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歷年動車事溫州動車事故
溫州動車事故就一次,2011年7月23日。上海鐵路局局長因溫州動車追尾事故被就地免職。23日晚20時34分,D3115次與D301次列車發生追尾事故,地點杭深線永嘉至溫州南間。截止目前,事故共造成35人死亡,210人受傷。
此事故由於雷擊失去動力致使追尾事故。王勇平在24日上午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另據人民網報道,有網友在微博上發出圖片與視頻,表示發現「7.23」事故現場有挖土機挖了幾個大坑,不少人以為要掩埋拆卸的車廂。更有網友表示質疑「是否是在掩埋證據」。
現場清理工作的中鐵三局人士則表示,挖坑不是為了掩埋車廂,而是在為接下來進行的吊卸做准備。將車廂吊下橋需用300噸的大吊車,吊車進場先得騰空間。
(1)吊車事故視頻擴展閱讀: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過與事故遇難人員家屬具體協商,「7·23」事故遇難人員賠償救助標准為91.5萬元。
此前,善後工作組與部分家屬就賠償問題進行了初步溝通協商,主要依據國務院2007年頒布的《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達成了賠償50萬元的意向協議。隨後,又認真聽取了遇難人員家屬等意見,充分進行了法律論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鐵路運輸人員損害賠償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的,賠償權利人有權選擇按侵權責任法要求賠償的精神,本著以人為本、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並與遇難者家屬進行了進一步的溝通協商,總指揮部研究決定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為確定「7·23」事故損害賠償標準的主要依據。
「7·23」事故遇難人員賠償救助金主要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及精神撫慰費和一次性救助金(含被撫養人生活費等),合計賠償救助金額9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