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请问a公司买b公司的股份,计入gdp里的投资么,为什么,谢谢!!!
不计入,因为:GDP计算的是一定年限内生产的物品和劳务的市场价值,B公司的股份是该公司实物资产的价值的一种凭证,事实上该公司的实物资产在其生产年限就已经计入GDP 股份如果计入GDP的话,是对它的再计算,重复了。股票、债券的购买都只是财富主体的转移。购买行为并没有创造出任何新的价值。虽然,个人购买这些金融产品,冠名一个所谓的“投资”行为。其实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投资,只是财富的主体,从一个人或者公司,转移到另一个人手里。当然,公司拿到募集的资金进行投资,就算入GDP了。红利,同理也不能算入GDP。因为这里有个重复计算的问题。红利,来自公司利润的一部分。已经作为公司的收入计入GDP了。所以,发放到投资个人手里的时候,就不能再次算入GDP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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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股票不计入国内生产总值,而银行向某企业收取一笔贷款息计入国内生产总值的原因:由于国内生产总值用市场价格来评价物品与劳务,它就没有把几乎所有在市场之外进行的活动的价值包括进来。特别是,国内生产总值漏掉了在家庭中生产的物品与劳务的价值;国内生产总值没有包括环境质量。设想政府废除了所有环境管制,那么企业就可以不考虑他们所引起的污染而生产物品与劳务。在这种情况下,国内生产总值会增加,但福利很可能会下降。空气和水质量的恶化要大于更多生产所带来的福利利益;国内生产总值也没有涉及收入与分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告诉我们平均每个人的情况,但平均量的背后是个人收入的巨大差异。由此可见,就大多数情况,但不是对所有情况而言,国内生产总值是衡量经济福利的一个好指标;国内生产总值概念是源自于交换产生财富的原理。
2.GDP核算的生产范围包括以下三个部分:生产者提供或准备提供给其他单位的货物和服务的生产;生产者用于自身最终消费或资本形成的所有货物的自给性生产;自有住房拥有者为自己最终消费提供的自有住房服务,以及付酬的自给性家庭服务生产。而股票交易是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不在以上三者范围内,所以购买普通股票不算入GDP。
㈡ A公司于2010年1月1日购入B公司股票,占B公司实际发行在外股份的30%,A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此项投资。取得投
(1000-10+5-80)*30%=274.5(假定所得税率0%)
(1000/75%-10+5-80)*75%*30%=280.875(假定所得税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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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出资收购肯定是被收购的公司具有较好的效益,收购后资产证券化会有较大的增值。所以一般而言股价会上涨,好的资产收购还会引起股价大幅上涨。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法定方式,取得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发行在外的股份,以实现对该上市公司控股或者合并的行为。
它是公司并购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实现公司间兼并控制的重要手段。在公司收购过程中,采取主动的一方称为收购人,而被动的一方则称为被收购公司或目标公司。
由此可得,公司出资收购其他公司,对股票是有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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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律制度以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利益作为基本理念,大股东对公司事务的垄断及随意控制,会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各国根据其经济发展状况,对通过收购行为逐渐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的各种资产交易或产权交易,都给予相当程度的谨慎。
公司收购一旦演变为经济垄断,或者有可能消减市场竞争程度时,国家必然要借助行政手段予以干预和规范,从而形成了上市公司收购上的一系列特殊规则。该等特殊规则有两个层次的法律效果:
1、证券法的域内效力及规则。依照《证券法》规定,持有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票5%以上的大股东,其持有公司股票每发生5%的增减,必须履行一定的信息披露义务,且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继续购买本公司股票。
2、证券法之域外效力及规则。根据国外反垄断法规则,上市公司收购以及超过一定金额的购并行为,必须在获得国家专门机构审查后才得以实施。对上市公司收购的反垄断审查问题,我国尚无明确规定。
上市公司收购制度是旨在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利益,规范大股东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特殊规则体系。大股东买卖上市股票行为无论是否构成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均受到这一规则体系的限制与规范。
㈢ A B两家公司无关联,然后A收购了B 70%的股权 对B形成了控制 属于同一控制下还是非同一控制下
(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准则》规定: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定义中的“同一方”,是指对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实施最终控制的投资者;“相同的多方”,是指根据投资者之间的协议约定,在对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行使表决权时发表一致意见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者。控制并非暂时性,是指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较长的时间内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较长的时间”通常指1年以上(含1年)。总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主要特征是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控制,并且不是暂时性的。
通常情况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发生在同一企业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的合并。如母公司将全资子公司的净资产转移至母公司并注销子公司,母公司将其拥有的对一个子公司的权益转移至另一子公司。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主要特点:其一,从最终实施控制方的角度来看,其所能够实施控制的净资产,没有发生变化,原则上应保持其账面价值不变;其二,由于该类合并发生于关联方之间,交易作价往往不公允,很难以双方议定的价格作为核算基础,因为如果以双方议定的价格作为核算基础的话,可能会出现增值的情况。
(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准则》规定: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特征是不存在一方或多方控制的情况下,一个企业购买另一个或多个企业股权或净资产的行为。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不属于同一方或多方最终控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主要特点:其一,参与合并的各方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控制,是非关联的企业之间进行的合并,合并大多是出自企业自愿的行为;其二,交易过程中,各方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会进行激烈的讨价还价,交易以公允价值为基础,交易对价相对公平合理。
㈣ A公司100%收购B公司股权后,请问账务如何处理,谢谢
对于a公司来说,收购一个公司是长期股权投资,初始的是:
借:长期股权投资
3200万
贷:银行存款
3200万
b公司是已经存在的公司,其股份持有人的变更不影响其公司的情况,所以如果没有追加投资一类的情况,且股本科目有明细核算的话,它只是需要做一个股本的明细账的变化就是了,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本科目没有明细核算,则不需要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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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Acquisition)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收购是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既有经济意义,又有法律意义。收购的经济意义是指一家企业的经营控制权易手,原来的投资者丧失了对该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实质是取得控制权。
行业萧条和经济不景气的时候可以在对方公司的二级市场进行低价股票收购。从法律意义上讲,中国《证券法》的规定,收购是指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30%时发出要约收购该公司股票的行为,其实质是购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
关联性:
1.横向收购。横向收购是指同属于一个产业或行业,生产或销售同类产品的企业之间发生的收购行为。实质上,横向收购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生产或销售相同、相似产品的公司间的收购,其目的在于消除竞争,扩大市场份额,增加收购公司的垄断实力或形成规模效应。
2.纵向收购。纵向收购是指生产过程或经营环节紧密相关的公司之间的收购行为。实质上,纵向收购是处于生产同一产品、不同生产阶段的公司间的收购,收购双方往往是原材料供应者或产成品购买者,所以,对彼此的生产状况比较熟悉,有利于收购后的相互融合。
3.混合收购。混合收购又称复合收购,是指生产和经营彼此没有关联的产品或服务的公司之间的收购行为。
抵制划分:
1.善意收购。善意收购,又称友好收购,是收购者事先与目标公司经营者商议,征得同意后,目标公司主动向收购者提供必要的资料等,并且目标公司经营者还劝其股东接受公开收购要约,出售股票,从而完成收购行动的公开收购。
2.敌意收购。敌意收购,又称恶意收购,是指收购者在收购目标公司股时,虽然该收购行动遭到目标公司的反对,而收购者仍要强行收购,或者购者事先未与目标公司协商,而突然提出收购要约。
按支付方式划分:
1.用现金购买资产。用现金购买资产是指收购公司使用现款购买目标公司资产,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2.用现金购买股票。用现金购买股票是指收购公司以现金购买目标公司股票,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3.用股票购买资产。用股票购买资产是指收购公司向目标公司发行收购公司自己的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资产。通常来说,收购公司同意承担目标公司的债务责任,但在某些情况下,收购公司只在有选择的基础上承担目标公司的一部分债务责任。
4.用股票交换股票。这种收购方式又叫“换股”。一般是收购公司可直接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行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股票。通常来说,至少要到收购公司能控制目标公司所需的足够多的股票。
5.用资产收购股份或资产。用资产收购股份或资产是指收购公司使用资产购买目标公司的资产或股票,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㈤ A公司收购B公司所有股权
法律分析:A公司收购了B公司 100% 股权,对外B公司的债权债务仍由B公司承担,因为B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但是如果A公司收购B公司后,如果B公司的股东仅有A公司,如果A公司的财务与B公司存在混同,那么对于A公司接手后,B公司的债务A公司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㈥ 如果A公司大量收购了B公司的股票,那么B公司的股票会怎么样如题 谢谢了
本身资产重组对上市公司未必是好事,但就目前市场的操作机制来说,一旦重组,股票就会面临上涨,不管是A还是B 都是受到资金的追捧,因此都会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