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嘉诚国际什么时候配送股
四月份。
嘉诚国际于3月10日发布公告,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配预案,股票分配预案出台之后,一般最快也要一个月才能进行实施分红的,主要原因是要经过股东大会同意通过这个分配预案后,再由上市公司安排实际实施的时间,具体时间以上市公司的公告为准。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制造业客户提供定制化物流解决方案及全程供应链一体化综合物流服务。公司利用自动化物流设备和先进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为电子商务企业特别是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个性化的全球物流解决方案及包括干、仓、关、配在内的全链路物流服务。
『贰』 嘉诚国际是做什么的
嘉诚国际,即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为制造业企业提供全程供应链一体化管理的第三方综合物流服务,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个性化的全球物流解决方案及一体化的全程物流服务。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0月24日,控股股东是段容文、黄艳婷、黄平、黄艳芸,实际控制人是段容文、黄艳婷、黄平、黄艳芸,总部位于广州市南沙区。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主承销商是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人是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为603535。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段容文、广东恒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艳婷、黄平、黄艳芸、广东粤科钜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仇健波、段卫真、官淑兰、郑有权等。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国家“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示范企业”、国家“AAAAA级物流企业”、国家“公路甩挂运输试点”、“中国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小编归纳,通过以上关于嘉诚国际是做什么的内容介绍后,相信大家会对嘉诚国际是做什么的有个新的了解,更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叁』 新股732535嘉诚申购什么时间开盘
关于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公告
上证公告(股票)〔2017〕141号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将在本所交易市场上市交易。该公司A股股本为15,040万股,其中3,760万股于2017年8月8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嘉诚国际",证券代码为"603535"。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
『肆』 嘉诚申购是什么概念股
股票代码603535
最相关概念是次新股
还有自由贸易港概念,属于物流板块
『伍』 物联网股票龙头股票有哪些
物联网股票龙头股票有:皖通科技、嘉城国际、新大陆等等。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这几只股票:
1、皖通科技:物联网龙头股。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9亿元,同比增长-43.93%;实现扣非净利润-1600万元,毛利率28.35%。
移远通信的产品已经形成2G、3G、4G、NB-IoT、GNSS系列产品,涵盖物联网所有应用,满足无线通信的要求。
2、嘉诚国际:物联网龙头股。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5亿元,同比增长60.12%;实现扣非净利润3743万元,同比增长111.16%;嘉诚国际毛利润为6926万,毛利率28.18%。
嘉诚国际港为五栋五层智慧仓储建筑,通过上下行盘道将各层各栋仓库连通,可供480台货柜车同时作业,项目将配套先进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打造智慧物流仓储示范基地;公司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全程供应链管理平台(智慧物流云平台)建设稳步推进中。
3、新大陆:物联网龙头股。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7.01亿元,同比增长31.38%;实现扣非净利润1.17亿元,同比增长56.02%;新大陆毛利润为3.383亿,毛利率22.74%。
新大陆以物联网为主线,实现“一主”(物联网感知识别核心技术、物联网关键产品)“两翼”(物联网应用与物联网商业模式创新)核心竞争力与产业优势。公司主要提供专业化信息识别、电子支付、移动通信支撑、高速公路信息化服务和产品;形成从芯片、终端、软件系统的完整产业链技术能力以及在电信、金融等核心行业应用经验。
其他物联网概念股还有:易事特、北京君正、盛路通信、英威腾、京蓝科技、晓程科技、移为通信、怡亚通、立昂微等。
『陆』 嘉诚国际股票股吧
嘉诚国际(603535.SH)12月13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嘉诚国际港(二期)已基本建成,正在进行收尾工作,并已开始试运营。嘉诚国际(603535.SH)12月13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嘉诚国际海南数智物流中心(位于海口市)规划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其建设进展公司将依据信息披露要求,通过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多种形式进行披露。_
12月9日,嘉诚国际盘中涨幅达5%,截至11点10分,报31.66元,成交2218.09万元,换手率0.48%。
拓展资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的《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1 年 11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2. 公司 2021 年 7 月 20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 2021 年 9 月 25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4. 公司2021年10月2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5. 公司2021年10月2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