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國公布的巴塞爾協議三與國際上的Basel III有何不同
中國公布的巴塞爾協議三與國際上的BaselIII不同點有很多,但總的說來中國版巴三與巴塞爾委員會要嚴格。
一、資本充足率方面:
1.中國核心一級(普通股)資本充足率最低標准為5%,巴塞爾三規定的是4.5%。
2.中國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資本要求暫定為1%,巴塞爾委員會未規定。
3.)過渡期,中國要求2012年初開始實施,2016年底達標;巴塞爾三要求2013年初開始實施,2018年底達標。
二、杠桿率:中國是4%,巴塞爾三是3%。
拓展資料:
《巴塞爾協議Ⅲ》是國際清算銀行(BIS)的巴塞爾銀行業條例和監督委員會的常設委員會——「巴塞爾委員會」於1988年7月在瑞士的巴塞爾通過的「關於統一國際銀行的資本計算和資本標準的協議」的簡稱。該協議第一次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國際通用的、以加權方式衡量表內與表外風險的資本充足率標准,有效地扼制了與債務危機有關的國際風險。
《巴塞爾協議III》是近幾十年來全球銀行監管領域最大規模的改革,各國央行和監管部門希望藉此促使銀行減少高風險業務,同時確保銀行儲備足夠的資本金,能夠獨自應對今後可能發生的金融危機。預計該協議將於2010年11月在韓國首爾舉行的二十國集團(G20)峰會上獲得批准。
從本質上講,巴塞爾協議III是一項為期多年的制度變革,旨在通過要求銀行持有更多穩定的資產和更少被視為高風險的資產,來防止再次發生全球銀行業危機。
在新的制度下,實物黃金(或配置黃金)將與金條和金幣一樣,從三級資產(風險最高的資產類別)重新分類為一級零風險權重,使其與現金和貨幣並列為資產類別。
由於實物黃金將具有無風險的地位,這可能導致全球各地的銀行繼續購買更多黃金。實際上,各國央行已經增加了實物黃金的購買量,這些黃金將存放在金融機構的金庫中,而不是以未配置或紙質形式持有。
2. 巴塞爾協議3 主要內容及影響意義。
協議規定,全球各商業銀行5年內必須將一級資本充足率的下限從現行要求的4%上調至6%,過渡期限為2013年升至4.5%,2014年為5.5%,2015年達6%。同時,協議將普通股最低要求從2%提升至4.5%,過渡期限為2013年升至3.5%,2014年升至4%,2015年升至4.5%。截至2019年1月1日,全球各商業銀行必須將資本留存緩沖提高到2.5%。
另外,協議維持目前資本充足率8%不變;但是對資本充足率加資本緩沖要求在2019年以前從現在的8%逐步升至10.5%。最低普通股比例加資本留存緩沖比例在2019年以前由目前的3.5%逐步升至7%。
此次協議對一級資本提出了新的限制性定義,只包括普通股和永久優先股。會議還決定各家銀行最遲在2017年底完全接受最新的針對一級資本的定義。
3. 巴塞爾協議2與3的主要區別是什麼
1、資本工具不同
銀行資本范圍的定義更嚴格。根據《巴塞爾協議III》,資本工具僅分為一級資本和二級資本,取消《巴塞爾協議II》中專門用於抵禦市場風險的三級資本,市場風險所需資本應與信用風險同等對待。
2、一級資本充足率不同
根據《巴塞爾協III》,商業銀行的一級資本充足率將由《巴塞爾協議II》規定的4%上調到6%,同時計提2.5%的防護緩沖資本和不高於2.5%的反周期准備資本,這樣核心資本充足率的要求可達到8.5%-11%。總資本充足率要求仍維持8%不變。
3、二級資本內容不同
《巴塞爾協議III》規定二級資本必須能在銀行破產清算的條件下吸收損失,取消了《巴塞爾協議II》中的二級資本子項。
(3)巴塞爾3擴展閱讀
中國執行《巴塞爾協議III》的發展現狀
中國官方已向銀行發布一份正式的時間表,要求其實施更嚴格的《巴塞爾協議III》資本金要求,此舉終結了數月來圍繞相關規則將如何分階段落實的不確定性。
中國監管機構最初表示,他們將以極快的速度推動實施新的資本金標准,但在各方擔憂實力較弱的銀行將如何籌集必要股本之際,監管者轉而採取了一種循序漸進的方式。
中國大型銀行最遲在明年底必須達到9.5%的資本充足率,在2018年底達到11.5%的資本充足率。這樣的安排使它們有一個六年的過渡期來達標。
4. 巴塞爾協議3有哪些改進
1,提高資本充足率要求:最低的普通股比例從2%上升至4.5%。最低的一級資本比例從4%上升至6%,增加保守性資本緩沖要求2.5%,增加0-2.5%的反周期資本緩沖,對系統重要性銀行增加1%的資本要求。2.引入杠桿率,一級資本/總暴露>=3%,3.嚴格資本扣除限制,對於少數股權、商譽、遞延稅資產、對金融機構普通股的非並表投資、債務工具和其他投資性資產的為實現收益、撥備額與預期虧損之差、固定收益養老金資產和負債等計入資本的要求有所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