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公司上市会给员工发股份吗
一般公司上市只有给高层的员工才会持有股份。一般的员工是不会持有股份的。
2. 公司上市员工股权分配
IPO前对管理层持股比例没有规定,股票总数量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按照PE价格或低于PE价格入股,具体如下:
一、关于管理层持股比例
IPO前对管理层持股比例没有什么规定,一般是直接或间接持股,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做不了,有的话申报前要清理或者行权完毕。民营公司上市,给管理层的股权比例从0%到10%多都有。
1、管理层持股比例跟行业高度相关:对于人的需求越大的行业,持股比例会越高,看到管理层持股比例在10%以上的,大部分是和技术有关的公司。
2、另外管理层持股比例和老板的性格高度相关:有的公司比如爱施德,股权授予范围叫一个广,比例也很不错,而有的公司一股都没有做。
3、据我观察,绝大部分拟IPO民营公司的管理层持股比例在2%-10%之间。
二、股份数量
上市公司作股权激励的标的股份数量是有规定的。
三、入股价格
如果是基于准备IPO做管理层持股,入股价格通常有几种做法,可以作如下划分:
1、和PE入股价格相同:如果有PE入股,在该时点,我们大致可以把PE的入股价格看作是公允价格。管理层持股如果是按照PE的价格入股,那么大致可以看作没有占便宜也没有吃太大亏,好处是节省了很多解释工作,坏处是入股价格高——有时候甚至对于管理层没有吸引力,不可操作。
2、低于PE入股价格:当管理层持股和PE入股价格时点相近,又比PE入股价格低的话,那么处理上略有点麻烦,对于主板和中小板上市而言,一般要做“股份支付”处理,形成一笔仅仅存在于账面,不影响现金流量不影响税费,但公司账面利润的影响可能为公司满足上市条件的影响。
对于创业板来说,目前应该还没有要求作股份支付处理。没有学习最近的窗口指导文件,不知道是不是更新了规定。
入股价格较低时又一般有两种做法:
1、按照1元/每股入股。
2、按照每股净资产入股。
前者不管是增资还是转让,大致可以看成最优惠的情况,但现在操作起来越来越少——在转让时可能会被税务局强制调整视为按每股净资产作价,作个税的征缴;另外解释股权转让公允性比较难。
按照每股净资产入股,如果比PE入股时点早6个月以上,可以解释为当期公允价格,避免股份支付之类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3. 上市公司给中国员工分股票需要办理护照吗
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的。
如果你已经在证券公司的某个营业部开了户,买原始股是不需要出示护照的。如果你还没有开户,应该先到一个营业部办理开户。一般情况下只要不是外国人身份是不需要护照的。
在公司上市前,除发起人、投资人持有公司原始股以外,其他人都不持有公司股份。
上市公司的普通股票,都需要走公开发行程序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参与配售,中签后方能获得一定数额的股票。上市交易后,要获得公司股票,都要在证券市场上购买。所以,上市公司不能直接把股票分给公司员工。
4. 公司上市给员工配股吗
天上不会掉馅饼,其实公司上不上市与员工没有多大的关系,因为公司上市后受的监管更严格,指望公司上市后增加收入是不现实的,更不要谈配股了,员工只有干好本职工作,努力上进,进入公司领导层后,才能有配股等股权激励机制。
5. 公司上市前员工持股计划属于非法集资吗
法律分析:单位员工持股当然是不算非法集资的,员工持股一般就是来筹集资金而且用人单位也会根据员工的出资情况来进行分配股权,这种行为是属于合法的,也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进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