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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强迫员工买股票

发布时间: 2021-05-19 17:41:50

A. 中国邮政向员工摊派任务,强行让员工购买邮政股票,一人两万,这合法吗

企业内部发行股票是允许的,强行让员工购买是不对的。
不过如果能够上市就会小赚一笔,
毕竟中国邮政是国企,不会吃亏的。

B. 上市公司让员工半价买自己公司的股票,有风险吗

当然有风险

C. 湖南绿地强制员工买房,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摁在地上摩擦时该如何维护

有这么一个新闻上面说湖南绿地集团因为房产在出售的过程当中可能出现了一些问题,因此集团要求自己的员工去买房子,这其实看起来会非常的无理。毕竟员工在一个公司里面上班公司是没有权利强制性去要求购买自己的产品或者说是房产的,这就等同于绿地公司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毕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司也没有权利强制性去要求自己的员工购买房产,这本身就不是一种合理的需求。因此我们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会是我们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希望大家都可以直面这些问题。

D. 公司让部分员工购买自己的股票 最低也要几十万 是好事吗

证券账户在二级市场买,还是公司定向增发?
如果是二级市场买,只有两个目的,第一,公司内部有人做,需要锁仓;第二,帮忙接盘;
但,两种可能都不大!
定向增发,这个就需要对公司的财务进行分析,以及增发之后的投资方向,投资方向的前景进行分析,以及未来三年整个经济环境,以及股票市场走势的分析;这些很繁琐,一般都是专业机构才会投资定向增发,并且是折价增发的!
如果公司要求你们所有的员工参与增发,那么你们公司并未找到有实力的机构来接手定向增发;如果这样,那么投资价值有待考察了!

以上废话了这么多,都是推测加推测,呵呵,你同样需要在你的位置,多维度的去考虑,然后选择一个最优结果了!

E. 公司要上市让员工买自己的股票是好事还是坏事

肯定是好事。一般上市公司的股票在初期都会股价上涨的。而且内部股票相当于企业福利。价格低,价值高。建议:买入。

F. 员工持股是怎么一回事,是强制要求员工购买公司的股票吗

不是。

员工持股计划是一种新型股权形式。企业内部员工出资认购本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委托员工持股会(或委托第三者,一般为金融机构)作为社团法人托管运作,集中管理,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或理事会)作为社团法人进入董事会参与表决和分红。

包括两种类型:

(1)企业员工通过购买企业部分股票而拥有企业部分产权,并获得相应的管理权;

(2)员工购买企业全部股权而拥有企业全部产权,使其职工对本企业具有完全的管理权和表决权。

(6)绿地强迫员工买股票扩展阅读

实施步骤

1、 设立员工持股会,统一管理员工股东的出资

2、 界定员工持股会的职权,规范员工持股会的组织和行为

3、 员工持股计划的设计

内容包括:

(1) 收益人的范围与数量,主要是确定持股员工的资格。

(2) 员工持股总量控制和员工股票的分配。

(3) 员工股票的托管。

(4) 员工股票的出售。

G. 我单位原来是国有企业,当初强迫职工购买所谓的股票,直到单位破产也未上市,也未退还给职工,是否违法

根据中国《公司法》和《破产法》之规定,不管是否上市,公司破产清算:第一顺序是职工工资;第二顺序是公司债务;第三顺序才是股权。如果公司资产清偿工资之后没有富余,就不再偿还公司债务;如果公司资产清偿工资、债务之后没有富余,就不再偿还公司股权。所以职工购买本单位股票,直到单位破产也未上市,也未退还给职工,就不一定是违法。但是如果公司资产清偿工资、债务之后还有富余,那就应该按股权比例分配清偿股东,否则就是违法。

H. 公司强迫员工卖股票,怎么办

我来总结一下你所描述的事实:原单位是有限责任公司,后来被现在的单位也是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兼并了;原单位曾叫职工入股,但是现在的单位要把有限责任公司改成股份有限公司,所以要你们把手中的股权转成股票,而你不想转。大概就是这么一个事实吧
根据你的补充,我的分析如下:
1.A以前快要倒闭就要求职工认购公司股权,至少15000,当时重庆的房价水平也就3000左右
如果当时是强迫交易,那么是违法的也是不合理的
违法在于民商事的交易重于意思表示真实,如果没有购买的意思而一方强加自己意志于另一方强买强卖是违法的行为,根据合同法54条属于可撤销可变更行为。但是你明知违法的就应当在1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诉讼时效经过就不能胜诉了
不合理在于当时公司已接近倒闭,还要你们认股的话,就是企图把公司债务转移到职工的身上,因为一旦公司不是被兼并而是破产的话职工将血本无归

2.现在被另一家更大的有限责任公司B兼并,现已更名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兼并对于之前已经认股的职工来说是起死回生的事情,也正是由于认了股所以现在职工也是新公司的股东之一,受公司法保护

3.B要申请上市,就急着把A以前的职工内部股份处理掉
这个说法是不正确的,在你完整描述事情经过之前多次误导了我
首先职工内部股份的提法是不正确的,AB之前都是有限责任公司,而有限责任公司对应的是股权而不是股份,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其次B不是因为要上市才急着把股权转化,而是B要从有限责任公司转变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把股权转化为股份

4.以开会的形式通知大家
这个会准确的说是股东会,具体是经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决议才能确定公司转化事宜。因为职工是小股东,表决权小所以无法与大股东抗衡,只能接受通知
但是小股东的法定权利是在公司决议违反原章程时如果不同意转化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权。不建议这么做,下面还有分析

5.你们必须把股票卖给公司,在时限之内不卖,就作废
如上所分析,你们当前手上持有的是股权而不是股份,请确认这是否为会议的原话。此外不卖也不作废,依法应该是把股权折合人民币退还

6.公司回购的标准是你们工会认可签字了的,你们没资格对回购标准提异议了
工会签字没用,只要是没有按照合理价格回购时股东都有权提出异议。至于合理价格的认定一般以当时的市场价为标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7.公司上市后,就把你们的股票分到另一个公司里去
公司没完成从有限责任公司变形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前是无法上市的,而没处理好股权变形为股票之前是无法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这个说法其实就是吓唬人,当笑话听就可以了

8.持股权证者,在股票未获准上市前对购买股有所有权和收益权
这句话是说你们现在手上拿着的是股权,不是股票。在没有换成股票前你们对股权是有所有权和收益权的,但是一旦公司变性成为股份有限公司而你们不愿意换成股票的话,那么公司会依法把股权折合成现金退还给你们从而顺利完成变性。因为退了钱给你们就相当于新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你们已经不是股东了,那当然不会再有所有权和收益权

其实看完你的描述,只有第一点中原单位强迫认股是违法的,在现单位中如果收购是经三分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且价格合理的收购是合法的,只是开会中有些话说得不合法罢了。如果行为合法那么最终的结果是要么退股换钱,要么退股权换股票,你们依法只能二选一
而在本案中,你提到了公司要上市,并且是国有公司上市。请问你是否炒股或者了解股票交易,因为在收购价格合理的情况下把股权换成股份后是很暴利的,往往新股上市都会飙升几十倍不止...
如果公司是打算让你们把股权换股票的话,建议考虑接受,如果公司只愿意退股不愿意换股票的话,只要收购价格合理就可以接受。以上两种都可以的情况下推荐换成股票继续持有,这种方式获利最多
希望对你有帮助吧!

I. 公司强行要员工购买本公司的股票合理吗

这个是不合理的,购买股票都是在自愿的基础上的,而且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如果亏损都是需要自负盈亏的,所以这个是不合法也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