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簽署保密協議是否違法
保密協議是保護商業秘密的一個最常見和有力的途徑,違反保密協議將追究其責任,泄露商業秘密情節嚴重的可能還會構成犯罪。那麼所有的員工都要簽署保密協議嗎?公司要求員工簽保密協議合法嗎?下面來為大家介紹一下。一、公司要求員工簽保密協議合法嗎
入職簽訂保密協議合法。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哪逗山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簽訂競業協議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二、員工保密協議注意事項
(一)明確保密信息范圍用人單位在約定保密內容時,務必把需要保密的對象、范圍、內容和期限等明確下來,最好通過列舉的方式列明所有需要保密內容,否則很容易因約定不明引發訴訟糾紛。不同的企業和同一企業的不同時期,保密范圍、內容也有所變化,用人單位應及時修改保密協議內容。
(二)明確保密主體商業秘密的保密主體一般僅限於涉密崗位的勞動者,對於保密崗位和技術崗位,要求其不得披露、贈與、轉讓、銷毀或者協助第三人侵犯公司的商業秘密。除上述涉密崗位以外,不必然承擔保密義務的勞動者在工作中有意或無意獲悉公司秘密時,也應該列入保密主體的范圍,承擔保密責任。此外,那些掌握了商業秘密的勞動者家屬、朋友,對保守商業秘密也應該負有同等義務。
(三)約定保密期限保密協議中應明確約定保密期限,雖然法律規定勞動者保守秘密的義務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而免除,但由於商業秘密存在過期、被公開或被淘汰的情況,因此最好還是約定保密義務的起止時間,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三、員工在公司就職,簽訂保密協議需要付保密費嗎?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法律規定了用人單位應當在李中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所以根據權利義務的相對性,用人單位有讓勞動者保守秘密的權利,必然要履行相應的義務(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履行保密義務,必須獲得相應的補償
用人單位可以與員工簽署保密協議,這是合法的。但是用人單指行位一般不與所有的員工簽保密協議,而只與因此用人單位只應當與接觸、知悉、掌握商業秘密的員工簽訂保密協議。以上就是為您詳細介紹關於公司要求員工簽保密協議合法嗎的相關知識,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
㈡ 簽署協議還是簽訂協議
應該是簽訂合同。 「簽訂」的「訂」是經過商討而立下的意思。而「簽定」的「定」的許多絕枝搏義項中,相關並祥的義項也有「商定」意即通過協商使之確定。從它們的含義可以看出,對於合同或者條約來說,似乎用「簽訂」或「簽定」都是合適的,而且都是「簽」即簽署——簽了字就生效,程序和效力都一樣。所以,兩者的選用似乎就是習慣和規范用法的問題了。但從法律用語上搭孝說,應該寫簽訂,而不應該寫成簽定。法律用語比較嚴謹,不應該亂用替代詞,而讓妄生歧義。因此,是簽訂合同,而非簽定合同。
㈢ 雙方簽署的協議在法律上生效嗎
法律主觀:
在日常生活當中,協議的發生大多是由於交易雙方當事人他們在一起共同約定,以為了實現一定的共同利益與願望期許為前提,在經過協商與交流之後,彼此的想法能夠達成一致,然後對於共同的目標簽署了具有法律保護作用的效力的文件。
一、協議在法律上生效嗎?
合同法第二條就明確: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所以合同就是協議,協議絕大多數是合同,只有涉及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不適用合同法,這些協議也就不能稱之為法律上或者合同法上的合同而稱之為其他協議。
二、合同有效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一)訂立合同的當事人有合法資格自然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其中,個體工商戶必須依法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取得營業執照,並在核准登記的業務范圍內訂立合同。法人應當具備國家法律規定的法人條件,並依法取得法人資格。其中企業法人必須依法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取得營業執照,並在核准登記的業務范圍內訂立合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單位的合法代表人,全權代表法人對外訂立合同。法定代表人簽訂合同時,應當出示身份證明以及法人營業執照或法人項目證明。其他組織(非法人組織,包括法人的分支機構、個人獨資企業及合夥企業等),也必須依法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其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取得合法資格。這些組織的負責人依法代表本單位對外簽訂合同。代理人代訂合同,必須事先取得委託人的授權委託書,並在授權范圍內以委託人的名義簽訂,才對委託人直接產生權利和義務。理論上,認定代理人有無簽訂合同代理資格的惟一依據是授權委託書(委託證明),但實踐中注重足以證明其代理資格的書面憑證,如介紹信、蓋有合同專用章或公章的空白合同等。不過,介紹信的基本功能是證明一種關系,起一定的介紹和證明作用,是人們交往的媒介,並不完全具備代理證書的性質、特點和內容,容易為他人利用進行經濟詐騙活動。
(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沒有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的利益以及社會公共利益意思表示是當事人將與對方訂立合同的意願表現如氏粗於外部的行為。意思表示應當是當事人自主、自由、自願地表達的真實意志。只有當事人在訂立合同的過程中,對合同的內容表達了其真實的意思,合同才受法律保護。因此,通過欺詐、脅迫等手段迫使對方當事人進行不真實的意思表示而訂立的合同,或者當事人雙方惡意串通、利用合同規避法律和行政法規的適用,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而訂立的合同,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的利益以及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均無法律效力。
(三)合同的內容、形式和訂立程序不違法(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核跡制性規定)合同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如法律、法規明令禁止從事的活動),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採用特定形式或必須經過公證、鑒證或批准、登記後才能生效的合同,必須符合特定的形式或履行特定程序才能生效。
法律客觀:
《民渣鎮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㈣ 什麼是三方協議簽署三方協議有哪些注意事項
三方協議全稱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屬於「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敏孝鎮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一種書面表現形式」。
04、鑒別用人單位的填寫名稱和有效印章上的字是否一致。如果用人單位填寫的名稱和有效印章不一致,那也就意味著你簽訂的協議是無效的,不具備法律效應。還有就是自己填寫專業名稱的時候也注意要和學校的保持一致,別搞錯了。
簽訂三方協議後,基本就意味著你的工作已經確定了,所以一定要有所重視,不能迷糊。同時我也給即將畢業的學弟學妹們提個建議,找工作不是僅僅只看眼前的待遇還要看以後的發展。如果企業、崗位以後能有不錯的發展,即使現在待遇差一點也可以接受,切忌眼高手低。
㈤ 簽署戰略合作協議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戰略合作是一種有目的、有計劃、具有全球視野的合作思想與行為。
戰略合作的意義主要有:
戰略合作可提高企業的知名度,為企業樹立實力強大的外部形象,更加有效地吸引消費者和顧客,增加產品銷售量,擴大市場佔有率。
充分利用現有的生產要素和資源,優化資源配置,節省判早成本費用,擴大經營規模,更好地獲取規模經濟效益。
在「合作」內部,分工與協作有利衫沖敗於各企業間優勢互補,可以形成更有效的專業化分工,發揮規模效益,使產品整體成本降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第五百或顫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㈥ 怎麼簽署電子協議
個人之間電子協議的簽訂方式:1、選嫌消唯擇可靠的第三方電子合同平台登錄注冊;2、發起人發起需要蓋章的文檔,添加簽署方的姓名和手橋旦機號碼(用於接收簽署請求);3、簽署方通過手機簡訊可獲的簽署內容,經過實名認證即可簽署合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第四百九十一條當事人採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芹培訂立合同要求簽訂確認書的,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當事人一方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發布的商品或者服務信息符合要約條件的,對方選擇該商品或者服務並提交訂單成功時合同成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