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破产后怎样炒股
公司破产股票的办法:将股票纳入清算财产中,按照员工工资、其他社会保险和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予以清偿。且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的股份,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Ⅱ 公司的股票,请问公司破产后股票要怎么办
公司破产后股票要怎么处理是你自己的权限,具体可参考办法有二:一是继续持有等待重新上市;二是在退市后的整理期内现价卖掉。如何选择由你来定。
Ⅲ 上市公司破产后,手中的股票怎么办
对于股民来说,真的出现上市公司突然倒闭,造成股民血本无归的情况还是很少的,就算公司盈利能力下降,上市公司掌握的不动产和手上的资源还是有一定价值的。那么上市公司破产后,手中的股票怎么办?
网友咨询:
上市公司破产后,手中的股票怎么办?
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贾雪涛律师解答:
上市公司在被暂停上市后,即停止在A股市场交易。股民避免损失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暂停上市前,即股票仍在交易时,卖出该股票,进行适当止损。
根据规定,退市公司股东必须先开立股份转让账户(个人股东开户费30元,机构股东开户费100元),并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个人股东确权手续费10元,机构股东确权手续费30元)。个人股东开立股份转让账户时应携带身份证。
退市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前,股东应尽快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否则有可能无法赶上在该公司第一个交易日进行交易。退市公司挂牌之后,股东可以继续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但其股份需要经过两个交易日之后方可转让(即三板交易)。
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贾雪涛律师解析:
先破产后赔偿的保护程序:
上市公司在破产清算后将申请注销登记,公司经营将终止,届时公司股票才会中止上市并作废,从而失去在股票代办转让系统转让的资格。也就是说,对资不抵债的上市公司而言,只要债务无力偿付,理论上都存在随时宣告破产的可能性。
当一家公司申请破产之后,只有等破产程序结束,并在大股东有侵害小股东权益的行为,作为股民的小股东才可以向大股东提出赔偿的要求,这种先破产后赔偿的保护程序明眼人应该一看就知道是在维护谁的利益。
所以股民一定对企业的发展要有持续的关注,当公司经营不善,出现破产前兆的时候尽量快速将手中的股份抛售出去,不然在这种保护程序下,股民将血本无归。
贾雪涛律师,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有十年警察工作经历,作风严谨务实求真。从事律师职业20年,成功办理多起经济纠纷案件,办理国内第一起以FIDIC银皮书为蓝本的EPC工程。为当事人挽回损失达数亿元。
Ⅳ 上市公司破产了股民的股票怎么办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如果破产,先要进行破产清算。清算的资产一般要先支付清算费用、国家税收、员工工资等,然后才考虑股东的利益。一般破产的公司,都是资不抵债,也少有资产分给股东。 破产清算时的尝付顺序是:首现是企业的破产费用,然后是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等,然后是拖欠 的国家税金,然后才是对一般债权的清偿。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现一个顺序的债务,那么后一个顺序的债权就不能得到清偿。如果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债务, 那么按照债权的比例进行清偿。普通股股东是清偿的最后一个。 但是如果公司能够进行重组或者说有其它的公司来接手破产公司,那么你的股票还在,只是改名了。一般的公司会重组,不会让你亏得一无所有的。但是ST类型的股票,就得注意其风险了,它存在退市的可能,风险很大。不过也可以到三板市场进行股份转让。 国内目前极少有上市公司破产,即便到了破产境地,也会进行破产重组,股票也不会一文不值。对于股民来说,真的出现突然出现上市公司倒闭然后血本无归的很少,最多是股价跌到 1 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Ⅳ 上市公司破产股票怎么办
上市公司破产以后,股票一般会被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来偿还。上市公司需要以其破产财产依次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的工资和社保费用、补偿金;公司所欠的税费;以及普通的债权。如果没有可分配的破产财产的,则破产程序终止,剩余债权不用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一百一十四条
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