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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資產

發布時間: 2021-05-27 21:33:41

⑴ 什麼屬於企業的不良資產

不良資產包括已經從企業賬面核銷資產以及企業未核銷但已計提減值准備的各類資產,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實物類不良資產。實物類不良資產主要是指因市價持續下跌、技術陳舊、長期閑置等原因導致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價值的設備、房屋建築物以及成本高於可變現凈值的存貨、在建工程等具有實物形態的不良資產。
(二)債權類不良資產。債權類不良資產是指長期難以回收的、預計可能產生壞賬損失的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擔保損失及其他不良債權。
(三)股權類不良資產。股權類不良資產是指長期投資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的長期股權投資損失。

⑵ 什麼叫不良資產,不良資產的涉及范圍

銀行的主要資產是貸款。目前中國的銀行對貸款普遍採取如下分類方式:正常貸款、逾期貸款、呆滯貸款、呆賬貸款。後三類,即「一逾兩呆」合稱為不良貸款。這種分類方法,界定的標准為期限:貸款本息拖欠超過180天以上的為「逾期」,貸款利息拖欠逾期三年為「呆滯」,貸款人走死逃亡或經國務院批準的為「呆賬」。呆賬的核銷要經財政當局批准,呆賬核銷即視為放棄債權,僅需提取普通呆賬准備金(還不到貸款總量的1%)。但在部分銀行中,存在一種現象:貸款只要超過約定還款日期就認定為逾期。

同時中國銀行界也採用了國際通用的信貸管理方法,將貸款按風險程度分類,為特定風險級的貸款作相應的准備金提取及其他手段。這套以風險為基礎的貸款分類方法即「五級分類法」。將貸款風險分為五類,即正常、關注、次級、可疑和損失(後三者稱為「不良貸款」),它將貸款按實際償還可能性分別按不同比例足額提取呆賬准備金並專門用於貸款呆賬損失的核銷,並以貸款質量的升級為管理目標。

清收不良資產,通常有催收、訴訟、債務重組、債權轉讓等幾種方法。

法律一般來說涉及公司法、擔保法、合同法等法律。

⑶ 怎樣定義「不良資產」

企業的不良資產是指企業尚未處理的資產凈損失和潛虧(資金)掛帳,以及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應提未提資產減值准備的各類有問題資產預計損失金額。
銀行的不良資產也常稱為不良債權,其中最主要的是不良貸款,是指銀行顧客不能按期、按量歸還本息的貸款。
也就是說,銀行發放的貸款不能按預先約定的期限、利率收回本金和利息。不良資產主要是指不良貸款, 包括逾期貸款(貸款到期限未還的貸款)、呆滯貸款(逾期兩年以上的貸款)和呆賬貸款(需要核銷的收不回的貸款)三種情況。其他還包括房地產等不動產組合。
不良資產是不能參與企業正常資金周轉的資產,如債務單位長期拖欠的應收款項,企業購進或生產的呆滯積壓物資以及不良投資等。
處理銀行不良資產
一、國有銀行不良資產與政府債務
中國銀行系統特別是國有銀行系統的"壞債"占銀行貸款總額的比重很高,這似乎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我們沒有這方面的准確的數字,只能根據各方面的信息加以估計。為了最大程度地估計風險,避免低估問題的嚴重性,採用見到的各種估計當中較為嚴重的一種,即估計不良資產占銀行貸款總額的25%。
國有企業負債嚴重,當然首先是因為體制方面的問題。在國有企業、國有銀行、政府幹預這種三位一體的國有經濟體制下,國有經濟這個整體對社會欠下的"壞帳" 總會以各種形式發生(財政補貼、三角債、工資拖欠、垃圾股票、垃圾債券、通貨膨脹,等等,我們這里暫不詳細分析)。但以銀行壞債這種特殊形式發生,其中一個具體的原因,就是從80年代開始,中國政府逐漸地將國家財政對國有企業的財務責任,轉移到了銀行。
二、外債
另一個需要考慮的因素是"外債".中國政府所借外債並不多,不構成問題,在討論中甚至都可以忽略不計。但是,東南亞金融危機的教訓之一是,盡管許多外債是私人部門借的商業貸款,但到頭來也都變成國家負債,也要由國家或全體國民來承擔其後果。對中國來說,這個問題就更嚴重一點。因為中國的外債,即使不是政府借的,至少也是國有企業、國有金融公司借的,出了問題都要政府負責,都要全體國民承擔。因此,從國家金融、債務狀況的角度分析問題,我們不妨將中國的"全部外債"也都視為政府債務或國家債務來加以計算,以最大限度地估計金融風險。這種債務約佔中國GDP的14%左右。
當然,更加細致的分析方法是只算"短期外債",因為就風險而言,主要是短期債務起作用,引發支付危機。如果這樣算,中國面臨的風險似乎就更小一些,因為短期外債佔GDP的比重只有1.5%左右。即使再多算一些地方上沒有登記的短期外債(如"廣信"事件所揭示的那樣),最多也不超過3%,以此衡量的金融風險就會更低一些。
對於資本市場已開放的經濟來說,問題更復雜一些,因為還要計算那些流動性較強、能夠很快撤出市場的外國"證券投資".不過中國還不存在這方面的問題,因此在本文中不予討論。這一點請充分注意。本文提出的"國家綜合負債"和"國家綜合金融風險"的概念,只對我們這樣的資本市場尚未完全開放的經濟來說,是較為"綜合"、較為"全面"的,對於資本市場完全開放的經濟,則還要加進更多、更復雜的因素。我們後面所作的國際比較,也只是比較與中國有可比性的方面,而不包括其他一些方面。
三、"國家綜合負債率"
以上三項,即政府債務、銀行壞債和全部外債,可以說涵蓋了一個經濟中已經發生的可能導致金融危機的主要國民債務,其他一些潛在的、隱含的政府欠債,要麼可以歸結為以上三項中的一項(比如政府欠國企職工的"養老基金"債務,實際上正以企業壞債的形式發生著),要麼在經濟中有著其他一些對應物(比如政府對職工的"住房基金"欠帳,可以由住房私有化和拍賣一部分國有資產加以償還)。
將以上三項放在一起,我們可以得到一個"國家綜合負債率"的概念,它在數量上可以由以下的公式來表達:
這可以說是衡量一國金融狀況的一個綜合指數,它包含了在資本帳戶尚未開放的經濟中的一些主要的可能引起宏觀經濟波動和金融動盪的不利因素。

⑷ 不良資產有哪些分類

不良資產的主要種類及防範措施 1.貨幣資產中的不良資產 貨幣資產中的不良資產主要是由於企業內部人員所造成的。主要包括銀行存款中難以收回的長期未達帳款和外埠存款中的呆、死帳。銀行存款中的長期未達帳項是因匯兌差錯等原因造成無法收回或難以收回的長期未達帳項;外埠存款中的呆死帳是企業以采購名義將款項匯入采購地或經銷代溝網點,被挪用或因其他原因形成呆、死帳,但仍掛在其他貨幣資金帳戶未作處理的款項。 對於企業長期的未達帳款,企業的財務人員可以仔細核查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和銀行對帳單。企業一般一個月都會進行這樣一次核查,並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定期編制調節表有助於企業及時了解未達帳款的情況,分析原因,找出其中的不良資產。對於那些以采購名義存入外埠帳號中的存款,企業也應該定期查明其真實性,如有挪用的現象,應查清資金去向,確定可收回性,若為損失的,也應及時查清造成損失的原因。 2.應收款項中的不良資產 應收帳款是指因對外銷售產品、提供勞務應向客戶收取的錢款。發生應收帳款主要是企業為了獲得競爭優勢,產生賒銷;或是企業間銷售和收款的時間差而產生的。應收帳款中存在的不良資產是我們最常見的不良資產之一。

⑸ 什麼是不良資產

不良資產是一個泛概念,它是針對會計科目里的壞賬科目來講的,主要但不限於包括銀行的不良資產,政府的不良資產,證券、保險、資金的不良資產,企業的不良資產。金融企業是不良資產的源頭。
銀行的不良資產嚴格意義來講也稱為不良債權,其中最主要的是不良貸款,是指借款人不能按期、按量歸還本息的貸款。也就是說,銀行發放的貸款不能按預先約定的期限、利率收回本金和利息,銀行的不良資產主要是指不良貸款,1998年以後中國引進了西方的風控機制,將資產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五級分類,其中將「正常」、「關注」歸為銀行的存量資產,將「次級」、「可疑」、「損失」三類歸為銀行的不良資產。除最主要的不良貸款以外,銀行的不良資產還有不良債券等。見誠資產指出NPL周期中,隨著不良資產證券化、債轉股的落地,銀行的不良資產也可以變通地參與到企業的股權以及生產經營中,並賦予監事職能。
政府的不良資產,證券、保險、基金、信託的不良資產,非金融企業的不良資產適用統一會計准則,該類不良資產是指企業尚未處理的資產凈損失和潛虧(資金)掛賬,以及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應提未提資產減值准備的各類有問題資產預計損失金額。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