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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二代殺妻案

發布時間: 2023-05-17 05:23:57

1. 南京富二代殺妻案結果是什麼

截止到2021年5月南京富二代殺妻案結果是死緩,但有可能改成死刑。

2014年4月18日下午3點,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第二法庭對備受社會關注的南京「富二代殺妻」案公開宣判,被告人吉星鵬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吉星鵬限制減刑;吉星鵬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交通費人民幣二千元。

2017年11月下旬,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破壞監管秩序罪判處吉星鵬有期徒刑三年。目前,吉星鵬已上訴,該判決尚未生效,一旦判決生效,將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撤銷緩刑,對吉星鵬執行死刑。



案件評論

許昔龍:吉星鵬涉嫌故意殺人案庭審過程中,對於吉星鵬是否構成自首應該是一大看點,自首與否,則在很大程度上決定吉星鵬的生或死。據中國《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

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法發〔2010〕60號),明確了「明知他人報案而在現場等待,抓捕時無拒捕行為,供認犯罪事實的」應視為自動投案。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強調:要堅持最高質量標准,嚴格控制和慎重適用死刑。司法實踐中,對於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案件,案發後真誠悔罪並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的案件,一般慎用死刑立即執行。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4·25南京富二代殺妻案

2. 南京富二代殺妻始末:因為妻子的「不忠」,男子殘忍砍殺妻子,後來怎樣

殺人案屬於負能量?古朝興替、前人生死,此乃客觀事件,吸取經驗教訓、防止後世再出現此類案件,甚至避免後人再有相同的動機,這就是不認同「殺人案是負能量」之觀點的原因,因為殺人案本身就是客觀的歷史。

前言

在2013年4月25日,南京市建鄴區公安局接到了報案,聲稱在西提國際小區有人慘死家中,接到報案的警方迅速抵達並封鎖了現場,只見一名年輕女子身中數刀倒在血泊之中,警方連忙將其送到醫院進行搶救,卻為時已晚,最終該女子由於頸動脈破裂失血過多不治身亡·。

總結

猜忌是婚姻的大忌,夫妻本就應該相互包容,坦誠相待,然而吉某卻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聽信了流言蜚語,一次又一次地傷害祁某,最終釀成慘案。只不過最可憐的還是二人的孩子,剛剛出生就接連失去父母。

3. 回顧南京富二代殺妻案,富二代們對待感情都如此淡漠嗎

這說的是南京2013年發生的一起殺妻案,吉某子喝完酒回家後,因聽到外面別人說妻子的風聲風語,於是他就殘忍殺了自己的妻子,難道富二代對待感情都這么涼薄?

一旦有人告訴這些富二代他們的妻子好像是跟某個人走得太近的時候,那麼他們就怒了,然後就會氣勢洶洶地質問自己的妻子,一旦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答案,然後他就會失去理智,比如說南京吉某做出殺妻行為。

所以與其富二代感情涼薄,不如說他們是從小擁有太多的東西了,而且也有太多的女性會因為他們的錢接近他們,導致他們就算是結婚了也不會好好對待自己的感情,一旦跟妻子有矛盾的話,也會做出過激的行為。

4. 4·25南京富二代殺妻案的案發背景

吉某曾懷疑孩子身份,案發後鑒定為親生。

2013年1月4日,小祁生下了女兒。而這個孩子在娘胎中就遇到了坎坷。據吉某家人介紹,2012年8月份,也就是小祁懷孕3個多月時,吉某聽到關於妻子的一些風言風語,懷疑小祁肚子里的孩子不是自己的。2012年8月4日,吉某突然來到岳母家,指責小祁對自己不忠,並提出要做親子鑒定。

離開KTV,他又和朋友去吃了宵夜,他喝了五六瓶啤酒後,才回到家中。吉某坦言,自己當晚確實醉了,甚至記不清自己前後拿了幾把刀。不過,之所以他當時情緒一度失控,也和當晚聽到的一些關於妻子的「風言風語」有關。當時,吉某相當生氣,回到家時,心中的怒火依然沒有消退。

(4)富二代殺妻案擴展閱讀:

4·25南京富二代殺妻案的相關情況:

1、吉某向律師表示此前沒有懷疑過孩子的身世,那晚朋友提出這點質疑對他打擊較大。那讓吉某極為光火的孩子身世究竟如何呢?崔律師表示,目前公安已通過DNA司法鑒定,確定孩子系吉某骨肉。

2、這個孩子對祁某和吉某來說意義不一般。當時祁某還在北京郵電大學上學,發現自己懷孕後,為能保住孩子,留住吉某,祁某做出退學決定,隨即與吉某完婚。

3、祁某為了表示對吉某的愛意,還在胳膊上文有吉某名字。吉某也在乎祁某,但佔有欲較強。對祁某的每一通來電都要追問到底。婚後,吉某在不忠問題上質問妻子,祁某曾用割腕以示清白。

5. 「富二代殺妻案」紀實:砍妻60多刀未判死刑,入獄後連傷五人,後來怎樣

什麼結果不得而知,沒有公布他被執行死刑的報道。在「殺妻案」後,吉星鵬非但沒有悔改,還接連傷害他人,在我看來這種人死不足惜。

在兩年緩刑的服刑期間,吉星鵬非但沒有好好改造,還與獄友發生沖突:

1.因看電視與獄友發生口角,被人勸開後吉星鵬依舊計較,直接將一杯熱牛奶倒在馬某臉上,又將人暴打一頓。

2.因放洗澡水的問題,又將獄友肖某打致其軟骨挫傷。

3.因與人吃飯靠太近時,又將獄友余某打倒在地,並踹其腹部。

4.洗澡時衣服被濺濕,又將獄友高某打到鼻骨骨折。

5.不在管控區域接熱水,被負責管控獄友丁某的勸阻。隨後便不滿的將熱水潑向丁某,然後對其拳打腳踢。最終丁某被鑒定屬於輕傷二級。

在吉星鵬屢次傷人後,法院認為吉星鵬「不堪改造」,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

這樣的人,自出生起就擁有了一切,不懂得尊重他人,漠視生命,認為有錢能使鬼推磨,行走在犯罪的邊緣,沒有正確的價值觀,真是可悲可嘆更可恨。

至於這個最終結果我是沒看明白。你看明白了嗎?

6. 南京「富二代殺妻案」:砍妻60多刀未判死刑,入獄後連傷五人,後來怎樣

案件背景

2013年4月25日,南京市建鄴區西堤國際小區發生一起惡性家暴事件,犯罪嫌疑人吉某是受害人祁某的丈夫,於案發當天凌晨4點多回家,後與妻子祁某發生沖突,持刀將祁某砍傷二十多刀,經醫院診治,祁某因搶救無效死亡。

2013年9月,涉嫌殺妻的吉某已被羈押在看守所。

案件經歷

據吉某回憶,在兩人結婚前,吉某就打過祁某,婚後兩人也會經常吵架,在爭爭吵吵中,兩人的日子就分分合合地過著。2013年1月4日,祁某生下了女兒,在她懷孕期間吉某聽到關於妻子的流言蜚語一度懷疑孩子的身份,認為妻子祁某肚子里的孩子不是自己的,後在岳母家要求做親子鑒定的時候退縮了。

2013年4月7日,祁某因受不了吉某對她的長期毆打提出想要離婚,後在2013年4月13日寶寶的百日宴當晚禁不住吉某的勸說兩人重歸於好,並於百日宴次日隨吉某的母親到吉家店面上班。

2017年11月下旬,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破壞監管秩序罪判處吉某有期徒刑三年。由於吉某不服並提出上訴,該判決尚未生效。只要吉某上訴失敗,判決生效,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將撤銷緩刑執行死刑。

寫在最後

夫妻之間的相處最重要的是相互信任,外人是不了解實情的,捕風捉影的事情都會被傳得好像真實存在一般。親人之間,為人怎樣是再清楚不過的,不必因為流言蜚語而傷了和氣。親人之間盡量不要冷戰,如果雙方都各退一步,就不會有相關案件的發生,既傷害了他人也傷害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