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雲南高院田成有為什麼會這么囂張
日七彩雲南,而今六月飛雪。滅絕人性的奸殺少女摔死兒童案,惡魔李昌奎被雲南高院改判死緩,激起了全國人民的極大憤慨。然而,面對洶洶民怨,雲南高院頑固不化。前日,該院副院長田成有又跳出來發表怪論,愚弄國民。
田成有說,由於感情等原因殺人,應慎殺,所以此案就改死緩。田成有把慎殺改為不殺,這是偷換概念。田成有好像沒有看到, 李昌奎是強奸殺人,這是簡單的感情糾紛嗎? 殺了兩個人,被殺的兒童與感情糾紛又有什麼關聯?
田成有說,案犯有自首情節。依此說,如果一個人連殺兩人,然後就去自首,那就一定要免死了? 自首隻是可以從輕,對於罪行極其嚴重影響極其惡劣的犯罪分子,要堅決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即便自首也不應從輕,刑法第67條和最高院的解釋你學習過嗎?
田成有說,此案10年後將成為標桿。請田成有記住: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中國絕不會取消死刑,法院必須執行現在的中國法律,而不能執行將來社會主義高級階段中國的法律, 更不能執行外國的法律。
田成有說,不能以大眾狂歡的方式判一個人死刑。這是對人民的公然侮辱,是你們濫用司法權、有法不依,以至引起人民的狂怒,怎麼是狂歡?正是由於你們的錯判才激起了人民的怒火,人民的心在 流血,何來狂歡?
田成有說,網民力主的殺人償命理念已過時。刑法廢除死刑了嗎?要談理念,請問:公平正義、執法為民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被你拋到九霄雲外了嗎?
本人斷言:李昌奎案永遠不會成為標桿;但李昌奎不死,雲南高院將被永遠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田成有將會遺臭萬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