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被迫殺人怎麼判刑
法律分胡則析:被迫殺人也是故意殺人罪,但是由梁做空於主觀上是被脅迫的,應當按照犯罪情節,比照從犯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五條 對於被脅迫、被誘騙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比照從橡瞎犯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貳』 史蒂文·西格爾 的一部電影!看過的進。
被迫殺人(2009)
英文名: Ruslan
中文名: 被迫殺人
導 演: ( Jeff King )
主 演: (史蒂文·西格爾 Steven Seagal) ( Laura Mennell) ( Dan Payne) (麥克·道帕德 Mike Dopud) (伊格爾·吉吉凱恩 Igor Jijikine) ( Holly Eglington)
上 映: 2009年 詳細上映地區
地 區孫稿: 美國 更多詳細拍攝地
對 白: 英語
評 分: 本站評分..5.3/10 ( 2票 ) 詳細
IMDb評分5.2/10 ( 961票 ) 詳細
顏 色: 彩色
聲 音:
時 長:
類 型: 動作
分 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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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情介紹
史蒂文·席格扮演一位前俄羅斯犯罪團伙的成明穗員,金盤洗手後,他現在已經成為了一名犯罪小說家,但有人對他的過去仍不忘記,他的家人成為了威脅的目標。
『叄』 被迫殺人(被第三人槍頂腦袋,不殺人,就死),是不是脅從犯
你的最佳答案絕對是錯誤的!脅從犯是共同犯罪中,擁有犯罪故意,但是犯罪動機是收到他人威脅,迫於精神上的猜空純壓力而實施的犯罪。你所虧好說的情況,當事人已經完全喪失了自主行為的能力,在殺人中穗咐他完全是他人實施犯罪的工具。上訴被迫殺人者是受害者,不是脅從犯,也不負刑事責任。
『肆』 被迫殺人怎麼判刑
被迫殺人可能會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屬於情節嚴重的,應當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被迫殺人一樣涉嫌犯罪,這在刑法上被逼迫的人屬於脅從犯,同樣涉嫌故意殺人罪,但應當根據情節減輕或免除處罰。
法律分析
根據向法律法規被迫殺人在法律上主要包括:
1、防衛過姿寬當的故意殺人。
2、義憤殺人,即被害人惡貫滿盈,其行為已達到讓人難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處死,一般是父母對於不義的兒子實施這種行為。
3、激情殺人,即本無任何殺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配笑失去理智,失控而將他人殺死,其必須具備以下條件:必須是因被害人嚴重過錯而引起行為人的情緒強烈波動行為人在精神上受到強烈刺激,一時失去理智,喪失或減弱了自己的辨認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必須是在激憤的精神狀態下當場實施。
4、受囑托殺人,即基於被害人的請求、自願而幫助其自殺。
5、幫助他人自殺的殺人。
6、生母溺嬰,即出於無力撫養、顧及臉面等不太惡劣的主觀動機而將親生嬰兒殺死。如果是因為重男輕女的思想作怪,發現所生的是女兒而加以溺殺的,其主觀動機極為卑劣,則不能以本罪的情節較輕情況論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培冊含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伍』 15歲少年殺人(被迫殺人)怎麼判准確的!最好律師能來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 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圓臘以上十年以敬腔羨下有期徒刑。
被人逼迫殺人屬於「脅從犯」,可以得到從輕處罰,同時又是未成年人,
《刑法》第十七條第三款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根據上述規定,如果該未亮拍成年人可能會按「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量刑。
『陸』 被迫殺死一個殺人犯怎麼判刑
如梁吵果好渣絕被迫殺人,一樣涉嫌故意殺人罪,應當按友姿照規定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被迫殺人屬於脅從犯,應當比照主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柒』 卧底期間為了不暴露身份,被迫殺人,做犯法的事情。算不算犯法怎麼追究
不管什麼身份都是無權剝奪他人生命權的,是違法的行為,會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分析
生命茄跡權是公民依法享有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權利。生命是公民作為權利主體而存在的物質前提,生命權一旦被剝奪,其他權利就無從談起,所以,生命權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權。保護公民的生命權不受非法侵害,是相關法律的首要任務。生命權,是以自然人的性命維持和安全利益為內容的人格權。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權,相關法律規定里所表述的生命健康權,實際上是生命權、健康權與身體權的總稱。人身不受傷害和殺害的權利或得到保護以免遭傷害和殺害的權利,取得維持生命和最低限度的健康保護的物質必需的權利。生命權是人權最基本的權利。人培宏的生命權是最高的人權也是最基本的人權,未經法院判決,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剝奪他人的生命。偵查人員也不能因為工作需要而剝奪他人的生命,刑法的故意殺人罪並沒有排除偵查人員為了不暴露身份就可以殺死無辜甚至是殺死配納冊涉嫌犯罪的人,刑法沒有排除這種的違法犯罪性,那這種情況下殺人仍然要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如果卧底人員殺死無辜是被批無奈的話,那可以作為量刑的一個從輕或者減輕的情節,當然這是法院的自由裁量了,如果法院不給與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那也不違法。所以卧底或者被害人都是享有最基本的生命權,任何人無權剝奪他人的生命權,否則都是違法行為,會受到法律制裁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