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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如何竞价买股票

发布时间: 2024-11-28 05:50:00

⑴ 上证早上第一笔集合竞价怎么看

每个交易日上午的9:15到9:25都是可以股票集合竞价的,由投资者感觉适合自己的价格,不受任何限制的进行买卖申请。确定开盘价就是股票集合竞价的目的,即确定股市开市时间9:30一到出现的第一个价格。

这个价格一般要恪守下面的3条竞价规则:(1)以这个价格进行交易,可以达成更大的交易量;(2)如果买方跟卖方有出的价格跟这个一样的,有一边必须要全部成交;(3)最终,对于这个价格来说,需要确保比这个价高的买入申请和比这个价低的卖出申请都要成交。

所谓集合竞价就是在当天还没有开盘之前,投资者可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在集合竞价时间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下单。看集合竞价的分时图时,需要看以下几个指标:

1、集合竞价成交的白色圆点。每一个白色圆点一个竞价成交的结果,白点越多越密集,说明竞价积极,表示这个票比较活跃,得到投资者的青睐。如果集合竞价一个白色圆点都没有,表示集合竞价没有成交,那么将以开盘后的第一笔成交价作为开盘价。

2、上层成交量。表示没有匹配成交的量,其中红色表示集合竞价期间未成交的买单,绿色表示未成交的卖单。

3、下层红绿柱。表示虚拟撮合的成交量,其中红色表示已撮合的主动性买入量,绿色表示已成交主动性卖出量。

⑵ 开盘集合竞价 上证规则

集合竞价是在开盘之前的一个竞价,是指股票每个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资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自由地进行买卖申请。
在集合竞价期间,即时行情实时揭示集合竞价参考价格。开放式集合竞价时间为9点15分至9点25分。即时行情显示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格、虚拟开盘参考价格、虚拟匹配量和虚拟未匹配量;9点15分至9点20分可以接收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9点20分至9点25分可以接收申报,但不可以撤销申报。
集合竞价你可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在集合竞价时间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下单,按照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计算出最大成交量的价格,这个价格就被是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格,而这个过程被称为集合竞价。到9:25分以后,就可以看到各股票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格和数量。有时某种股票因买入人给出的价格低于卖出人给出的价格而不能成交,那么,9:25分后该股票的成交价一栏就是空的。当然,有的公司因为要发布消息或召开股东大会而停止交易一段时间,那么集合竞价时该公司股票的成交价一栏也是空的。因为集合竞价是按照最大成交量的价格成交的,所以对于普通股民来说,在集合竞价时间,只要打入的股票价格高于实际的成交价格就可以成交,当然如果按涨停价买或按跌停价卖则保证优先成交。所以,散户如果希望在集合竞价时优先买到股票,通常可以把价格打的高一些,目的是获得优先成交权,因为你的成交价是较低的集合竞价。另外,散户买入股票的数量不会很大,一般不会对该股票的集合竞价价格产生什么影响。

⑶ 股票集合竞价买卖规则是什么

股票的集合竞价是指一段时间内交易所接受投资者的买卖申报委托单后,整体集中撮合价格的一种竞价方式。在当天开盘前,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计算机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来定出股票的价位,这个价位就被称为集合竞价的价位,以此来产生开盘价,而这个过程被称为集合竞价。

股票集合竞价买卖规则是什么?

1、竞价时间:上证:交易日9:15-9:25,深证:交易日9:15-9:25,14:57-15:00。

2、早盘集合竞价:9:15-9:20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单,9:20-9: 25之间是不可以撤单的。尾盘集合竞价:在14:57-15:00之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但不可以撤销申报。

3、高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或卖出申报,根据其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申报量成交。

4、在集合竞价期间,投资者挂的委托单不能超出当天的涨停价,跌停价,否则为无效单。

5、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交易原则,也就是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

股票集合竞价买卖规则介绍如上,希望可以帮助到你。股票集合竞价期间投资者可以自由的委托,能不能成交,就看其是否符合最终的成交原则。

⑷ 什么是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集中竞价交易是证券交易所内进行证券买卖的一种交易方式,目前我国上交所、深交所均采用这一交易方式。一般来讲,是指二个以上的买方和二个以上的卖方通过公开竞价形式来确定证券买卖价格的情形。在这种形式下,既有买者之间的竞争,也有卖者之间的竞争,买卖各方都有比较多的人员。集中竞价时,当买者一方中的人员提出的最高价和卖者一方的人员提出的最低价相一致时,证券的交易价格就已确定,其买卖就可成交。
集中竞价交易可分为口头唱报竞价交易、书面申报竞价交易、电脑申报竞价交易。
集中竞价包括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形式,它区别于集合竞价。
其中,上交所规定,9:15~9:25采用集合竞价方式得到开盘价,9:30~11:30,13:00~15:00采用连续竞价方式 深交所规定,9:15~9:25采用集合竞价方式得到开盘价,9:30~14:57为连续竞价方式,14:57~15:00采用集合竞价方式确定收盘价。

上海证券交易所(Shanghai Stock Exchange)是中国大陆两所证券交易所之一,位于上海浦东新区。上海证券交易所创立于1990年11月26日,同年12月19日开始正式营业。截至2009年年底,上证所拥有870家上市公司,上市证券数1351个,股票市价总值184655.23亿元。一大批国民经济支柱企业、重点企业、基础行业企业和高新科技企业通过上市,既筹集了发展资金,又转换了经营机制。

⑸ 股票成交原则的竞价交易作业程序

1.作业程序
(1)场内电话员在接到其营业处所转告的买卖证券事项时,应依序记载于《委托电话记录簿》,然后向场内出市代表下达买卖指令。
(2)场内出市代表接到电话员的买卖指令后,应先看申报价格是否达到《竞价告示板》公告价位。假如达到,场内出市代表将买卖指令填写在竞价告示板的价格栏内,并在适当的栏内填上证券商的代号和买或卖的数量。如申报未达到板上价位,场内出市代表应将未公告的买卖指令,按证券名称和价格归类汇总,即每种证券按买入价由高到低、卖出价由低到高的依序排列,待价位达到时,再登录于《竞价告示板》。
(3)每笔买卖成交后,卖方出市代表应立即填写《成交记录》并签章,交买方出市代表确认后,将成交记录送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柜台打印成交时间及成交号码,然后将红色一联交买方收执,黄色一联交证券交易所清算柜台,兰色一联则交给其电话员。
(4)电话员接到《成交记录》后,应对照《买卖记录簿》所记载的买卖数量,将已成交的数量删减或注销,并将成交情况电话通知其营业处所,以便转告委托人及制作有关凭证。电话员应密切注视行情提示变动,对照《委托电话记录簿》所载价格、数量,随时向场内出市代表提示买卖指令。
(5) 天天上午或下午收市时,各证券商代码、总金额及收付净差额与交易所核对,全部对帐无误后,方可离开交易大厅。
2。 竞价告示板填写原则
(1) 竞价告示板限填四个价位,即未成交的最高买入价、次高买入价、最低卖出价、次低卖出价,每个价位上的数量申报应依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2) 每日开市时,在板上未登录价格以前,证券场内出市代表应以昨日收市价为基准,以上下各两个升降单位为限,将符合该标准的申报价格填写在《竞价告示板》上,买方后手的登录价不得低于前手;卖方后手的登录价不得高于前手。
(3) 开市时,在一般情况下,买卖双方均可在《竞价告示板》上挂牌。假如出现混乱拥挤等情况,证券交易所场内工作人员有权决定由买方或卖方先行挂牌。每日开盘后的申报价格,须以《竞价告示板》上最近一次登录的价格或成交为基准,以上下各两个升降单位为限。
(4) 买方(卖方)申报价高于(低于)《竞价告示板》上,登录的最高买入价(最低卖出价)一个价位时,后手申报者应先将板上登录的最高买入价(最低卖出价)改写,再将次高买入价(次低卖出价)一栏的内容移到右边一栏,在左边一栏里填上后手的证券商代号和买卖数量。
若买方(卖方)后手申报价格高于(低于)前手在板上登录的最高买入价(最低卖出价)两个价位时,后手可以在改写价格后,将原先前手登录在买方(卖方)栏内的内容全部擦去,然后登上自己的代号和买(卖)数量。
价格改写时被擦掉的板上登录价,在其再次达到《竞价告示板》申报价位时,须由出市代表重新填写。
(5) 板上登录的内容,不得任意撤销或减少申报的数量,但若变更价格或增加数量时,须依板上价位重新申报。
板上内容一旦成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撤销,否则,以违约处理。
(6) 买卖成交时,买方或卖方应将对方出市代表登在板上的数量删减或划去,然后在黑板上方写出每笔的证券部代号成交价格与数量,成交后剩余的部分应写在《竞价告示板》上,待下次继续成交。
3.成交的先后顺序
(1)较高买进限价申报优先于较低买进限价申报;较低卖出限价申报优先于较高卖出限价申报。
(2)同价位申报,依照申报时序决定优先顺序。
(3)同价位申报,客户委托申报优先于证券商自营买卖申报。
各证券商出市代表在执行客户委托时,应参照以上原则执行。
(4)取消市价委托。
4.成交价格的决定原则
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优先成交。
5.两边客的买卖
两边客买卖是指买方及卖方经同一证券商达成交易。当同一证券商在接到同种股票、相同价格的买和卖的委托单时,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进行两边客交易。
(1)一项交易成交后,可立即采用该成交价进行两边客买卖。
(2)当场内买卖价相差一个价位时,成交价在“牛市”时,可以是买入价,“熊市”时可以是卖出价。
(3)当场内买卖价相差两个价位以上,或没有买卖价,或只有买价或卖价的时候,出市代表必须在板上写出适当的买卖价,令价位符合(1)或(2)的条件,然后缓步离开《竞价告示板》,给予其他出市代表机会交易,如无人与他交易,他方可依据(1)或(2)的方法进行两边客买卖。
(4)所有两边客成交时,场内出市代表应喊出“两边客”,同时在《竞价告示板》下方标上证券商代号和标记“C”以及成交价格和数量,并应立即填制《成交记录》,以最快的速度将其送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专柜打印时间及号码。
6.开市价和收市价的确定原则
(1)开市后的第一笔成交价即为开市价。
(2)当日收市钟响前,由证券交易所场内职员在成交记录上划上一线,在线上最后一笔成交价即为收市价。
如当日无成交,证券交易所根据大市走势及叫价情况,按开盘价决定当日收市价。
7.证券交易所业务执行人员应随时检查、监督出市代表的电话记录簿及其他情况,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贯彻于交易始终。 1.作业程序
(1)电话员在接到其营业处所转告的受托(或自营)买卖证券事项时,应依序记载于《委托电话记录簿》,然后向场内出市代表下达买卖指令。
(2)出市代表在接到电话员的买卖指令后,即到证券交易所划定的股票买卖喊价区域喊价买卖。
(3)股票唱报买卖采用分柜连续竞价方式。证券交易所应划定证券商出市代表参加股票买卖喊价的区域,在划定区域外的喊价,证券交易所业务人员有权制止。
(4)买方或卖方喊价,一经对方承诺接受即为成交。一经成交,卖方应立即按规定填制《成交记录》,并交买方签认,同时将《成交记录》送至证券交易所指定柜台打印时间及成交号码,然后将红色一联交给买方收执,黄色一联交给交易所清算柜台,兰色一联则交给其电话员。
(5)电话员在接到《成交记录》后,应对照《委托电话记录簿》中记载的买卖数量,将已成交的数量删减或注销,然后通知营业处所,以便转告委托人及制作有关凭证。
(6)《委托电话记录簿》所载数量未能全部成交时,其余量可待下次继续成交。电话员应密切注视行情提示示变动。对照《委托电话记录簿》所载价格、数量,随时向市场内出市代表人提示买卖指令。
(7)天天上午或下午收市时,各证券商出市人员就应尽快将当市成交的证券名称、数量、价格、对方的证券商代号、总金额及收付净差额与证券交易所核对,全部对帐无误后,方可离开交易大厅。
2.场内出市代表喊价规则
(1)出市代表参加唱报股票买卖,除以手势表示买进或卖出价格外,同时须口头高声喊出买进或卖出品种及价格。买方举手以掌心向内,卖方举手以掌心向外,具体价格、数量的手势由证券交易所统一规定。
(2)开市后首次喊价限于昨日收市价的上下两个升降单位内。买方后手喊价不得低于前手,卖方后手喊价不得高于前手。
(3)买方或卖方喊出价格,除开盘首次喊价必须报明每股买价或卖价全数外,在竞价过程中,可只喊出其最后两位数。如遇升进或降落一位时,仍须报明其每股买价或卖价的全数。
(4)出市代表在场内喊价,必须举手或高声申报数次,使众人周知。买价或卖价一经喊出,除另一新喊价出现外,不得撤消。
(5)买方最高喊价或卖方最低喊价,应当优先成交。相同喊价依其先后次序决定。
(6)买卖双方成交的数量未达买方或卖方原喊价买进或卖出数量时,其成交价格对未成交部分仍属有效,直至买方或卖方另一新喊价出现为止。
买方或卖方喊价,一经对方承诺接受,买卖即告成立,任何一方不得变更。
2.两边客的买卖
当证券商接到同种证券、相同价格的买和卖的委托单时,仍应在场内公开喊出。若他想自行成交,即做两边客买卖,则须依上板竞价两边客买卖原则进行。
两边客成交时,出市代表应喊出两边客、成交价格及成交数量,并应立即填写成交记录,以最快的速度将成交记录送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柜台打印时间及号码。
3.决定成交先后顺序的原则
按上板竞价原则进行。
4.成交价格的决定原则
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优先成交。
5.开市价和收市价的决定原则
(1)开市时采用主席叫价制,即由主持口头唱报竞价专柜的工作人员指定某支股票的买方或卖方先喊价,开市后的第一笔成交价即为开市价。
(2)当日收市钟响前的最后一笔成交价即为收市价。如无成交,按上板作业原则定。 1.作业程序
(1)电脑交易的买卖申报由终端输入,限当日有效。
(2)买卖申报的输入自市场集会时间开始前半小时进行。前款输入买卖申报的时间,证券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可变更。
(3)买卖申报应依序逐笔输入证券商代号、委托书编号、委托种类(融资、融券、集中保管、自行保管)、证券代号、单价、数量、买卖类别、输入时间及代理或自营。但证券交易所可视需要而增减。前款输入序号,证券商应依接单顺序,按每部终端机分别编定,不得跳号。
(4)买卖申报传输至交易所电脑主机,经接受后,由参加买卖的证券商印表机列印买卖申报回报单。
(5)买卖申报仅限于限价申报一种。
(6)证券商查询其未成交的买卖申报,应经由终端机进行。
(7)申请撤消买卖申报时,应经由终端机撤消。申请变更买卖申报时,除减少申报数量外,应先撤消原买卖申报,再重新申报。
2.行情揭示分为公开揭示屏幕与专业揭示屏幕。
公开揭示屏幕至于深圳交易所集中交易市场和各证券商营业厅。在市场集会时间内,公开屏幕应将成交价格随时揭示,买卖申报价格的揭示以当市最近一次成交价格为基准报出最高叫买价与最低叫卖价。
专业屏幕通过证券商的作业终端显示,可随时揭示围绕最近一次成交价上下两个升降单位的所有申报。
3.证券商的买卖申报,经交易所电脑主机接受后,由交易所主机自市场集会时间时起自动撮合成交。
4.决定买卖申报的优先顺序原则。
(1)价格优先
(2)时间优先
(3)客户委托优先
5.买卖申报的竞价方式
买卖申报的竞价方式,分为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开盘或收盘采用集合竞价方式两种。收盘时采用集合竞价自收盘前10分钟开始。
6.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产生首次上市或除权除息后上市开市价。依集合竞价方式产生开盘价格的,其未成交买卖申报,仍然有效,并依原输入时序连续竞价。
开盘价格未能依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时,应以连续竞价产生开盘价格。
7.连续竞价时,在当市最近一次成交价或当时揭示价连续两个升降单位内,其价格依下列原则决定
(1)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优先成交。
(2)买(卖)方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申报价格时,采用较接近当市最近的一次成交价格或当时揭示价格的价位成交价格。
8.买卖申报一经成交,即经由参加买卖的证券商的印表机列印成交回报单。
9.成交回报单
成交回报单的项目应包括证券商代号、委托书编号、委托种类、证券代号、成交数量、成交价格、成交金额、买卖类别、代理或自营及成交时间。
综上所述,证券商成交的基本流程是:证券商给其在证券交易所的代表人或代理人发出通知,代表(出市代表)了解行情,讨价还价,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