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律师可否购买自己ipo 企业股份
可以啊,以个人为名的都可以买
㈡ 律师事务所作为机构可以买卖股票吗
1、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服务机构,不得从事除了法律服务之外的其他经营活动;
2、法律依据:《律师法》 第二十七条律师事务所不得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㈢ 执业律师能否卖买股票
当然可以。
但律师如果对于上市公司内幕属于知情人,或者参与了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
决策过程
,则不能进行买卖,否则会被认定为
内幕交易
。
㈣ IPO律所是什么
IPO律师事务所
IPO就是initial public offerings(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简称。
首次公开招股是指一家私人企业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据向相应证券会出具的招股书或登记声明中约定的条款通过经纪商或做市商进行销售。一般来说,一旦首次公开上市完成后,这家公司就可以申请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
律师在IPO中担任双重的任务,即证券业务服务与市场秩序的维护。
企业股票公开发行上市必须依法聘请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其主要工作如下:
(1)对改制重组方案和股份公司的设立以及股票发行上市的各种文
件的合法性进行判断;
(2)协助和指导发行人起草公司章程;
(3)出具法律意见书;
(4)出具律师工作报告;
(5)对有关申请文件提供鉴证意见;
(6)对企业发行上市涉及的法律事项进行审查并协助企业规范、调整和完善。
对于投资者来说,发行人律师是一个颇为陌生的领域。然而,首发(IPO)律师却是投资者的Watch Dog(监察人),这一称呼意味着,首发律师担负着为投资者对拟上市公司合规合法性进行审查、监督的重要职能。
对于拟上市的公司而言,选择一家优秀的律师事务所更为重要。公司在未进入公众视野之前,很大程度上都存在制度不完善、运作不规范等弊病,IPO律师的介入有助于帮助企业更快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保证合法合规运营,从而为上市扫清法律障碍。
㈤ 做IPO律师学什么法
律师在IPO中担任双重的任务,即证券业务服务与市场秩序的维护。
企业股票公开发行上市必须依法聘请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其主要工作如下:
(1)对改制重组方案和股份公司的设立以及股票发行上市的各种文
件的合法性进行判断;
(2)协助和指导发行人起草公司章程;
(3)出具法律意见书;
(4)出具律师工作报告;
(5)对有关申请文件提供鉴证意见;
(6)对企业发行上市涉及的法律事项进行审查并协助企业规范、调整和完善。
作为IPO律师,学习的范围很广泛,不仅要学习《公司法》及若干司法解释、《证券法》、还要学习《合同法》、《担保法》、《劳动法》、《合伙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企业破产法》等等,还要学习关于公司治理等相关内容。建议,到书店购买相关IPO律师学习的专业书籍。
㈥ 关于IPO律师
IPO就是initial public offerings(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简称。
首次公开招股是指一家私人企业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据向相应证券会出具的招股书或登记声明中约定的条款通过经纪商或做市商进行销售。一般来说,一旦首次公开上市完成后,这家公司就可以申请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
律师在IPO中担任双重的任务,即证券业务服务与市场秩序的维护。
企业股票公开发行上市必须依法聘请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其主要工作如下:
(1)对改制重组方案和股份公司的设立以及股票发行上市的各种文
件的合法性进行判断;
(2)协助和指导发行人起草公司章程;
(3)出具法律意见书;
(4)出具律师工作报告;
(5)对有关申请文件提供鉴证意见;
(6)对企业发行上市涉及的法律事项进行审查并协助企业规范、调整和完善。
㈦ ipo为什么更换签字律师和会计师
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简称IPO):是指一家企业或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首次公开发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
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据相应证券会出具的招股书或登记声明中约定的条款通过经纪商或做市商进行销售。一般来说,一旦首次公开上市完成后,这家公司就可以申请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在申请IPO之前,应先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另外一种获得在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的可行方法是在招股书或登记声明中约定允许私人公司将它们的股份向公众销售。这些股份被认为是“自由交易”的,从而使得这家企业达到在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的要求条件。 大多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对上市公司在拥有最少自由交易股票数量的股东人数方面有着硬性规定。
IPO对股市具有四大影响。
第一、强化了股市的融资色彩。虽说不能实现融资的股市不是一个健全的市场,但是对长期以来过分重视融资的市场而言,就应该区别对待。据统计,近10年A股市场的融资是现金分红的1.76倍。尽管近两年市场通过IPO融资的数额出现了下滑的趋势,但是再融资的现象却持续升温。在前十个月时间内,再融资余额达到了IPO金额的2.81倍。约有46家上市公司发布了再融资预案。预计抽血达到1073亿元。值得一提的是,市场稍有回暖,一些再融资大户又开始进行圈钱活动。如在本月27日,中国平安(601318)一项不超过260亿元的可转债募集计划通过了审批。前一段时间,民生银行(600016)发行的200亿可转债也通过了获准。面对这样一个股息率较低的市场,融资现象却频繁出现,试问A股的吸引力何在?若IPO重启,只会A股的融资现象推向新的高潮。
第二、打击了股民的投资信心。股市必向下!随着利空政策的陆续推出,股民的持股信心也必下降。
第三、扭曲了价值投资的本质。IPO重启难免会牵涉到不少的问题,如股票的“三高现象”、部分企业力求上市而出现造假的行为等等。假设一家企业上市前的PE值约15倍,而未来三年公司的净利润会以30%的增速增长。也就是说,股民以15倍左右的PE长期持有,未来仍可取得不错的收益率。然而,该股上市后就得到了热炒,PE值飙升至50倍的水平,严重透支了企业的增长预期。这时,股民选择买入并长期持有,亏损的概率相当大。因此,在缺乏严格监管的前提下,IPO重启也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价值投资的本质。
第四、助长了利益输送等关键问题。谈及此点,我们很容易联想到IPO的四大辅助机构,分别是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IPO咨询机构。从细分工作来看,证券公司主要负责证券发行承销工作、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进行核查,并出具保荐意见等;律师事务所主要对发行上市相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主要针对企业财务、盈利预期等作出专业意见等;而IPO咨询机构对企业融资服务、引入战略投资者等相关问题提供服务。以负责证券发行承销工作的机构为例,承销费用属于机构争取的主要利益。也就是说,承销费用越高,机构取得的利益越大。根据资料显示,主板和中小板市场的承销费用约5%,而创业板企业IPO的承销费用约总募资额的3%。如果机构通过某种方式实现企业的超募现象,则机构获得的承销费用会随之增长,利益输送也就由此产生。另外,股市“寻租”现象也是导致上述问题的逐渐恶化。甚至出现一种现象,如部分企业不符合上市的条件,却通过一些不为人知的手段顺利IPO,最后实现圈钱的目的等等。
㈧ IPO 中律师的水平如何体现
资本市场上做IPO(首次公开募股)的律师,和普通人通常理解的“打官司”的诉讼律师很不一样,可是说基本是两种职业。IPO发展到今天,其实已经是相当标准化的产品,只要是个稍微有点名气的团队,服务差异已经越来越不明显。
法律服务也一样,比拼的往往是你在和客户签的那份律师聘用合同的“工作范围”之外还能提供什么价值。
很多人都以为,律师在IPO中在谈写招股书这种事情,我说实话,写书这件事需要的更多的只是经验,而不是法律知识和人际交往能力的综合运用。只是把书写好,还算不得顶尖的律师。
在原本“不属于自己的舞台”也能发挥作用,这是顶级律师区别于一般合格律师的特征。
㈨ IPO律师如何收费
IPO的话要分不同的板块,不知是主板还是创业板?
要是主板的话,一般情况下是300万元左右;
要是创业板的话,一般是80万元左右。
费用一般是分阶段收取。
我是上海的律师,要是有什么不清楚的话可以给我留言,或是给我电话(个人空间里面有联系方式)免费咨询。
㈩ 请问原始股东可以在Ipo时购买公司股票吗
原始股东是IPO之前的股东,公司上市后,原始股东买卖公司股票,须按规定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