制定完善嚴肅執法、落實黨的方針政策的具體措施。

5、支持和監督政法各部門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嚴格執法,秉公辦案;組織研究和協調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督促和推動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負責對政法部門的執法監督工作。

6、組織推動政法戰線的調查研究工作,針對政法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對策。

7、定期主持召開政法委員會會議、綜治委例會、五部委聯席會議、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聯席會議。

8、辦理省、市政法委、縣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貳』 2019年天津政法委書記是誰

趙飛。

2019年9月17日,天津市委政法委舉辦2019年第三期政法大講堂。十三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民族和宗教委員會主任王偉光以「領導幹部要學好哲學用好哲學」為主題作輔導報告。

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趙飛主持講座,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董家祿、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李靜,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委員,市政法各部門局級幹部和幹警代表600餘人在市公安局報告廳主會場,市、區兩級政法部門近3萬名政法幹警在近200個分會場,共同聽取輔導報告。

(2)政法委書記擴展閱讀:

政法委書記的主要職責

(一)指導督促政法各部門貫徹執行中共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指示及同級黨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統一政法各部門的思想和行動。

(二)定期分析社會治安形勢,對一定時期本地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三)組織推動政法部門開展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革政法工作的調查研究,及時向同級黨委提出建議和意見。

(四)指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協調各部門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

『叄』 請問政法委書記與紀委書記有什麼區別

1、工作部門不同

紀委,是黨委的一個工作部門;政法委,是按區劃設置的黨委的一個工作部門

2、工作職責不同

紀委,負責下級黨組織和所屬黨員貫徹執行黨的各項紀律情況,有「雙規」的權力。

政法委 ,負責協調公安、檢察、法院、國安、武警、保密等部門,協助組織部管理相關部門的幹部,平時對這些單位業務工作進行領導。

3、級別不同。

政法委書記和紀委書記一定是市委常委,所以排名都比副市長靠前。

政法委書記和紀委書記的排名具體是上一級組織安排的。

4、權力不同。

政法委書記主管公檢法和司法;紀委主管監察。

(3)政法委書記擴展閱讀

職責

1、政法委主要職責

(一)指導督促政法各部門貫徹執行中共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指示及同級黨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統一政法各部門的思想和行動。

(二)定期分析社會治安形勢,對一定時期本地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三)組織推動政法部門開展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革政法工作的調查研究,及時向同級黨委提出建議和意見。

(四)指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協調各部門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

(五)研究指導政法執委會的建設和隊伍建設,協助組織部門做好政法各部門領導班子建設和科、處、隊、庭、室幹部的考察和管理。

2、紀委主要職責

(一)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

(二)受理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

(三)調查處理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

(四)受理國家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

參考資料

網路-紀委書記

網路-政法委書記

『肆』 成都市的政法委書記是誰

2019年7月30日原書記廖.仁.松調任資/陽市委書記,7月31日劉守成接任成都市委政.法.委書記。
(信息截至2019年7月31日為止)

『伍』 政法委書記,公安部部長,最高法院長,誰的權利大

法院院長權力來自於法律的明文授權,受到法律限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

第十條各級人民法院設立審判委員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審判委員會的任務是總結審判經驗,討論重大的或者疑難的案件和其他有關審判工作的問題。

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由院長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

(5)政法委書記擴展閱讀:

各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由審判長主持,本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可以列席。

第十八條基層人民法院由院長一人、副院長、審判員若幹人組成。

基層人民法院可以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經濟審判庭,並設審判長、副審判長。

『陸』 政法委書記的主要職責

(一)指導督促政法各部門貫徹執行中共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指示及同級黨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統一政法各部門的思想和行動。
(二)定期分析社會治安形勢,對一定時期本地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三)組織推動政法部門開展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革政法工作的調查研究,及時向同級黨委提出建議和意見。
(四)指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協調各部門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
(五)研究指導政法執委會的建設和隊伍建設,協助組織部門做好政法各部門領導班子建設和科、處、隊、庭、室幹部的考察和管理。
(六)切實履行政法委職能,抓好執法督促工作,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協調政法各部門的關系,重大業務問題和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
(七)指導下級綜治委、政法委工作。
(八)地方政法委完成同級黨委和上級政法委交辦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