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日本目前的男女比例和出生率是怎樣的
『關天茶舍』 [人文]生育權是誰的「人權」??
作者:女權
最近有位朋友轉貼了楊支柱的大作讓我看,看後也引起我的一些反思。
我要反思的是:長期以來,我一直相信計劃生育政策是正確的;盡管在看楊支柱的文章之前,我也了解了不少關於強制打胎的血淋淋的消息,但是一直沒有就這個問題好好思考一下。
但對於楊支柱的觀點,大部分我都不認可。
我總結楊的觀點,大致有這兩個核心部分組成:一,生育權是人權的一部分,剝奪生育權是不合法的;二,胎兒也應當享有人權,不應當剝奪。
我認為,楊的觀點其實十分片面。
我首先要問的是:生育權是誰的「人權」? 我想這個問題很容易回答,誰負責生育,那麼生育權就屬於誰。無疑,生育權其實是女性的權利,是屬於女性的「人權」。然而現實中,我們看到,大多數女性並不是情願生育一個又一個孩子的,因為,凡是生過孩子的女性都知道,生育,讓女性承受多大的痛苦!!讓女性生一個又一個孩子的,是她的丈夫,她的公公婆婆,以及重男輕女的思想。
而楊在關於生育權的討論中,卻完全忽視了應當享有這一權利的主體。他不加辨別地將女育權這項「人權」歸為全體人類,卻完全忽略了一部人對另一部分人在生育權的壓迫,一部分人在控制另一部分人的生育權!確切地說:是不需要付出痛苦的公婆和丈夫正在剝奪女性的生育自主權!!
其次,就算胎兒應當享有人權或者生命權,那麼女性的生命權和人權誰來保障?? 從楊的觀點來看,他完全忽略了胎兒是藉助於女性身體而存在的,似乎胎兒的生存僅僅屬於胎兒本身,與懷有它的母體無關?! 一個胎兒的出生對女性的生命造成的極大威脅、對女性身體造成的極大損傷,楊考慮過嗎?顯然,一個男性是不會考慮到這一點的。
再次,就算胎兒享有生命權(人權),那麼它生下來之後,他/她的人權如何得到有效保障??我想對社會稍有了解的人都能看到這樣一個事實:女性之所以生一個又一個,基本上是迫於丈夫和家長要求生男孩的壓力,生的一個又一個,基本上都是女嬰,知道她生下男孩,這個漫長而痛苦的生育旅程方告結束。而那些生下來的女嬰,又有幾個能得到她應有的呵護和保障??
如果能合理解決以上問題,楊所談論的「生育權」和「人權」才有進一步討論的可能。
最後,計劃生育固然弊病多多,某些血淋淋的執行手段更是錯誤的,在此,我無意探討計劃生育與社會、經濟的聯系或矛盾,但我認為一個可以替換計劃生育政策的最佳途徑就是將生育權還歸女性,需要責問和制裁的是誰在強迫女性生育或墮胎,而不是不加分辨地將生育權作為所有人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