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市公司分红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上市公司的分红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般来说,企业的税后利润应当分配给股东。而股东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也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
分红缴税计算方法:
1、个人股东按照应得红利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2、从上市公司得到的分红可以减半缴纳征税。
3、外国人取得的红利无论是否为上市公司,百都不需要缴税。
4、居民企业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分红收益为免交税收。
税务机关是国家行政单位,所以在收税退税的这件事情上肯定也是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的,如果自己已经提交了退税申请显示提交成功以后,那当事人等税务机关的通知就行了,通过年度汇算退税的,一定要注意和对自己的状况是否符合退税要求。网上投资的空洞分红都是要按照股息红利所得,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的。但是,个人购买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转让时期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是需要缴纳个税的。这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所得,前者是股息红利,后者是财产转让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斗梁枯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渣纤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贰』 个人取得上市公司派发的红利,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股息红利,根据持有时间的不同,缴纳个人税的计算依据也不同。
1、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分红个税扩展阅读
股息红利的发放形式有:
1、股东发放股息
由于要在获得利润后才能向股东分派股息和红利,上市公司一般是在公司营业年度结算以后才从事这项工作。在实际中,有的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进行两次决算,一次在营业年度中期,另一次是营业年度终结。相应地向股东分派两次股利,以便及时回报股东,吸引投资者。
2、股东送派股利
采用送红股的形式发放股息红利实际上是将应分给股东的现金留在企业作为发展再生产之用,它与股份公司暂不分红派息没有太大的区别。股票红利使股东手中的股票在名义上增加,但与此同时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大了,股票的净资产含量减少了。但实际上股东手中股票的总资产含量没什么变化。
『叁』 股票赚的钱是否还要交个税
我国税法规定,股票投资所得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一、股票投资所得的纳税义务
股票投资所得主要包括股息、红利所得和股票转让所得。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这些所得均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因此,投资者在获得这些收益时,需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股息、红利所得的计税方法
股息、红利所得是指投资者因持有股票而获得的上市公司分配的利润。根据税法规定,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投资者在收到股息、红利时,应当自行计算并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三、股票转让所得的计税方法
股票转让所得是指投资者通过买卖股票获得的差价收益。在股票转让过程中,如果投资者获得了盈利,那么这部分盈利也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根据税法规定,股票转让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纳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投资者在卖出股票并获得盈利时,应当自行计算并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四、税收优惠政策
为了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股票并稳定市场,我国税法还规定了一些针对股票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对于持有股票满一定期限的投资者,在转让股票时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减免。此外,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上市公司,其股息、红利所得也可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综上所述:
股票赚的钱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包括股息、红利所得和股票转让所得。投资者在获得这些收益时,应当自行计算并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同时,税法还规定了一些针对股票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利用这些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规定: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规定: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中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将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服务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