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吸收合并的优缺点
吸收合并,是指合并方(或购买方)通过企业合并取得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全部净资产,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法人资格,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原持有的资产、负债,在合并后成为合并方(或购买方)的资产、负债。
吸收合并的主要形式有:1、母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上市公司注销。
2、上市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集团公司注销。
3、非上市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
吸收合并的优点在于:
1、可以节省合并费用;
2、合并手续方便快捷;
3、可以确保经营的连续性。
缺点在于:
1.对于收购方来说,新发行的股票改变了其原有的股权结构,导致股东权益的“稀释”,结果,原有股东甚至可能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
2、股票发行受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监管,并受证券证券交易所其所上市规则的限制。繁琐而缓慢的发行程序给了投标人组织投标的时间,也给了不愿被收购的目标公司部署反兼并措施的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⑵ 股票换股吸收合并后我持有的股票怎么办
你持有唐钢股份那就不变,你还是持有300股,买入价10元。如果你是邯郸钢铁、承德钒钛这样你才有换股的。你是持有唐钢股份那就没有,因为它就是整合后的主体上市公司。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再问我。
⑶ 换股吸收合并对股价影响
换股吸收合并是利好的,但不等于股价会上涨,股票涨跌由供求关系、资金量、业绩、政策、消息等多方面因素决定。
换股吸收合并是指合并方(或购买方)通过企业合并取得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全部净资产,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的法人资格。合并后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都归购买方所有。
过程:
1、由合并双方就吸收合并达成协商,并通过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合并决议;
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出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按照约定签订合并协议;
3、双方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经核准变更的,即可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4、股票吸收合并后只会保留一只股票,投资者手中的股票会按照比例换成新的股票,股票名称会发生变化,但投资者持有的总价值不会改变。
例如:A股票股价为10元,B股票为8元,两只股票进行合并,那么两只股票的比例为1:0.8,最终保留股票A,假如某投资者持有B股票10000股,那么投资者按比例可以换算为A股8000股。
换股吸收合并的利弊:
好的一面:
1、如果是普通的收购并购,收购方需要支付大量资金给被收购方,可能造成自身财务运转困难,出现资金短缺问题。而换股吸收合并,收购方不需要支付被收购方大量现金,只需要把被收购方股票换算成要保留的股票,这样可以避免公司出现资金问题,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
2、并且合并完成之后,被吸收的公司股东依然保留着股东权益,还能享受到兼并公司带来的价值增值。
坏的一面:
1、新增发的股票将改变公司原来的股权结构,使原股东的权益淡化。
2、我国股票发行的手续和过程非常繁琐缓慢,可能会使竞争对手有时间做准备参与竞购,也使得不愿被并购的目标公司有时间做准备来反并购。
3、在换股合并的时候很有可能招来风险套利者,造成的卖压和每股收益的稀释可能会使并购方的股价有所下跌。
⑷ 收购股权是利好还是利空
一、1.股票收购股权算利好,收购股权意味着公司将出现新的业务和增长点,对被收购的公司来说,意味着看好被收购公司,对于两者来说都算利好。
2.股票收购股权是指一家上市公司通过购买另一家上市公司股权的投资行为,股权收购公司可能取得被收购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也有可能两家公司合并为一家。
二、股权收购:
1.股权收购通过购买目标公司股东的股份,或者收购目标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或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行收购方的股份.换取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又称吸收合并)二种方式进行;前一种方式的收购使资金流入目标公司的股东账户;而后一种方式的收购不产生现金流(还可合理避税)。当收购方购买目标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从而获得经营控制权,称之为接受该企业。而未取得经营控制权的收购称之为投资。收购完成后,控股超过50%以上该公司股权的收购目的是为了获得控制权,而投资的目的则可能是看准了此项投资未来有较高的回报率,也可能是为了加强双方的合作关系或为进入某个产业领域作准备,还有可能是为了获得目标公司的无形资产(商誉、人才、销售网络)。
2.收购股权就是一个企业把另一个企业的股权投资转让给第三个企业,我们可以视第一个企业与第三个企业是朋友或是亲兄弟的关系,对于股权重组的处理来说,第一个企业就像是出卖股权,第三个企业就像是购买股权。
3.收购者成为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可以行使股东的相应的权利,但须承担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有鉴于此,在这种股份买卖协仪签订以前。收购者必须对该公司债务调查清楚.收购后若有未列举的债务.可要求补偿。具体的操作方法是:收购者应要求将部分收购价款“定期存单形式放在律师事务所,备收购后新增的债务补偿之用在收购股权的买卖中.负债问题有时确实很难把握,因为有些结果有待于未来不确定事件发生或发生后,才能证实,称之为“或有负债”。主要是因租税争讼、侵权行为等可能造成的损失,以及对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而可能造成损失的赔偿。或有负债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在整个收购过程中是很难估算的。此外,债权问题有时也很难把握,能否回收,可能发生多少坏账,无法判断。因此,收购股权的风险大 而在收购资产的买卖中不会发生或有负债,收购中只要重视每项资产的清点,使其与契约上所列相符。收购资产当事双方在买卖完成岳投有续存的法律责任,收购公司无须承担被收购公司的债务(除整体收购)。一般地说,企业资产出售的是全部资产或部分资产,如果被收购企业将其全部的资产出售,该企业就无法经营,只能被迫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