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关于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有何规定
很多股东持有公司的原始股,到了上市以后手里的股票就会升值,那原来股东的股份怎么转让?
网友咨询:
关于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有何规定?
律师解答: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含优先股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律师补充: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㈡ 上市公司股权可以转让吗
上市公司股权可以转让,但是有以下限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风险提示: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流程具体为以下: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3、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评估、验资。
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5、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
6、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7、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
8、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
9、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㈢ 转让上市公司股票
法律分析: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㈣ 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增值税
法律主观: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 税收方式有 1、印花税 (1)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发生的 企业股权转让 行为,属于财产所有权转让行为,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第十一项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应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进一步明确,“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模耐、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这里的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是指未上市公司股权袭码茄转让所书立的书据,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所书立的书据。 2、 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的有关规定, 个人转让股权 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20%的税率计算 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 。 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在转让财产过程中按有关规定所支付的费用,包括营业税、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资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而有价证券的财产原值,是指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3、 企业所得税 。 企业 股东转让股权 ,会涉及企业所得税。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1)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项规定,转让财产收入列入企业收入总额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属于转让财产收入。 4、营业税 《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但转让该项股权,应按本税目征税”。2002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对这种行为征税办法重新作出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对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 征收营业税 。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中与新规定内容不符的予以废止。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拍察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㈤ 企业转让上市公司股票交企业所得税吗
企业转让股份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取得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中国企业和其他组织,按应纳税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收。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第二条第一项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取得的收入,包括股票与债券交易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同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利用资金买卖股票、债券所得的差额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免税吗?
1、企业转让股权是不免税的,需要缴纳以下税种:
根据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和个人承担企业的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所有权不转让,不征收契税;以土地、房屋为股份或者投资企业的,征收契税。
2、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有权转让的,征收土地增值税。
3、个人转让股权的,应当按照转让财产的所得,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可以减除购买价款和有关税款。企业转让股权的收益,应当纳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4、印花税:一是,转让股权的企业在深证券交易所买卖或者托管的,卖方应当按证券交易印花税。二是,未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股权转让,由甲乙双方按约定价款(即协议金额)的千分之五的税率计算征收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