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宜兴的凌志环保经常拖欠工资,老板私自把股东股份转卖的钱炒股,它是新三板挂牌公司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⑵ 股票现价为50元/股,预期一年该公司不支付股利,其股票价格变为57.50/股,求一年后股票税前和税后投资报酬
股票现价:50.00,一年后价格:57.50,涨幅为11.5%;
所谓税前和税后,现在中国不征收资本所得税,主要是交易费用(包括佣金、过户费、印花税)。
佣金:目前国家规定最高是0.3%(各营业部实际情况不同)
过户费:沪市1000股/1元
印花税:0.1%
所以你的投资报酬是:
税前11.5%;税后11.5%-0.3%-0.1%-1000股/1元。
不知你对此是否满意,可以给我留言。
⑶ 当公司不支付股利时,股票为什么还有正的价值
根据现金流折现模型,股票价值是有未来股利现值之和,可是折现现金流量模型是建立在若干假设基础之上,仅仅考虑股利对股价的影响,完全忽视其他因素。然而现实中,股价有诸多因素影响及决定,例如宏观经济 行业发展 微观公司 等,还有我个人认为,股票收益来自股利和资本利得,资本利得也可以像一样以某一折现率折为现值,然而,该折现率水平较高,将此现值计入价值,因此股票价格不为0。
股票作为一种权利证明,即使不支付股利,仍然拥有对公司的权利,正因为如此,能够以不为0价格转让。
⑷ 不支付股利 而让股票持有者通过股票溢价得到他们的收益 对股票价格有什么影响
这个问题相对复杂。简单来说,不支付股利,一般出于三点原因:
1、手中多持有现金,防止公司遇到财务危机;
2、公司的发展前景好,公司有好的项目继续用于投资并且保证更高的回报率;
3,、中国企业往往耍赖,不支付股利。
第3点不说了,从第2点看,股票的价格会上涨。
⑸ 企业在选择股利分配政策的时候需要考虑哪些问题
股利分配政策的评价与选择
(一)剩余股利政策
1、股利分配方案的确定
该政策认为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受到投资机会和资本成本的影响。在公司的投资机会的预期报酬率高于股东要求的必要报酬率时,根据目标资本结构的要求,先将税后净利满足投资所需的权益资本,然后将剩余的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
执行该政策应注意:
(1)财务限制:资本结构限制,资本结构是长期有息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比率
①保持目标资本结构不是指保持全部资产的负债比率。
②保持目标资本结构,不是指一年中始终保持同样的资本结构,符合目标资本结构是指利润分配后(特定时点)形成的资本结构符合既定目标,而不管后续经营造成的所有者权益变化。
③投资需要的资金不是指资产总额的增加。它是要按照目标资本结构分别靠长期有息负债和权益资金筹集。至于分配股利的现金问题,是营运资金管理问题。
(2)经济限制:筹集资金需要在确定目标资本结构的前提下,首先使用留存利润补充资金,其次的来源是长期借款,最后的是选择增发股份
(3)法律限制,实际上只是对本年利润“留存”数额的限制,而不是对股利分配的限制。由于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也可以用来分配股利,所以法律对于股利分配的限制来源于“累计未分配利润”。
2、采用本政策的理由:
采用剩余股利政策的根本理由在于保持理想的资本结构,使加权平均资金成本最低。
(二)固定股利额政策
1、分配方案的确定:将每年派发的股利固定在某一相对稳定的水平上并在较长时期内保持不变,只有当公司认为未来盈余会显著地、不可逆转的增长时,才提高年度的股利发放额。
2、采用本政策的优缺点:
优点:
(1)有利于稳定公司股票价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稳定股票的价格。
(2)有利于投资者安排收入与支出。
缺点:
(1)股利的支付与盈余脱节,可能导致资金短缺,财务状况恶化;
(2)不能像剩余股利政策那样保持较低的资本成本。
(三)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
1、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司确定一个股利占盈余的比率,长期按此比率支付股利的政策。
2、本政策的优缺点
(1)优点:能使股利与公司盈余紧密地配合,以体现多盈多分、少盈少分、无盈不分的原则。
(2)缺点:这种政策下各年的股利变动较大,极易造成公司不稳定的感觉,对稳定股票价格不利。
(四)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1、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司事先设定一个较低的经常性股利额,一般情况下,公司每期都按此金额支付正常股利,只有企业盈利较多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发放额外股利。
(1)具有较大灵活性
(2)使一些依靠股利度日的股东每年至少可以得到虽然较低但比较稳定的股利收人,从而吸引住这部分股东。
⑹ 公司不发奖金是不是违法的
要是符合了约定的情况,而单位却不给发奖金的话,那么此时可以认为用人单位的行为是存在违约的,当然这样的行为也可以说是违法的。那么单位此时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及时的补发员工的奖金。对于员工来讲,也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索要奖金的。
法律分析
奖金是工资的一部分,是劳动者应得的待遇,向劳动者支付绩效奖金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应该注意的是,奖金与其他方式的工资一样,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约定或由用人单位有关制度规定的。如果劳动者与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奖金,或者用人单位通过工资支付、绩效考评等制度规定了奖金的发放方式,而用人单位不支付,则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则劳动者可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要求支付报酬,包括奖金。既然奖金属于工资的范畴,如果有的单位随意扣发,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建议被扣发奖金的劳动者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如逾期不支付,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由仲裁机关裁定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扣发的奖金之外,还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⑺ 当公司不支付股利时,为什么公司的股票还会有正的价值,并且这个正的价值常常还相当高
1、股票的价值不是由股利决定的,而是由公司资产。公司资产高,平均到每股的价值也高。所以,只要公司不是负资产,那么,平均到每股的价值肯定是正的。
2、不分红,股票价格却可以高企,有一种可能是,公司急需资金去投资更盈利的项目,使得该股票后市更加看好。
当然还有其他可能。但是,至少也说明,不支付股利而股票价值是正的,并且股价高企的可能性是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