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如何收购股东股份
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与股东达成收购协议,来收购股东的股份。但收购股份必须具有公司减资、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用于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等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❷ 股票收购股票收购的程序
股票收购过程主要包括三个阶段:预先收购、报告和强制要约收购。
首先,预先收购是收购要约人在披露收购意向前,持有目标公司股票达到5%的行为,以确保投资者对控股权变动有警惕。美国法要求披露超过5%的股份,以防止股价操纵。同时,一致行动问题也需注意,即两人或以上持有股份总和超过5%需公开。
其次,报告阶段,根据《威廉姆斯法》,当持股达到5%时,股东需在10天内向SEC、交易所和目标公司提交13D表,详细披露持股信息,包括持股人身份、资金来源、收购目的等。中国与美国的披露要求相似,但中国报告期限为3天,且期间禁止买卖,更关注小股东权益;美国则允许在10天内继续买卖,降低收购成本。
强制要约收购阶段,当收购方持股达到法定比例,如中国30%,法律会强制向所有股东发出公开收购要约。中国法律设立这一制度旨在保护小股东权益。收购要约内容详尽,包括收购人信息、收购目的、收购价格等,中国规定收购要约期限不得少于30天,美国为20天,且期限内不得撤回。
预受阶段,被收购公司股东可以预先接受收购要约,但要约期满前可以撤回,保护股东权益。收购要约发出后,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需表明意见,并限制其反收购措施,如发行股票等,以维护股东利益。
最后,当收购达到90%以上,其他股东有权以要约条件向收购人出售剩余股票,确保中小股东的选择权。
❸ 一般情况下公司的收购方式有哪些
公司收购是一种有效的资源再分配手段,是企业扩大的最迅速,最有效的途径。 在公司收购过程中,确定目标公司时,买方将面临的最重要问题是采用哪种收购方法。 收购方式的确定可能直接影响下一个环节的决策,例如支付方式,融资渠道,甚至直接关系到收购的成败。公司收购包括了直接购买公司资产(绝对的所有权)或者间接收购股权在内的所有取得控制权的情况。公司的收购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最后,全面的证券收购意味着收购公司的投资不仅包括现金和股票,还包括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和公司债券。这样,可以将各种付款方式组合在一起。如果正确匹配,则可以避免这两种方法的缺点,即购买者可以避免支付更多现金,并防止股权稀释和收购企业原股东的控制权转移;同时,债券融资利息的税收抵免效应可以用来避免过度的财务风险。尽管采用全面证券收购将使收购交易的程序变得复杂,但也增加了风险套利的难度。因此,这种获取方式也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❹ 买股票可以采用什么方式收购
投资者可以收购上市公司的方式: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法律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聘请财务顾问,通知被收购公司,同时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
法律规定: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以协议收购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应当在达成收购协议的次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同时抄报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抄送证券交易所,通知被收购公司,并对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做出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监会在收到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后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收购人可以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履行收购协议。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以协议收购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应当在达成收购协议的次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同时抄报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抄送证券交易所,通知被收购公司,并对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做出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监会在收到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后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收购人可以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履行收购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