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國的市長有幾個級別
直轄市市長正部級。(北京、上海、天津、重慶)
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市長副省(部)級。副省級城市目前有十五個:哈爾濱、長春、沈陽、大連、濟南、青島、南京、杭州、寧波、廈門、廣州、深圳、武漢、成都、西安。省級城市兼省會:哈爾濱、長春、沈陽、濟南、南京、杭州、廣州、武漢、成都、西安。即是副省級城市也是計劃單列市: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
普通省會地級市,地級市市長正廳級。
普通省會地級市、普通自治區首府地級市<非副省級城市>:石家莊,鄭州,南昌,太原,烏魯木齊,呼和浩特,長沙,貴陽,昆明,西寧,蘭州,銀川,南寧,福州,拉薩,海口,合肥 ;(地級市廣東省梅州市、吉林省吉林市、福建省漳州市、浙江省台州市)市長正廳級。
省直管市、自治區計劃單列市(如河南省濟源市、湖北天門市、新疆石河子市、內蒙古自治區滿洲里市等)市長副廳級。
縣級市市長正處級。(福建省福鼎市、廣東省台山市等)
(1)市長是什麼級別的幹部擴展閱讀
市長,城市的行政首長,市的第二領導(第一領導為市委書記)。市長是一個城市行政機關的首腦,職責是主持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地位在中共中央派駐的市委書記之下。
在許多政府系統里,市長是由市民選出為一個城市最高行政長官、或為一個儀式的的職務。市長這個名稱在全世界各個地方依據當地的法律有不同職責和權力,也因各個地方而有不同意義。
(資料來源:網路:市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