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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票质押上限的规定

发布时间: 2025-02-04 15:58:19

1. 上市大股东股权抵押率是多少

上市大股东股权抵押率不能高于60%,具体的抵押比例,需要由银行、需要借款的股东协商后确定。在协商的时候,需要考虑质押的股票质量、需要借款股东的财务状况以及信用状况等的因素。

一、上市大股东股权抵押率是多少?

1、上市大股东股权抵押率由银行依据被质押的股票质量及借款人的财务和资信状况与借款人商定,但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质押率上限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

计算公式如下:

质押率等于(贷款本金/质押股票市值)乘以100%

质押股票市值等于质押股票数量乘以前七个交易日股票平均收盘价。

2、股权质押率就是融资额和质押股票市值的比例。质押率越低,对投资人越安全。由于每一股融到的资金越少,意味着在将来必要的时候,每股可以收回的资金都应该有保障。

在股权收益权的信托产品中,所质押股权一般分为上市公司流通股和非上市股权,后者因尚未解禁,风险较前者更大一些。

3、股权质押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二、上市大股东股权质押融资缺点

1、许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在上市公司剥离上市时,已将优良资产全部注入上市公司了,其盈利能力已经较弱,资产负债率也很高。在这种情况下,再质押借款,必然导致负债率的进一步上升和财务状况的进一步恶化,一旦借款运用不当导致其偿债能力丧失,必然通过股权的纽带牵连到上市公司。

2、大股东法人股质押给市场的信号往往是大股东抑或上市公司的资金链出了问题,会影响投资者预期,导致股价下挫。

3、大股东的过度杠杆化可能引发市场对大股东不良财务行为的猜测,大股东凭其控股地位而对上市公司进行利益操纵,这种操纵不会是“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而可能是通过关联交易、产品转移定价等手段,尤其是借战略调整之名而行经营控制之实,对上市公司进行利益输送。

4、大量高比例股权被大股东质押出去后,有相当可能性存在着这些股权被冻结、拍卖,进而导致上市公司控股权转移的危险。控股权的转移会引起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管理团队和企业文化的变动,从而引起上市公司的动荡。

5、大股东的股权质押行为降低了公司价值。根据相关研究结论显示,大股东的股权质押比例越高,其公司价值越低。股权质押具有经济后果性。

6、许多被质押股权是被银行等金融机构持有,我国金融业的分立体制不允许商业银行以向企业投资的方式实现质权,银行必须拍卖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权,这就会使相关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再次变更,使原本基于对公司资信(质押股权被拍卖前)的了解和对公司前景的看好才向公司投资的中小投资者蒙受损失。

7、由于股权质押会增加大股东与其他股东质押的代理冲突,导致控制权和现金权变相分离,因此有着股权质押行为的大股东更容易发生对上市公司的资金侵占,说明股权质押具有很强的经济后果性。

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是可以采取股权质押的方式来融资的。由于此种融资的方式,可以使得上市公司获得现金,这样无疑是可以弥补流动资金的不足。但是股权质押毕竟是存在风险的,故此在质押之前,需要先了解股权质押融资的优缺点等事项。

2. 现行法律法规对于“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有何规定

财政部2001年有个文件,专门针对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做了具体规定,主要条款:一是用于质押股权不得超过股东持有的股权总额50%;二是须经董事会批准;三是报上级主管财政(现为国资)部门备案;四是办理质押登记。
另外,公司法、担保法对股权质押亦有所规定,但相对宽泛,对于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质押按照上面财政部的文件办理,就不会违规。

3. 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的规定,你需要了解的事

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是企业融资担保的重要手段之一,其规模庞大,风险防控成为关键。本文对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相关规定进行了解读。

一、什么是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股权质押,即出质人将持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设立质押。作为权利质押的一种,股权质押的标的物是股权。

股权作为质押标的需满足出质人有权处分、具有财产性和可转让性等条件。虽然学界对股权性质存在争议,但其具备财产性和可转让性是共识。

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拥有的公司股权作为债务担保。根据《物权法》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质押以登记为生效条件。

二、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的类型

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分为场内和场外两种模式。场内质押由券商及其资管计划操作,而场外质押则通过银行、信托等机构。

场内质押遵循规范流程,而场外质押不需遵循标准流程。

三、资金融入方的要求

融资主体需符合负面清单规定,包括不得涉及金融机构、私募基金、个人借贷等业务。交易所和中证协要求审查融入方资质,包括资产规模、信用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并要求签署风险揭示书。

违规融入方将被纳入黑名单,3年内证券公司不得为其提供融资。

四、资金融出方的要求

作为融出方的证券公司和资管计划需遵守相关规定,包括质押股票数量限制、禁止业绩承诺股份补偿协议的股票质押回购等。

五、质押标的的要求

质押标的为A股股票或其他认可证券。债券、基金不再作为初始质押融资标的,但可作为补充质押。

六、质押比例限制

质押率上限为60%,依据标的股票、融入方资信、回购期限等确定。

七、融资规模及用途

首次参与股票质押回购的公司,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之后每次不得低于50万元。融资资金仅用于实体经济生产经营。

八、信息披露要求

大股东股权质押需在2日内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受限时,上市公司应及时报告并披露。

九、股票质押特殊情况

国有股质押需依法办理备案,比例不得超过50%。外资股东无需审批或备案。

十、股权质押违约处置

质押权人启动处置需满足违约条件,包括债务逾期、股价低于预警或平仓价格、损害抵押人利益事件等。

协商或司法途径处置质押违约。

4. 5%以下的股东股份质押需要公告吗

你好,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1.11.4条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1.11.5条规定: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对外披露。即任一股东累计质押股份达到或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时,应当通知上市公司并由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单笔质押没超过5%,但累计质押达到或超过5%时,应当公告。如上市公司拒不披露相关信息,股东可以向本所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