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遼寧版「素媛案」紀實:14歲女孩遭侵害下身成空洞,結果怎樣了
隨著趙竇順刑滿釋放,韓國「宿遷園案」再次引起人們的關注。八歲女孩在上學的路上,被趙豆順折磨,大小腸流出體外壞死,多種器官損傷。
盡管女孩在密集的救援行動中倖存了下來,但她的餘生都將帶著一個尿袋,而且很可能無法生育。
然而,趙某僅因其殘忍的手段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趙竇順出獄後,很有可能成為女孩的噩夢,尤其是受過傷害的女孩,必須在憂患的恐懼中生活。
在遼寧撫順,也有類似的「宿源」事件。一名14歲的女孩在放學回家的路上遭到了一名殘忍且不人道的人的襲擊。她的下半身被一把長鋸子割破了,甚至成了空的。
在上次逮捕之後,他像趙某一樣辯稱,他喝醉了,自製力太弱,記不起自己到底做了什麼。
但不同的是,本案中的罪犯被判了死刑,而趙某隻被判了12年,結果真的很不一樣。
遼寧版的「宿源案」是怎麼發生的?那個受傷的少女的命運如何?
小蘭(化名),1988年生,遼寧撫順人。小蘭原來住在農村。當她還沒有出生時,她的父親拋棄了她懷孕的母親,離開了她。
1992年,小蘭的母親和癱瘓的祖父從農村搬到城市,在撫順市望華區古鎮子街租了一套公寓。
當時,它是一個城市和農村地區。晚上又臟又黑,沒有路燈。
調查人員在齊家發現了一件沾有血跡的衣服,這證明是受害者小蘭的血跡。2002年3月24日,齊軍被成功逮捕。
審訊後,齊一再聲稱自己有精神病,醫生建議他住院治療,但他沒有堅持。謀殺發生的那天,他一直在喝酒,不太記得發生了什麼事。
但是在確鑿的證據面前,齊白石無法詭辯。他只能說他是一個變態,喝酒後頭腦不清楚。
小蘭的受傷在撫順和全國引起了轟動。
審判時,只有500個座位的法庭里擠滿了1,000多人。法庭外,更多的人在等待判決。
主審法官認為,精神病不是精神疾病,醉酒的人也應該負刑事責任。祁軍以極其惡劣的手段使受害人嚴重致殘,判處其死刑。
宣判死刑時,法庭要求肅靜,但觀眾自發地鼓掌,持續了幾分鍾。
法庭外的人群也報以掌聲,就連路上的司機也按響了喇叭。在所有人的眼裡,只有死刑才能實現正義。
在小蘭受傷後,她收到了來自各行各業的100多萬份捐款,足以支付她的醫療費。小蘭最終在北京接受了很好的治療,她的生育能力很有可能得以保留。
還有很多人,像齊軍一樣,屢屢被捕,但從不悔改。來自韓國的趙斗順就是其中之一。
趙斗順出獄後,原因被人民抗議,因為沒有人相信趙斗順會改頭換面。
正如《宿源》中的罪犯所說:「總有一天我會出去。」真的很寒心。
受害者的餘生註定要生活在陰影中害怕受到報復嗎?
當違法者沒有受到懲罰時,就等於對受害者造成了第二次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