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收购人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多久后才能转让
收购人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十二个月后才能够转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九十八条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第九十九条
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与被收购公司合并,并将该公司解散的,被解散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
第一百条
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贰』 上市公司收购股票后多长时间不得转让
法律分析:法律上没有关于这个的时间限制,基于生产经营等需要,一年内不受股权转让次数的限制,法律也不可能对此作出禁止规定,因为,如果这样禁止,则与股权的股权转让权相冲突。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可以限制股权转让,但不得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公司法第72条)。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不可以做出限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叁』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有哪些
律师解答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有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包括:
第一、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1年之内不得转让;
第
二、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1年之内不得转让;
第三、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转让也有限制,包括第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之内不得转让。
第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25%。
第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最后是禁止短线交易: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得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
『肆』 股份公司董监高股份转让限制
法律分析:董监高转让股份有不得转让,包括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可转让股份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法律依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第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
第六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上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股份为基数,计算其中可转让股份的数量。
『伍』 上市公司股权可以转让吗
上市公司股权可以转让,但是有以下限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风险提示: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流程具体为以下: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3、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评估、验资。
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5、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
6、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7、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
8、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
9、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陆』 公司上市后多少时间可以交易股权
公司上市后,如果是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如果是董监高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也不得转让。
一、股份公司上市的条件都有哪些
上市公司注册上市是每一个公司都梦寐以求的,公司上市以后主要在两方面占据优势,是其他公司不能做的:
(一)公司上市以后如果资金不足可以通过股市融资,这是其他没上市的公司所不能比拟的,上市公司在融资方面占据优势!
(二)上市公司的股东如果要转让出资,普通公司股东转让出资只能给其他股东,但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可以在交易市场上直接转让给其他投资者,没有限制,转让程序简单。
上市公司具备以上优势,那么公司要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上市呢?
(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
(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三)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
(四)上市公司的住册公司至少3000万,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1/4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10%以上;
(五)上市公司财务状况:
1、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在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3000万以上;
2、发行前的股份总额至少3000万以上;
3、在最近的一期没有弥补亏损;
4、最近一期的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20%以上;
5、最近的3年会计年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累计至少5000万,或者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3亿以上;
6、上市公司主要是募集资金,但是募集的资金之前必须要制定出严格的资金用途,所以重点是要严格核查公司是否具备上市条件;
所以对于上市公司审核条件是非常严格的,所以按照以上六项严格把关上市公司的条件。
二、企业上市有什么好处
1、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可以筹集到大量的资金,上市后也有再融资的机会,从而为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提供了资金来源。
2、可以推动企业建立规范的经营管理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提高运行质量。
3、股票上市需满足较为严格的上市标准,并通过监管机构的审核。公司能上市,是对公司管理水平、发展前景、盈利能力的有力的证明。
4、股票交易的信息通过报纸、电视台等各种媒介不断向社会发布,扩大了公司的知名度,提高了公司的市场地位和影响力,有助于公司树立产品品牌形象,扩大市场销售量。
5、可以利用股票期权等方式实现对员工和管理层的有效激励,有助于公司吸引优秀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从而增强企业的发展潜力和后劲。
6、股票的上市流通扩大了股东基础,使股票有较高的买卖流通量,股票的自由买卖也可使股东在一定条件下较为便利地兑现投资资本。
7、公司取得上市地位,有助于提高自身信用状况,增强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信心,使公司在银行信贷等业务方面获得便利。
8、上市后股票价格的变动,形成对公司业绩的一种市场评价机制。
9、企业发行上市,成为公众公司,有助于公司更好地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柒』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是否有时间限制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但如下情况除外: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