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孕產婦死亡定義
婦女在妊娠期至產後42天內,由於任何與妊娠有關的原因所致的死亡稱為孕產婦死亡,但不包括意外事故死亡
㈡ 產婦死亡的四大原因是什麼
產褥感染、產後出血、妊娠合並心臟病、子癇 產褥感染系指分娩及產褥期生殖道受病原體感染,引起局部或全身的炎症變化。 胎兒娩出後24h內出血量超過500ml者為產後出血。產後出血發病急,短時間內陰道大出血可導致休克而危及生命 妊娠合並心臟病是產科中最嚴重的並發症,是產婦死亡的四大原因之一,尤其在妊娠期,分娩期及產褥期間是全身血液循環改變最大與心臟負荷最重的時期,常常因為心臟不能負擔而發生心力衰竭.在整個妊娠期,血容量要比未孕時增加40%~50%,而妊娠32~34周左右達到最高峰,由於妊娠時子宮增大,膈肌上升,使心臟移位,增加了右心臟的壓力,大血管曲屈,這些因素的變化都增加了心臟的負擔,可促成心力衰竭,嚴重時可危及產婦的生命 子癇是妊娠24周以後,或正值分娩,或分娩後一兩天內,孕婦忽然發生頸項強直,牙關緊閉,目睛上視,口吐白沫,四肢抽搐,不省人事,少時自醒,醒後復發的病證。又稱妊娠癇證
㈢ 孕婦死亡的原因有哪些
1、產後出血為產婦重要死亡原因之一,在我國目前居首位。引起產後出血的原因有:宮縮乏力、軟產道裂傷、胎盤因素及凝血功能障礙四類。 2、剖宮產引起的連鎖不良反應。 3、產褥感染是指分娩時及產褥期生殖道受病原體感染,引起局部和全身的炎性應化。發病率為1%~7.2%,是產婦死亡的四大原因之一。 4、嚴重的妊高征,病因至今尚未闡明。 妊高征好發因素及主要的病因學說簡介如下。 1.妊高征的好發因素 根據流行病學調查發現,妊高征發病可能與以下因素有關: ①精神過分緊張或受刺激致使中樞神經系統功能紊亂者; ②寒冷季節或氣溫變化過大,特別是氣壓升高時; ③年輕初孕婦(40歲); ④有慢性高血壓、慢性腎炎、糖尿病等病史的孕婦; ⑤營養不良,如貧血、低蛋白血症者; ⑥體型矮胖者,即體重指數[體重(kg)/身高(cm)2x100)>0.24者; ⑦子宮張力過高(如羊水過多、雙胎妊娠、糖尿病巨大兒及葡萄胎等)者; ⑧家族中有高血壓史,尤其是孕婦之母有重度妊高征史者 希望對你的問題有幫助,如不清楚可以繼續追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