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湖南「操場埋屍案」更多細節首次曝光,該起案件有哪些細節值得關注
湖南“操場埋屍案”更多細節首次曝光,“操場埋屍案”當初被媒體曝光後,一時之間登上更大平台熱搜,可以說引起了巨大的轟動,很多網友不敢相信在現實中還有這樣惡劣的事情發生。當時這起案件由全國掃黑辦親自督辦,可見這件案子當時的影響力有多大,不僅是被害者鄧世平的家人,我們所有網友都迫切想知道事情的真相到底是如何的?當初鄧志平的屍體真的在湖南懷化新晃一中的操場上找到時,所有人都震驚了!不僅是因為鄧世平的遺體在操場下面被埋達16年,而且還是被埋在學校的操場下,學校是教書育人的神聖場所,在這樣的地方挖到一具屍體實在是令人不能接受,好在之後案件的所有的參與者以及幕後保護傘都受到了法律的嚴懲,所有人的怒火才漸漸平息,現在這個案子更多的細節被曝光後,讓人們又重新關注當初引起巨大轟動的案件。
“操場埋屍案”的破獲可以說是我國法治社會越來越好帶來了案件破壞的希望,也因為全國掃黑辦對於掃黑除惡打擊處理的決心。
⑵ 操場埋屍案怎麼發現的
湖南懷化新晃一中操場跑道下發現一具骨骸,湖南懷化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經DNA檢驗鑒定,確認新晃一中操場挖出的屍骸為2003年失蹤人員鄧世平。2003年1月25日上午9時許,新晃一中職工鄧世平的妻子譚某到公安機關報案,稱其丈夫鄧世平於22日上午失蹤。接報警後,市縣公安機關迅速組織力量開展工作,未發現鄧世平下落,也未發現其遇害的相關證據。
杜少平及其同夥羅光忠被依法逮捕,並以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提起公訴;該案涉及的黃炳松等19名公職人員分別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等相應黨紀政務處分,其中10人因涉嫌犯罪被依法逮捕並移送審查起訴;杜少平涉惡犯罪團伙13名成員被依法逮捕並提起公訴。
「操場埋屍案」的主犯杜少平被判處的罪名為故意殺人罪,根據《刑法》規定,故意殺人罪的法定最高刑為死刑,因此,依法應當追究「操場埋屍案」主犯杜少平的刑事責任,該案並未經過追訴時效。
至於「操場埋屍案」的其他被告,被判處的罪名為徇私枉法罪或玩忽職守罪,湖南省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採用遠程視頻宣判方式對新晃「操場埋屍案」相關公職人員瀆職犯罪案進行二審宣判,依法裁定駁回黃炳松、楊學文等9名上訴人的上訴,全案維持原判。
根據《刑法》規定,徇私枉法罪的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玩忽職守罪的法定最高刑為10年有期徒刑,此二罪名的追訴時效為15年。本案中,懷化市公安局原副局長楊學文、新晃公安局原局長蔣愛國,輕信下屬的匯報,同意將鄧世平被害案以失蹤案處理,導致該案長期未被刑事立案偵查,構成玩忽職守罪。但由於存在公安機關相關人員因人情關系故意不立案,本案不受追訴時效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