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单位被上市公司收购后,我们原来的股票怎么办
你好,如果收购的目的是100%控股并私有化,那么收购方要提出要约收购;如果仅是上市公司股份被部分收购,其他投资者依旧可以继续持股。
㈡ 公司要约收购最后三天散户可不可卖股票
只要该股股票不停牌就可以买卖股票。
㈢ 如果我买的股 被别的公司收购走了。那我的股票怎么办
只要你买的股票公司不退市 收购了 你票还在
㈣ 要约收购后股价怎么走
一、要约收购后股价怎么走
传统上,要约收购事件对于公司通常是有利的,因为要约收购价格通常不比股票交易价格低,有时是溢价收购。更重要的是,收购上市公司大股东后,招标收购方会有资产注入、资产重组等一系列动作。因此要约收购一般会刺激上市公司,股价一般会上涨。
二、什么是要约收购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出购买其所持该公司股份的书面意见表示,并按照依法公告的收购要约中所规定的收购条件、价格、期限以及其他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收购方式。
要约收购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
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发行的股份。
三、要约收购的特点
要约收购最大的特点是在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由股东自主作出选择,因此被视为完全市场化的规范的收购模式,有利于防止各种内幕交易,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要约收购的分类
要约收购包含部分自愿要约与全面强制要约两种要约类型。
部分自愿要约,是指收购者依据目标公司总股本确定预计收购的股份比例,在该比例范围内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预受要约的数量超过收购人要约收购的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全面强制要约,是指投资者持有目标公司股份或投票权达到法定比例,或者在持有一定比例之后一定期间内又增持一定的比例,依法律规定必须向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公开收购要约的法律制度。
㈤ 股权要约收购的法律规定都有哪些
股权要约收购需要遵守如下法律规范:《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等。前述法律规定,同意接受收购要约的股东,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办理预受要约的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
收购要约期满,收购要约人持有的普通股未达到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五十的,为收购失败;收购要约人除发出新的收购要约外,其以后每年购买的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不得超过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五。
收购要约期满,收购要约人持有的普通股达到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该公司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交易。
收购要约人要约购买股票的总数低于预受要约的总数时,收购要约人应当按照比例从所有预受收购要约的受要约人中购买该股票。
收购要约期满,收购要约人持有的股票达到该公司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九十时,其余股东有权以同等条件向收购要约人强制出售其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