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指數期權的股票指數期權
股票指數期權是在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基礎上產生的。期權購買者付給期權的出售方一筆期權費,以取得在未來某個時間或該時間之前,以某種價格水平,即股指水平買進或賣出某種股票指數合約的選擇權。第一份普通股指期權合約於1983年3月在芝加哥期權交易所出現。該期權的標的物是標准·普爾100種股票指數。隨後,美國證券交易所和紐約證券交易所迅速引進了指數期權交易。指數期權以普通股股價指數作為標的,其價值決定於作為標的的股價指數的價值及其變化。股指期權必須用現金交割。清算的現金額度等於指數現值與敲定價格之差與該期權的乘數之積。
股票指數期權賦予持有人在特定日(歐式)或在特定日或之前(美式),以指定價格買入或賣出特定股票指數的權利,但這並非一項責任。股票指數期權買家需為此項權利繳付期權金,股票指數期權賣家則可收取期權金,但有責任在期權買家行使權利時,履行買入或者賣出特定股票指數的義務。
最早的股指期權交易是1983年3月11日由CBOE推出的,那就是S&P100指數期權交易,緊接著美洲股票交易所(AMEX)也推出了主要市場指數(MMI)期權,2008年CBOE和AMEX分別將二元期權列為正式的交易品種,其中就包括股指二元期權交易。盡管股指期權交易是在股指期貨交易之後產生的,但經過多年的發展,目前世界上股指期權的交易量已超過了股指期貨的交易量,成為股市衍生產品市場中的又一顆明星,而較晚出現的股指二元期權,因交易便捷簡單同時風險可以預先控制等特點而發展得更為蓬勃,目前在全球最大的二元期權交易平台Meetrader,股指二元期權已經成為第二大交易量的品種,僅次於外匯二元期權。
㈡ 股指期貨與股指期權有何區別
1、性質不同
股指期貨全稱是股票價格指數期貨,也可稱為股價指數期貨、期指,是指以股價指數為標的物的標准化期貨合約,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個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確定的股價指數的大小,進行標的指數的買賣,到期後通過現金結算差價來進行交割。
股指期權就是判斷股指期貨的漲跌,只需要付一定的權利金,如果判斷正確,可以賣出權利,獲得權利金收益,或者行使權利,買入股指期貨,平倉後獲得股指波動差價的利潤;判斷損失權利金。
2、權利義務不同
期權賣方在收取期權買方所支付的權利金之後,在合約規定時間,只要期權買方要求行使其權利,期權賣方必須無條件地履行期權合約規定的義務。即對於期權賣方而言,除了在成交時向期權買方收取一定的權利金之外,期權合約只規定了其必須履行的義務,而未賦予其任何權利。
期權買賣雙方權利和義務不對等,而期貨買賣雙方權利與義務對等。期權交易的是權利。買方支付權利金後取得相應的權利,而不承擔履約的義務;賣方賣出權利收取權利金,須承擔履約的義務。
3、保證金制度不同
期權買方沒有期權履約風險,無需繳納保證金;期權賣方收取權利金並承擔履約義務。
此外,期權合約的數量多於期貨合約。
㈢ 股票指數期權的設計參數
1、股票指數
股票指數是股票指數期權的標的物或基礎資產,是開展股票指數期權的重要基礎。在國外,許多股票指數期權與股票指數期貨的標的物相同,如S &P500指數期權和S&P500指數期貨均以標准普爾500種股票價格指數為標的物,紐約證券交易所的綜合指數期貨和相應推出的綜合指數期權等等。若能夠先在國內推出股票指數期貨之後,再推出相應的指數期權,則是完全可行的。另外,參照國外一些交易所的做法,中國還可以設計以國外股票指數為標的物的股票指數期權,這樣就可盡量避免對目前國內股票指數可能帶來的一些影響。
2、乘數
乘數即為每1點股票指數所代表的金額,則一份股票指數期權合約的價值=指數點×乘數。我們在設計股票指數期權的乘數時,必須綜合考慮證券市場投資者的結構,行為方式及對有關風險的監管控制等多種因素。
3、品種
設計股票指數期權的品種主要考慮兩個問題,即對歐式與美式期權的選擇以及期限的類型。從實踐經驗來看,美式期權能夠帶給投資者更大的方便,因為它可以在到期日之前隨時執行合約,因此,其價值也比歐式期權大。在國外,股票指數期權的合約月份一般為3月、6月、9月及12月。
4、最小波動點
最小波動點是股票指數期權的最小價格變化,各個國家對不同期權品種有不同的規定。例如,美國對期權價格大於3美元的股票指數期權, 其最小波動點為1/8個指數點;而對於期權價格小於3美元的股票指數期權, 其最小波動點為1/16個指數點。
5、保證金
交納股票指數期權的保證金是期權出售者單方面的事情(這與期貨保證金不一樣)。股票指數期權的購買者,在支付全部的期權價格後,對其就不再有保證金的要求,因為其最大損失僅為已交付的期權購買價格。而股票指數期權的賣方則承擔基礎資產(指數)價格變動的全部風險,通常要求他將收到的期權出售價格作為保證金。另外,一旦價格變動不利於期權的賣方,交易所還要求賣方額外交付保證金。
㈣ 個股期權和股指期貨有何區別
2015年上交所上市第一個境內期權上證50ETF期權,五年來運行平穩有序、市場規模逐步增加,投資者參與積極理性,經濟功能穩步發揮。
近期,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即將同時推出300期權產品,這是近5年來場內股票期權首次增加標的,股票期權市場也將由此進入發展新階段。
那麼,這三種期權產品各自有哪些主要不同呢?我們進行逐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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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標的不同。上交所滬深300ETF期權標的為華泰柏瑞滬深300ETF,代碼為510300。深交所滬深300ETF期權標的為嘉實滬深300ETF,代碼為159919。中金所300指數期權標的為滬深300指數,代碼為000300。
2、合約單位不同。上交所、深交所300ETF期權對應的合約單位為10000份,即1張期權合約對應10000份300ETF份額,按12月2日收盤價,對應標的名義市值約為3.9萬元。中金所300指數期權合約單位為每點人民幣100元,按12月2日收盤價,1張期權合約對應標的名義市值為38.4萬元。
因標的及合約單位不同,1張300指數期權平值合約的價格要大大高於的300ETF平值期權。
3、到期月份不同。滬深300ETF期權對應月份為4個,即當月、下月及隨後兩個季月,與現在50ETF期權月份一致。中金所300指數期權對應合約月份為6個,即當月、下兩個月及隨後三個季月,比滬深300ETF期權多出了2個月份。
4、交割方式不同。滬深300ETF期權交割方式為實物交割,行權時發生300ETF現貨和現金之間的交割。中金所300指數期權為現金結算,不發生實物交割,扎差計算盈虧後,以現金結算方式交收。現金結算相比實物交割更為便利。
5、買賣類型不同。滬深300ETF期權多了備兌開倉、備兌平倉,可以在持有300ETF同時備兌開倉降低成本,偏好持有現貨的投資者更適合滬深300ETF期權。300指數期權則沒有備兌策略。
6、到期日不同。滬深300ETF期權到期日為每個月的第四個星期三。中金所300指數期權到期日為股指期貨一致,為每個月的第三個星期五。到期日也即當月合約的最後交易日、行權日。
7、流動性不同。3個期權品種單日的未來交易量、交易金額肯定會存在差異,但目前均未上市還無法評估,投資者未來可以選擇流動性較好品種進行交易。
更多細節對比,請查看下方表格:
附表:滬深300ETF期權、300指數情況差異對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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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對所述證券買賣的意見。投資者不應以本文作為投資決策的唯一參考因素。市場有風險,投資須謹慎。
㈤ 股票指數期權的市場現狀
1、產品創新不斷。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新產品不斷被創新出來,股票指數期權的品種已十分豐富。從期權屬性來分,如今美國上市的股票指數期權已包括了許多種類。從大的方面來看,有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有歐式期權和美式期權。此外還有一些其他類型的新型期權,如長期期權(LEAPS)、封頂期權(CAPS)、股票指數期貨期權等。光從標的指數的類型來看,芝加哥期權交易所交易的指數類型就包括分別基於標准普爾(S&P)、道瓊斯(DowJones)、紐約證交所(NYSE)、盧塞爾(Russell)、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等指數的期權品種數十種。費城股票交易所則推出了20多種各種各樣的行業指數期權,如KBW銀行指數期權、KBW保險指數期權等。1997年,芝加哥商業交易所開始交易E-miniS&P500股指期貨合約,成為其增長最快的產品。這種Mimi模式,很快推到期權產品中去,並為其他交易所所仿效。
2、交易量快速增長。從交易量來看,最近幾年,股指期權產品一直是增長最快的衍生產品之一。CBOE從1973年開始期權交易以來,直到1984年,花了十一年的時間,它的年交易量才超過1億張合約。到1998年年交易突破了2億張。然而僅二年後的2000年,年交易量就突破了3億張。到2005年期權合約量已到468249301張,比上年增長30%。從日交易量來看,1973年4月26日新成立的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BOE)在第一天的交易中,交易量僅有911張合約。到2000年,日平均交易量才突破1百萬張。可到了2006年5月19日,單日交易量超過了570萬張,創造了新的日交易量記錄。
3、國際化趨勢明顯。美國股指期權市場的國際化表現在多個方面。首先是投資者的來源國際化。美國是國際金融中心,眾多投資者在美國市場上尋求投資機會,自然也就會通過多種渠道進入到股指期權市場中來。國際化的另一個表現是期權交易所紛紛推出國際指數期權。芝加哥商業交易所開發出的了日經225的期貨期權。美國證券交易所(AMEX)也開發了基於中國指數(CZH)和日本指數(JPN)、香港指數(HKO)、富時FTSE歐洲100指數(EUR)等指數期權。芝加哥期權交易所也推出了亞洲25指數(EYR)、歐洲25指數(EOR)、墨西哥指數(MEX)的期權。2004年5月6日,美國股票交易所(AMEX)推出了中國指數期權(CZH)。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BOE)也於2004年11月8日開始上市中國指數期權(CYX)。這是繼CBOE下屬的期貨交易所(CFE)於2004年10月18日推出的中國股指期貨的又一個新產品。再次,期權交易所走出美國開展與其他國家的合作與交易如近年來CBOE與中國的合作和交流就大大增加。
股票指數期權
4、市場競爭秩序較好。看著CBOE期權交易的巨大成功,其他的交易所也開始涉及期權交易。在這些涉足股指期權交易的交易所中,除專業從事期權交易的CBOE外,主要還有兩類,一類是證券交易所,如美國證券交易所(AMEX)、費城證券交易所(PHLX)等,另一類是期貨交易所,如芝加哥商業交易所(CME)、紐約期貨交易所(NYBOT)等。
5、交易設施和技術不斷完善。交易設施和技術的不斷完善是股指期權交易有序進行的客觀條件和基礎。這些方面的改善在芝加哥期權交易所的發展歷程中就表現得非常明顯。在交易網路方面,1975年,計算機化的報價系統就被引入CBOE,這大大地提高了效率。1984年引入了零售自動執行系統促進電子定單的執行。1989年引入了Ebook()。1999年引入了快速開盤系統。2002開始開發混合交易系統以綜合運用公開喊價系統與基於屏幕交易的兩種方式的優點。2003年正式啟用後,又於2004年進行了更新。此外,CBOE和其他期權交易商開始聯網,完成了跨市場聯接工程。
6、市場監管體系較完善。股指期權市場的健康發展離不開有效的市場監管。美國股指期權市場主要有四個層次,中央監管、行業自律、交易所規則和各經紀商的自律。中央監管機構如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和美國財務會計標准局(FASB)。證券交易委員會的主要作用在於促進重要信息的披露、確保證券法律規則得到實施,保證交易過程的公平和公正。股指期權主要歸證券交易委員會管轄,但是股指期貨期則主要歸期貨委員會管理。美國財務會計標准局則是在財務會計方面促進會計信息的真實可靠。美國有豐富的股票交易所的成功經驗,為建立完善的股指期權交易制度提供了經驗。期權品種設計中的期權清算制度、頭寸限額和保證金制度都是保證股指期權市場順利發展的基礎。
㈥ 股票指數期權的套期保值功能
1.利用看跌股票指數期權進行套期保值。例如,某證券公司與一家上市公司簽訂協議,3個月內按每股8美元的價格包銷100萬股該公司股票,簽約後該證券公司便買入50份3月期的某看跌股票指數期權合約,每份期權合約價格為80美元, 合約執行價格為指數點1000,若每一點代表100美元,則50份合約的總價值為1000×100 ×50=500萬美元。3個月後,股票指數下跌到950點,該證券公司執行期權合約,獲利(1000-950)×100×50-50×80=24.6萬美元。但是,受到股指下跌影響,股票以每股7.50美元發行,則該證券公司損失50萬美元。由於採取了購買看跌期權的套期保值措施,該公司少損失24.6萬美元,最終損失為50萬-24.6萬=25.4萬美元。若在3個月後,股票指數上漲到1050點,則放棄執行期權,但此時因指數上漲而導致公司股票發行價上升到8.2美元/股,則在股票上贏利20萬美元, 除掉購買期權的費用50×80=4000美元,最終凈贏利為19.6萬美元。
2.利用看漲股票指數期權進行套期保值。例如,某投資者由於某種原因需要賣出10萬股A公司股票,假定股票賣出價格為10美元/股。但該投資者預計日後股票市場會上漲,於是便買入50份S&P100股票指數的看漲期權,每份合約的購買費用為40美元,到期日為6月1日,執行價格為500點。若在期權的到期日, 指數現貨價格為540點,A公司股票上漲到12美元/股。則該投資者在股票上的相對損失為(12-10)×100000=20萬美元,但投資者執行期權合約, 他在指數期權交易上贏利(540-500)×100×50-50×40=19.8萬美元,最終凈損失為2000 美元;反之,若在到期日,股票指數下跌到480點,則該投資者放棄執行期權,損失期權購買成本50×40=2000美元;而A公司股票跌到9美元/股,則在股票上相對贏利( 10-9)×100000=10萬美元,最終該投資者凈贏利為98000美元。
在以上看漲期權的套期保值例子中,假如該投資者採取股票指數期貨的辦法來進行套期保值。例如,他以執行價格500點買入50份3月期的S&P100股票指數期貨,在6月1日的到期日,指數現貨價格為540點,A公司股票上漲到12美元/股,則該投資者的最終凈損失為0。但是,若在到期日,股票指數反而下跌到480點,A 公司股票價格跌到9美元/股,則投資者在股票上相對贏利(10-9)調100000=10萬美元,而在指數期貨上虧損為(500-480)xl00x50= 10萬美元,最終凈贏利為0。
因此,利用股票指數期權可以對有關的資產進行套期保值,鎖住價格變動的風險,同時也可以獲取價格有利變動中的收益。而利用股票指數期貨來對同樣的資產進行套期保值,也可以鎖住價格變動方面的風險,但該過程中投資者放棄了價格變動中獲利的機會,即用價格有利變動的收益來換取對價格不利變動損失的風險防範。這就是二者在套期保值、防範風險方面的本質區別。但作為兩種工具,股票指數期權和股票指數期貨是不能替代的。
總而言之,利用股票指數期權進行套期保值交易,將會出現四種不同的情況,即買入看漲指數期權、賣出看漲指數期權、買入看跌指數期權及賣出看跌指數期權。如果以X表示股票指數期權的執行價格,以表示到期日的股票指數價格, 購買期權費用為C,則歐式期權的四種收益情況可表示為:
(1)買入看漲期權:Max(St-x-C,-C);
(2)買入看跌期權:Max(X-St-C,-C):
(3)賣出看漲期權:
-Max(St-X-C,-C)=Min(X-St+C,C);
(4)賣出看跌期權:
-Max(X-St-C,-C)=Min(St-X+C,C)。
不難知道,股票指數期權的購買者(多頭)的最大損失可以控制在一個有限的數額上,即為購買期權的費用,而收益可能是較大的;而股票指數期權的出售者(空頭)的贏利是有限的,即為出售期權的價格,而損失可能是較大的。通常某個投資者可以是一筆股票指數期權的多頭,同時也可能是另外一筆股票指數期權的空頭,其最終的收益狀況取決於他所持有的全部期權合約的組合投資收益。
㈦ 期貨和期權的問題,不要COPY,不然也不給分
股票、期貨是兩個概念!沒有股票期貨這個詞!但有股指期貨和期權!
股票估計你一定懂,其實就是現貨買賣,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而期貨則是一份標准遠期合約,合約規定了標的物、數量、交割期限等。
所以期貨買賣的不是具體的商品,而是合約。
期貨和現貨(股票)的最根本區別在於杠桿原理保證金制度(定金),
如果保證金杠桿按10倍計,即:你可以用1萬元資金做10萬元的生意。
期貨按標的物不同,分為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兩種。
商品期貨好理解,是以某種商品為標的物,就是一份標準的訂貨、供貨合約。
金融期貨,比如國內當前交易的是上證300指數期貨,是以上證300指數為標的物,
你認為此指數會漲或跌,那麼就買進或賣出此期貨合約。
而期權更虛擬,買賣的不是現貨,也不是期貨(遠期合約),是一種「權利」。
比如個股期權,你認為某個個股現在是5元,將來有可能會漲,
你可以買進一個權利(付出一個固定權利金),權利內容是:
將來某個時候你有權以5元/每股的價格買進規定數量的這個個股。
這個權力你可以到期執行,也可以放棄執行。
至於執行還是放棄,你應該明白嘛:到時漲了當然要執行,跌了就放棄。
而執行所帶來的盈利就是股票上漲的盈利減去當初付出的權利金,
所以這個操作最大的虧損是固定的,就是付出的權利金。
上述100%原創,非COPY! 一個專業期貨人
㈧ 期貨、期權、股票指數
股指期貨就是以某種股票指數為標的的期貨合約,例如目前國內唯一推出的滬深300指數期貨;而股指期權是指以某種指數期貨合約為標的的期權,期權其實也可以理解成是期貨的一種分支,只不過期權交易的只是一種權利。例如:滬深300指數期權(目前國內還沒推出任何期權)的全稱應該叫:滬深300指數期貨期權;期權更復雜一點,期權交易分四種:買進看漲期權、買進看跌期權、賣出看漲期權、賣出看跌期權,其中,買方有選擇是否行權的權利,而賣方沒有權利,只能被動的接受,所以,期權的買方可以收益無限大,但是損失最多就是權利金;而賣方則是損失無限大,而收益卻最多是權利金,所有,通常情況下,期權的賣方通常手中都有相應的期貨合約,賣出期權只是為了保值。
㈨ 股指期權和股指期貨有什麼區別
1、性質不同
股指期貨,英文簡稱SPIF,全稱是股票價格指數期貨,也可稱為股價指數期貨、期指,是指以股價指數為標的物的標准化期貨合約,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個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確定的股價指數的大小,進行標的指數的買賣,到期後通過現金結算差價來進行交割。
股指期權就是判斷股指期貨的漲跌,只需要付一定的權利金,如果判斷正確,可以賣出權利,獲得權利金收益,或者行使權利,買入股指期貨,平倉後獲得股指波動差價的利潤;判斷損失權利金。
2、特點不同
股指期權相對其他期權來說具有風險小(最大虧損是權利金),盈利大(行使權利後的期貨差價)的特點。
除了金融衍生產品的一般性風險外,由於標的物自身的特點和合約設計過程中的特殊性,股指期貨還具有一些特定的風險。
3、保證金制度不同
期貨交易,無論是賣方還是賣方,都需要一定的保證金作為抵押。期權交易中,期權買方不受保證金制度拘束,保證金僅對期權賣方有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