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国金融业开放有了哪些最新举措
1、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
2、不再要求合资证券公司境内股东至少有一家证券公司,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人身险公司外资持股比例的上限放宽到51%,三年以后不再设限。
3、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内外资一视同仁,允许外国银行在我国境内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
4、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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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答时间:2022-02-2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❷ 外资私募有望试水“私转公”!已有海外知名机构正在谋划 落地或在2021年
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正在不断加快。券商中国记者近期获悉,外资私募未来或有望试水“私转公”,包括富达国际在内的部分机构已在积极准备,业内预计正式落地或在2021年。
富达低调谋划“私转公”
自2017年起,外资机构开始通过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WFOE PFM)的方式进入中国资管市场。截至目前共有18家外资机构完成登记,另据统计,已有富达利泰投资、瑞银资管、施罗德投资等14家外资私募相继推出产品。
不过,相对私募业务,外资机构显然更为看重在华开展公募业务,此前就有部分外资私募流露出未来转公募的强烈意愿,无奈政策安排一直是很大限制。然而近期,事情似乎有了一些眉目和进展。
据知情人士透露,富达国际在上海的外资独资企业(富达利泰投资)已经开始谋划公募业务。“今年年后就开始准备了,富达计划暂停发行更多私募产品,后续会按照公募的标准对公司进行升级,公司此前还专门对外包服务商进行了筛选。”
另有接近富达的人士向记者表示,富达很可能已经和监管部门进行了沟通。业内人士预计,在未来政策进一步明确后,外资私募“私转公”试点的正式落地可能会在2021年后。券商中国记者曾就此事向富达求证,但对方未予置评。
富达国际是一家海外知名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成立于1969 年,原为美国富达投资的国际投资部门,1980 年从富达投资独立。目前公司管理客户资产超过4000亿美元。2017 年 1 月,富达国际的外商独资企业获得中国私募业务资格,成为首家获得该项资格的外资资管公司,至今已备案发行4只证券私募产品。
“确实有很多外资私募对转公募有想法,政策上还没有具体要求和指引,应该和本土一样,对可追溯的业绩表现、人员、资本金等有所要求,也许未来政府会在外资‘私转公’上进行试点。我们还是希望利用私募牌照先把产品和业绩做好,有了很好品牌效应后,未来如果转公募才能更顺畅些。”某外资私募相关负责人称。
金融开放步伐加快
业内预计外资私募“私转公”有望在2021年正式落地,这与国内金融对外开放的时间表正好契合。因为外资私募“私转公”,意味着放开外资独资运营公募基金,需要金融行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政策支持。
去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参加“货币政策的正常化”分论坛讨论时曾经宣布了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表。
易纲表示,中国将大幅放宽包括金融业在内的市场准入,人民银行和各金融监管部门正抓紧落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大幅度放开金融业对外开放,提升国际竞争力。下一步,将遵循以下三条原则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一是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原则;二是金融业对外开放将与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相互配合,共同推进;三是在开放的同时,要重视防范金融风险,要使金融监管能力与金融开放度相匹配。
他还表示,根据落实开放措施“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的精神,以下金融领域的开放措施将在未来几个月内落实:
一是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内外资一视同仁,允许外资银行在境内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
二是将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51%,三年后不再设限;
三是不再要求合资券商的境内股东中至少有一家证券公司;
四是为进一步完善互联互通机制,5月1日开始,将互联互通每日额度扩大4倍,沪股通、港股通每日额度调整为520亿元人民币,港股通每日额度调整为420亿元人民币;
五是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机构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
六是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的经营范围,与中资机构一致。
根据上述表态中的第二条“将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51%,三年后不再设限”,也就是说,2021年后对外资在国内金融机构的持股比例将不再设限。
此后,金融行业对外开放的举措加速落地。去年4月底,证监会发布《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11月30日晚间,证监会公告称,UBS AG(瑞银集团)持有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比至51%,核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首家外资控股证券公司诞生。今年3月29日,中国证监会公布消息,核准设立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摩根大通和野村东方成为继瑞银证券后获批的第二批外资控股券商,也是首批两家新设外资控股券商。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5月摩根大通提交新设合资控股券商申请时曾发布声明,表示摩根资产及财富管理正安排与合资伙伴和有关主管部门磋商,有意将其在现有合资公司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增加至控股比例。显然,外资对于控股甚至独资经营公募基金业务也有很大诉求。
已有18家外资私募登记、2家获得投顾资格
券商中国记者统计发现,目前已有富达利泰、瑞银资管、富敦投资、英仕曼投资、惠理投资、景顺纵横、路博迈投资、安本标准投资、贝莱德投资、施罗德投资、安中投资、桥水投资、元胜投资、毕胜投资、毕盛投资、瀚亚投资、未来益财、联博汇智和安联寰通在内的18家外资私募完成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其中已有14家公司发行产品,备案私募产品数量达到31只。
引人关注的是,今年3月路博迈投资和富敦投资正式获得在境内开展投资建议服务资格,即拿到了投顾资格,成为首批获得此资格的外资机构。从成立时间来看,除路博迈和富敦外,满足投顾资质第一条“登记满一年”要求的还有瑞银资管、富达、英仕曼、贝莱德、施罗德等9家机构。如果上述9家机构满足“3+3”资质的话,也有望快速拿到投顾业务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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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❸ 我买了某个公司50%以上的股票,是不是就可以操控公司了
结论:你如果购买了某公司50%以上的股票,一般情况下确实有可能控制这家公司,但是也不绝对!分析:
1、一般情况下。 影响公司控制权的有三分之一、50%、三分之二,其中50%基本上可以控制或影响公司的日常事务表决,三分之一和三分之二影响公司重大事务表决。在一般情况下,持股50%以上的股东,可以看作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特殊情况下。 有关公司控制权的,除了上面的一般情况,还有某些特殊情况,例如同股不同权、表决权代理等。以阿里巴巴为例,马云持股7%左右,软银和雅虎一度合计持股近60%,那是不是说如果软银和雅虎联手,就可以赶走马云等管理层并控制公司呢?不能,因为阿里巴巴是同股不同权,且马云等合伙人拥有半数以上董事提名权,这是列入公司章程的。对软银和雅虎而言,它们持股比例很高,但是投票权少,董事席位也不多,马云和管理层虽然持有少量股份,但仍然控制着阿里巴巴。美国香港等海外资本市场不必说,国内A股已有科创板和创业板开始实施了注册制,它们允许同股不同权的公司上市。
可能你是想问,如果购买了公司50%以上的股票,你能不能就操控公司的股价了,如果能买入公司的50%以上的股票,是成功掌握了公司的控制权,但是距离操控股价还有一定的距离。因为这个时候你虽然持有了50%的股份,但是剩下的50%的股票变化的很大的,不然很多股东持有50%以上的股东在质押股票之后就不会被跌的平仓。
这个,还真不是。
在公司的股权架构上,有四个神奇的数字需要了解:67%、51%、33.34%和10%。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43条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这些公司重大事项,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行。
股东持有公司股权比例占67%以上,就达到了“三分之二以上”的比例,此时,这个股东就掌握了公司的生命线,这个公司的“宪法”——也就是章程可以随它的意志而改写,甚至公司的生死存亡都由这个股东说了算。这就叫绝对控制。
如果一个股东持有的股权达到51%,那么虽然没有成为67%这样的绝对控制人,但相对的,除了他也没有其他人是公司的大股东了。此时,这个股东就享有了公司的相对控制权,虽然在修改章程或者解散公司这些重大事项上,他还不能说一是一,但公司的日常事务,他都可以决定了。
这个和67%是反着的,如果股东的股权达到33.34%,也就代表他的股权超过了表决权的“三分之二”,此时,公司里就没有绝对控股人了,因为其他股东都不能达到绝对控股的“三分之二以上”。这个股东虽然不能控制公司,但在公司的重大事项上有一票否决的权利,他要是不点头,章程就修改不了。因此,这个地位还是很重要的。
根据《公司法》100条和182条的规定,持有10%以上股权的股东,可以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讨论自己关心的事项,这就有了说话的权利,可以参与到公司的决策当中。另外,如果公司开不下去,持有10%以上股权的股东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
这么一看,如果题主买了公司50%的股权,那么将拥有在公司重大事项上一票否决的权利,以及可以较为深度地参与公司日常决策中,但是说到控制公司,还真谈不上。
首先这个问题可以直接回答你, 不一定 。
如果这个公司的股东协议上明确,这家公司的最大持有股份者就掌控这个公司的所有经营权利,那么你所说的,买了公司50%以上的股票是可以操控这个公司的。
二、其次看股东协议中的条款。
有些公司股东协议很明确的规定,50%以上可以操控这个公司的控制,但是如果有超过30%票数可以否定,这种操控也并不是完全的。也就是说,你掌握了50%股票数量,你可以在支持一件事情上,可以获得最大的票数。但如果股东协议上面明确公司30%以上的票数否定这该协议,是不能执行的,那么这个50%的控股其实也不一定能够对公司起到完全操控的作用。因此,股东协议是非常重要的。
比如像腾讯,就是京东的大股东,但是股东协议里面规定了,虽然他是持股的大股东,但是公司的经营权还在刘强东的手中。
综上所述,控制一家公司,并不是直接去买50%以上的股票数量,就可以了,而是要详细的去研读它的股东协议。有些公司你可能只需要持有20%的股份,你就可以对这家公司进行操控。但有些上市公司,即便你持有了它70%以上的股份,你仍然对这家公司无法操控,这就看这家公司当时的股权协议,以及收购协议当中的具体的体现到底是什么。
甚至有些公司整个管理团队虽然占比不高,但是他们对整个公司的影响其实是比较大的。比如像万科当年被收购的事件。其实从股权的角度来讲,可能门口的野蛮人其实已经获得了这个公司最大的股份。但最后,整个上市公司的经营团队不满意投资人,因此,他其实也无法对这个公司形成操控。
应当分四个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
第一,按照通常股份公司的设计,持有超过50%以上的股份,构成了对公司的绝对控股,当然就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拥有控制权。所以大家可以理解,为什么早期的时候,我们在引进外资时,有持股50%的限制。
第二,从实践的层面上看,往往并不需要50%的股份,就可以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为很多公司的持股是比较分散的,你可能只需要持有百分之二三十的股份,就可以控制一家公司,有的时候,甚至只需要十个百分点,甚至更少的股份,你也可以是公司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比如,我们A股上很著名的老三股,曾经长期处于实际控制人只有很少股份的状态。
第三,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持有50%以上的股份,也未必能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这里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进行了同股不同权的设计,存在占股份少数比例的创始人股东始终实际控制公司的情况。比如大家都很熟悉的小米、京东,还有华为等等,他们都是以相对比较小的股权比例,牢牢地控制着公司。
第四,还必须提醒的是,即使你成为了公司地实际控制人,也不能随心所欲地操控公司。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对于大股东地权利依然是有监督有限制的,大股东一旦越界,同样要受到惩罚。毕竟,公司还有其他股东,所有股东的权利都应当得到维护。
你的胃口相当大啊,实际上,如果持股达到5%,就需要公告。市场上就会知道你对这家公司有意向,上市公司,大股东,交易所,都会发来问询函。
与此同时,市场上其它资金,就会觉得这家公司可能有故事,然后就是疯狂的一字板,
而你因为买入5%甚至更多的股票,而进入锁定期,
然后股价一路疯涨,你要不出更高的价格买进,
要么等禁售期结束,再行抛出。
实际上,游资多少靠合理做庄,短线合计持股往往超过实际流通盘的10%以上,
而如果单一账户,根本无法进行这样的操作。
大家可以看看之前宝能举牌南宁百货,引起国资股东增持应对时,股价的表现。
这个主要看公司采用什么样的股权结构,作为一般的同股同权的上市公司来说,成为第一大股东就意味着拥有企业的控制权,购买公司50%以上的股票,已经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可以拥有对应的经营权、收益权。不过对于采用双极股权结构的公司来说,50%以上的股票只意味着拥有相应的收益权,没有公司的控制权。
双级股权结构现在应用的非常普遍,这种特殊的股权结构可以让公司创始人及其大股东在公司上市以后仍然可以保留绝对的表决权来控制公司。在美国比较大的上市公司,比如脸书、谷歌都是采用双极股权结构。
采用双极股权结构的好处在于,创始人及其管理团队可以有绝对的控制权而不受资本的影响,在国内比如阿里、腾讯这些都是双极股权结构,背后的都有外资的大股东,但是控制权还是在原始创始人团队手里。
所以说,买了公司50%以上的股票,大部分情况下可以对企业有绝对控制权,但也有个别例外的情况,具体看股权结构怎么设置,怎么约定。
你不知道有同股不同权么?你有没有对公司控制权要看公司章程和你购买股份时有没有特殊约定的协议。马老师在阿里巴巴持股只有7%左右,而曰本人孙正义持有股权30%多,马老师任董事长,孙正义什么职务也没有,是因为孙正义在入股时马老师与他约定,允许孙正义入股的条件是孙正义持有的股份的会议投票权要委托马老师所有,孙正义只保留财务收益权,即只管赚钱收钱,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权委托马老师负责,孙正义不入董事会,只做甩手掌柜,这样加上马老师自己7%的股份,他就拿到37%的投票权,还有大量投资机构和散户也只能财务投资不参与企业决策,所以马老师成为持有投票权最多的个人,取得公司相对控股权,成为董事长。
不能,虽然股东会就是最高决策机构,但没有经营权。
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类,是现代企业的根本原则,你有了51%的股份,只是代表有一定的任命权,或者是把握一定的大方向,但经营还得靠管理层一般决议事项。比如做什么项目,由谁来做,这个也许可以由你可以决定,但是真正怎么做,那么是总经理的事情。当然啦,你可以任命自己为董事长,总经理。但是重大决议事项,比如注销公司,决定分红,变卖资产,对外担保,这些还是得有2/3以上的决策权。
你说了算,但是没人去执行又有什么用呢?
再说了,即使是小股东,甚至没有股份,但供应链在别人手里,或者主要盈利渠道在某个员工手里,你能去否人家吗?恐怕很难吧?得要有共赢的思维,地位不代表一切。其实51%的投票权,在公司法中代表的是任命权,但是现在同股不同权,比如科创板,以及香港股市已经认同了,更不用说纳斯达克板块,创业板据说也在考虑修改条例。决策权,任命权,经营权,分红权,所有权,处分权等等,这些权力要分别对待。
如果是上市公司更麻烦,将面临退市!
最后,你说的是股票,而不是股权,那么也就代表着这是一家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严格按照公司法以及证券法运行的。你控制了50%,代表着实际控制人的变更,那么估计离退市不远了。好好的一个上市公司,让你搞到退市,你又何苦呢?除非这是你的竞争对手,打不赢就毁了它,那倒是一种策略,但付出是否和回报是否对等,又是另外一件事情。这些内容,你可以查查什么叫做触动《收购要约》,在这里就不多说了。
当然,百分之五十绝对能够操控公司,事实上公司非你操控不可了,公司一半都是你的,你不操控谁操控。
你的利益最大,你最希望公司价值提高,所以必须你来操控。
从法律层面,从股东章程层面,你都有绝对操控权。
除非,你在购买股票的时候,与其他股东达成协议,你放弃或者委托公司表决与操控权。并将之写如公司章程。一般来说没人这么做,如果这么做,只有一个原因。你认为其他股东比你更优秀,或者其他股东掌握公司核心竞争力,或者对行业特别能把控,而这不是你擅长,所以甘愿委托操控权。
这种数量的买入都发生在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你买不起。
因为你买了超过5%以上的股票,就得公示,以后每次买每次公示,还没等你买到20%,股价早到天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