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职业经理人持股有几种方法
优秀的家族企业主要采用两大类股权安排,即分散化股权安排和集中化股权安排。
1.分散化股权安排
所谓分散化股权安排,就是让尽可能多的家族成员持有公司股份;不论其是否在公司工作。分散化股权安排很少遇到阻力,因为所有家族成员都是平等的,无论他们在性别和智慧上有什么不同。
股权分散的家族企业有两种管理方法:外聘专业人员管理和家族成员管理。按第一种方法,家族只扮演政策制定者的角色,日常经营管理则交给外聘的专业人员。这种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护家族制企业免受控制企业的家族成员的伤害,同时也保护这些成员不受彼此的伤害。这种管理体制如下:
家族议事会提名董事会,董事会内家族成员的比例根据公司的章程决定。董事会中也包括一些能干的家族之外的人员,包括某些成功的大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保证董事会与公司高级管理层站在一起,董事会成员的酬劳与公司的业绩挂钩。就像其他上市公司一样,董事会任命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既可能是家族成员,也可能不是家族成员。采用这种方法,家族企业就和其他非家族控制的公司一样,不再面临权力交接的问题。能干的家族成员可以在家族企业中工作,但对其并没有特殊的照顾。在决定其雇佣和升迁时,他们与其他非家族成员在地位上是平等的。这种治理结构有助于防止家族矛盾扰乱公司的运作。除了解决交接班时出现的矛盾外,这一结构还可以使家族制企业避免人才缺乏的制约,使企业有可能进入更高层次的竞争。
许多家族企业认为,能干的家族成员比外聘人员更适合管理企业,因此这类企业一般让家族成员管理企业。
在这种模式下,一般由股东通过协商选出3到5名家族成员担任企业的管理工作,并对企业的债务负完全的责任。家族议事会可以作为第三方,就领导候选人的管理能力进行评估。由于这几个家族成员负责保证所有家族持股者的利益增值,因此董事会成员由他们挑选。董事会根据合伙人在提高公司市场筹资、资产回报、净利润或者在其他客观的经营目标上的表现,来决定合伙人的报酬。
其他家族成员则放弃对公司的直接管理,但可以不断了解公司情况。相应地,他们对公司的债务也只承担有限责任。尽管他们名义上决定每年的红利分配方案,但实际上只是遵从无限责任合伙人的建议。
将经营权集中在一小部分家族成员手中,按照绩效付给他们工资,可以达到几个目的:它有效防止家族问题影响公司事务,维护家族的声望,保持家族与重要外部社会关系的联系。
股权分散最主要的缺点,是当消极的家族成员不满意他们所获的红利时,他们可能会出售股份,从而影响家族对公司的控制。
2.股权集中方法
股权集中的方法只对在企业工作或在企业任职的家族成员分配股权。这种方法注重控制所有权而非管理权,着眼于保证家族权力的世代持续。这是保证一个内部有矛盾的家族一代一代地保持企业控制权的惟一方法。
股权集中的方法要求担任管理工作的家族成员“竞争上岗”:家族成员经过争取才能成为管理者,家族议事会对担任管理职务的家族人员进行严格的评估。担任行政职务的家族成员上任才得到股票。股权集中在担任管理职务的少数人身上。假定这些管理者以企业的最佳利益为重,该方法可以避免家族企业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即消极的股东只求保证不间断的分享红利,不愿意承担风险,因此可能会阻碍企业重组和再投资。由于此类家族企业的少数股东基本上都在企业任职并领取薪金,所以这些股东会将本来用以发放红利的收入保留在企业。
在家族企业里担任行政职务的家族成员,也就是股东,任命他们自己队伍里的一些代表和部分能干的外部人员进入董事会,董事的选拔事先已定有标准,例如,他们应该是顶尖商学院的教授和有经验的金融界管理人员。董事会提名首席执行官,并确定选拔家族成员进入企业管理层的标准。
这一做法的主要问题,一是偏向于家族的少量成员,可能牺牲其他成员的利益,二是企业需要有资金收购没有担任管理职务的家族成员的股份或补偿他们失去的权益,而有的企业可能没有这么多资金。但是这种安排的好处大于弊病。首先,由于所有权和管理者的利益连在一起,决策程序可以加快。第二,由于家族成员只有经过争取才能成为股东和管理者,企业可以保持创业者当年的企业家精神。最后,由于对担任管理职务的家族人员进行严格的评估,家族制企业可以更好地吸引外部经理人,因为他们更愿意在一家根据绩效提升雇员的企业工作。
3.外部持股
前面介绍的两种股权分配方法重点在家族内部如何安排股权。几种方法都能确保家族对企业的控制。但需要说明的是,家族控制并不等于100%的控制。为了筹集资金或留住关键的人才,企业有时候需要让出少数股权,比如美国的沃尔玛,在上世纪70年代股票上市时,家族仅控制77%的股权,另外23%则成为公众股。法国的阿迪斯技术公司家族控股是90%,另外有 10%则分配给关键的员工。
家族议事会:体现家族的权力
不管采用那种方法都需要建立家族议事会。家族议事会是家族做重大决策的委员会。家族议事会解决组织、战略计划等重大事件,调解家族成员间的纠纷,对重大问题如员工雇佣、股权转让、红利分配政策等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此外,家族议事会还将通过组织各种有助于家族成员团结的活动,将家族的价值观念传给下一代。提高家族成员共同的价值观,并且向年轻一辈的家族成员解释家族创始人采用某种治理结构的原因。建立家族议事会的目的除了解决家族问题之外,还负责发布指导集中股权管理模式中回购由那些没被选上或不再留任股东的人所持有的股票的规则。
家族议事会一般由所有成年家族成员组成;如家族较大,有几代同堂,则通过选举方式选出所有家族成员利益的代表组成议事会。家族议事会为充分履行其职责,必须定期召集家族会议。家族会议应召集所有家族成员,以便就某些问题充分广泛地征求意见,并加深家族成员,特别是年轻一代家族成员对企业的认识和理解。
外部董事:必须借重的“外脑”
“如果你有能力以建设性的方式发表不同意见,如果你相信不同的观念可能产生新思想,如果你能理解按特定的远见和商业理念指引和管理的公司的价值,你就有资格成为我们公司的新董事”。这是一家欧洲公司招聘外部董事的广告。家族企业聘请外部董事在欧洲一些国家比较流行。
大多数家族企业规模都比较小,内部缺乏某些专业知识常常是个大问题。许多小企业不会做或做不好市场分析、战略研究和长期规划,也没有规范的管理系统。聘请咨询公司填补这种空白,价格可能很昂贵,并且可能造成内部冲突,因为公司经理可能觉得咨询或专业人员对其权威形成威胁。利用外部董事可以从某些方面弥补这方面的不足。外部董事具体的工作包括:1、审阅企业的长远目标;2、审阅实现目标的战略或计划;3、参与重大的资源分配的讨论;4、参与重大财务决策的讨论,包括资本投资或资本运作的决策;5、对公司的兼并、收购、剥离计划提出建议;6、高层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估、继承或薪酬安排等。
选择外部董事不等于公司总经理可以放弃对企业运作的积极管理。外部董事增加了企业决策的知识来源,但外部董事的咨询或建议不能代替企业家自己的决策。外部董事的来源可以是优秀的大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大学有关专业的教授,或离退休的专业人员。家族企业需要研究发现合格的外部董事并说服他们接受公司的邀请的技巧。
对外部董事的付酬不同的企业差异很大,一般根据企业的规模、收益和外部董事的贡献而定。有的企业采取按月付酬的方法。美国小企业给外部董事的酬劳每个月200美元至300美元。中型企业约400美元。董事的参与方式一般是每月参加一次公司的相关重要会议,并负责做一些次要的工作,如帮助建立同社区的关系等。也有的企业是按参加董事会工作的时间付酬。企业给董事的酬金并不高,但仍然能够得到有专业知识的董事,显然外部董事看重的不是酬金,而是当董事的荣誉。
2. 股票增值权是什么
股票增值权(Stock Appreciation Rights,简称:SARs)通常与认购权配合使用,其中股票增值权不须实际购买股票,经理人直接就期末公司股票增值部分(=期末股票市价-约定价格)得到一笔报酬,经理人可以选择增值的现金或购买公司股票。此外,由于经理人并未实际购买股票,故可避免“避险行为”的发生。
股票增值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如果公司股价上升,激励对象可通过行权获得相应数量的股价升值收益,激励对象不用为行权付出现金,行权后获得现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股票期权实质上是一种选择权,即被授予者享有的在未来规定的若干年内(行权期)按授予时(授予期)规定的价格(行权价)和数量(额度)自由购买公司股票(行权)的权利,这个权利被授予者可以使用,也可以放弃。
3. 股票中间人/经纪人的佣金提成有多少
股票中间人,经纪人的佣金提成,视公司不同,级别不同,开户量不同,提成在10--40%的样子。
一、专职
一般起点都在10--20%的样了,也是一般的经理人的提成,到了一定级别,或是量了,慢慢会有额外的幅度提升空间
二、兼职
兼职相对能力要求高一些,自然起点相对高一些,一般在20%左右 ,一般考核不是十分严格,视公司制度而定。兼职人员多,量少,主要以大量兼职人员来发展业务。一个兼职人员每月贡献三五个,兼职人员多了,开户量也大,但个人佣金不是太多,受量的限制。
拓展资料
1、证券经纪人的佣金提成制”,以号称行业最高佣金(50%)的联合证券为例:一位手续费为3.0的客户交易10万元的股票2次(买进卖出各1次),证券公司佣金收入为100000*2*3/1000=600元;扣除万2的规费(200000*2/10000=40)和5.8%的营业部税(600*5.8%=34.8)后的净佣金就是525.2元;那么证券经纪人这一次交易就有262.6元的税前收入。
2、10万买卖一次的收入有262.6元,正是由于我们的收入是与客户的交易量成正比的,因此无论是谁都没办法杜绝诱导客户频繁交易的客观存在的事实,而所有证券公司所“禁止诱导客户频繁交易”实际上都只是美丽的谎言,因为没有人能抵御金钱的诱惑。
3、或许我举例还不够生动,如果经纪人的客户资产超过100万,那么只要这100万动1次就可以收入2626,动2次就是5252元,动3次就是7878,动4次就是10504。而实际生活中,证券经纪人的客户资产平均超过300万,所以证券行业是收入最高的行业之一。
4. 股权激励是什么意思
股权激励,也称为期权激励,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是目前最常用的激励员工的方法之一。
制度
股权激励制度是以员工获得公司股权的形式给予其一定的经济权利,使其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利润分享,并承担经营风险,员工自身利益与企业利益更大程度地保持一致,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而服务的一种制度。股权激励对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代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通常情况下股权激励包括员工持股计划(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简称ESOP)、股票期权(Stock Option)和管理层收购(Manager Buyout,简称MBO)。
设计因素
1.激励对象:既有企业经营者(如CEO)的股权激励,也包括普通雇员的持股计划、以股票支付董事报酬、以股票支付基层管理者的报酬等。
2.购股规定:即对经理人购买股权的相关规定,包括购买价格、期限、数量及是否允许放弃购股等。上市公司的购股价格一般参照签约当时的股票市场价格确定,其他公司的购股价格则参照当时股权价值确定。
3.售股规定:即对经理人出售股权的相关规定,包括出售价格、数量、期限的规定。出售价格按出售日的股权市场价值确定,其中上市公司参照股票的市场价格,其他公司则一般根据预先确定的方法计算出售价格。为了使经理人更多地关心股东的长期利益,一般规定经理人在一定的期限后方可出售其持有股票,并对出售数量做出限制。
4.权利义务:股权激励中,需要对经理人是否享有分红收益权、股票表决权和如何承担股权贬值风险等权利义务做出规定。
5.股权管理:包括管理方式、股权获得来源和股权激励占总收入的比例等。股权获得来源包括经理人购买、奖励获得、技术入股、管理入股、岗位持股等。股权激励在经理人的总收入中占的比例不同,其激励的效果也不同。
6.操作方式:包括是否发生股权的实际转让关系、股票来源等。一些情况下,为了回避法律障碍或其他操作上的原因,在股权激励中,实际上不发生股权的实际转让关系。在股权来源方面,有股票回购、增发新股、库存股票等。相关概念很多企业在创业与发展的过程中,都需要结合企业实际来合理安排股权激励的机制。那么,什么才是股权激励?我们知道,股权激励的本质是企业要让出一部分股权来让激励对象所拥有,但这种让出股权的行为有很多种形式,会产生“一企一案”现象,所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诠释股权激励。
5. 什么是股票期权,如何界定股票期权
一、什么是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一般是指经理股票期权(Employee Stock Owner,ESO),即企业在与经理人签订合同时,授予经理人未来以签订合同时约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公司普通股的选择权,经理人有权在一定时期后出售这些股票,获得股票市价和行权价之间的差价,但在合同期内,期权不可转让,也不能得到股息。在这种情况下,经理人的个人利益就同公司股价表现紧密地联系起来。股票期权制度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以股票期权方式来激励公司经理人员实现预定经营目标的一套制度。
所谓股票期权计划,就是公司给予其经营者在一定的期限内按照某个既定的价格购买一定公司股票的权利。公司给予其经营者的既不是现金报酬,也不是股票本身,而是一种权利,经营者可以以某种优惠条件购买公司股票。
股票期权是应用最广泛的前瞻性的激励机制,只有当公司的市场价值上升的时候,享有股票期权的人方能得益,股票期权使雇员认识到自己的工作表现直接影响到股票的价值,从而与自己的利益直接挂钩。这也是一种风险与机会并存的激励机制,对于准备上市的公司来说,这种方式最具激励作用,因为公司上市的那一天就是员工得到报偿的时候。比如一家新公司创建的时候,某员工得到股票期权1000股,当时只是一张空头支票,但如果公司搞得好,在一两年内成功上市,假定原始股每股10美元,那位员工就得到1万美元的报偿。
二、如何界定股票期权
将股票期权作为一个特定的法律关系来看,其构成应当包括法律主体、法律客体以及其法律内容三个部分。
1、股票期权的法律主体
股票期权的法律主体包括出让主体和受让主体两个方面。所谓出让主体是指将企业的股票期权赋予企业经营者的授予人,而受让主体则是指企业股票期权的受益人。
理论上对股票期权的出让主体有不同的意见,一认为是企业的所有者;也有人认为是企业本身。武汉市在实践中则是由国有资产管理局作为出让主体。但就目前的实际情况而言,由企业本身作为出让主体得到了更多的认同,具体来说,应当由公司董事会行使该权力并应设置专门的、独立的薪酬委员会作为具体的工作机构。
股票期权的受益人是指股票期权授予的对象和范围。由于股票期权是给予企业经营者的一种远期报酬,其受益人理所当然是企业的经营者。在我国,企业经营者的范围主要是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及总经济师在内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在欧美国家的企业中,董事一般不是股票期权计划的受益人。但是,我国国有企业有其特殊之处,其董事实际由政府任命,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所有者代表,并且大部分的企业董事同时又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因而董事会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具有实质性的重要影响。因此,这就决定了应将企业的董事会成员纳入到股票期权的受益人范围中。而监事由于其担负着监督董事和经营者的特殊责任,其与董事和经营者的利益应当趋异,因而监事理应被排除在股票期权计划的受益人之外。
2、股票期权的法律客体
股票期权的法律客体是指股票期权的授予人和受益人的行为所共同指向的客观对象,即认股期权。认股期权属于介于物权与债权之间的一种民事权利,具有债权的基本特征,同时也是物权的延伸权利,首先,认股期权缺乏支配效力,没有优先效力和追及效力,是因契约而产生的一种民事权利,所以其不应属于物权范畴。其次,由于持股期权一旦行使就会产生新的物权或导致物权的转移,同时其也具备权利主体特定、标的物特定等物权的特征,因而认股期权也不完全属于债权范畴。
3、股票期权的法律内容
股票期权的法律内容是指法律主体(授予人及受益人)之间就法律客体(认股期权)的权利义务关系,换言之,是授予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契约关系。这种契约关系至少应当包括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行权期、行权价以及行权数量等四个要素。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是指受益人行使其股权索取权的特定契约条件,即受益人在满足何种条件或基于何种情形时可以行使其权利。行权条件一般约定在授予受益人股票期权的契约中,主要是对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的考核指标,如企业在资本市场的股价增幅、净资产的增长、盈利能力的提高以及市场份额的扩展等。
股票期权的行权期是指股票期权的受益人行使其股权索取权的时间安排,是股票期权制度得以实施的重要环节。期权被授予后必须经过一段时间的锁定才能开始逐步行权,这个期间至少是在授权的一年以后。比如某企业的期权有效期为5年,其中前两年股票期权不可行权,后3年为行权期。也有企业设计的锁定期独具匠心,如我国最早实行经营者群体持股和期股计划的埃通公司规定:延期支付有效期8年,8年后一次性行权,行权价为股票面值(1元)。设定行权期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期权制度的原始动因,等待的过程就是激励的过程,以约束和促进经营行为的长期化,这一激励过程同时也是对持股人员的再筛选过程,不合格持有人将先后被淘汰出局。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指认股期权人购买企业股票的价格,也即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由认股期权人购买的股票的确定的价格。行权价格的确定是整个股票期权制度的核心,行权价格在授予期权时已经确定,该价格实际上就是期权持有人奋斗的基础和赢利的基准,在此基础上通过期权持有人的努力使企业股票的市场价格节节攀升,其增值部分就是持有人的激励回报。
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是指授予受益人行使股权索取权的数量,这是股票期权制度中的又一个重要环节。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需考虑期权激励效果和所有者利益的均衡,此外对二级市场的冲击和影响也不能忽视,数量过多或过少均难以起到预期的激励效果并可能对企业带来不利。企业的一般原则是股票期权总数不得超过企业总流通股本的20%或总股本的7——8%。
由于股票期权的法律内容是契约关系,那么就应当遵循“契约自由”的原则,由授予人和受益人根据企业的特定情况和其各自的目标自行约定行权条件、行权期、行权价以及行权数量,只要这种约定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也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则其契约关系就是合法有效的。
6. 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等都没有持本公司股票,这可能是什么原因
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可能有几方面原因:
1.董事长和总经理不是公司股东,只是职业经理人,不持有公司股票。
2.董事长和总经理对公司前景不看好,卖出持有股份。
3.股权质押导致没有钱赎回股份,因此不持有本公司股票。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很多公司为了融资选择在证券市场上市融资,但是有不少股民发现,有的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本该持有大量公司股票,但是他们名下却没有股票份额,这种情况一般涉及到公司经营。
三、为了经营质押股份,没有赎回不持有本公司股票。很多公司的领导层,为了能够融资,选择把自己名下的股票质押给银行或者其他机构,这些被质押的股票虽然让管理层融了很多钱,但是也加了杠杆,一旦经营不善,管理层名下的股票就归对方所有,这个时候他们名下并不持有公司股票。
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总体来讲不是好事,说明公司的前景不被看好。大家对此有什么其他看法,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