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市公司赚了钱,股票持有者的股价上涨,卖出可以赚取差价。那公司派发的红利也要拿给股票持有者吗
只有持有这个上市公司的股票的人,才能享受上市公司股票分红的。那些靠股票差价赚钱的人是炒股票的人。
⑵ 上市公司可不可以把股票全部回购,持股到百分之百啊,那样对其股价有什么影响啊
回购股票就是上市公司私有化了啊
可以先发布要约收购,让股民以多钱的价格卖给大股东
盛大在美国私有化了,阿里巴巴也在香港私有化
一般宣布私有化的话 股票都能涨的
⑶ 股票上涨,该股票的上市公司能分到利润吗
会。
1、如果公司的股票没有买卖,股价是不会有涨跌的,而且只要开市,股票就会有买和卖,题目中假设的情况是几乎不存在的。而上市公司实现了利润收益,公司的基本面看涨,一般股价会有所上涨。
2、股价是指股票的交易价格,与股票的价值是相对的概念。股票价格的真实含义是企业资产的价值。就影响股价变动的个别因素而言,通过该上市公司的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大抵可以判断是否值得投资该股以及获利预期。对于缺乏一般财务知识的投资者来说,有几个数据有必要了解,它们是:该上市公司的总股本和流通股本、前三年的收益率和未来三年的预测、历年的分红和增资扩股情况、大股东情况等等。这些是选股时应该考虑的要素。
首先没有仔细观察,仔细看看任何一支股票,会发现他的股票并不是全都是流通股!也就是说它有一部分股票是在这家公司的大股东手里的,并且不对外流通。而这些人对公司的高层、决策都有影响。可以说,他们就是公司运营的直接掌控者。他们甚至可以掌控利润的分配,如多少用于加大生产规模、多少用于回报股民。这就是可以看到一些公司的报表的利润很高,但是这支股票的年底分红并不是很好。但是用于扩大生产的资金越多,也就是说公司获得的钱越多。而这有助于大股东的长期投资回报。所以在考虑分成的时候,大股东往往会把很大一部分用于投资在生产。这时,可以说这个上市公司本身获利。但是,这对于短期投资的散户很不利。
⑷ 公司上市以后,上市公司可以从股票交易中得到什么
1、是不能在获得资金,只能一次而已(不再发行股票)。
2、退市了以后进入3版交易,如果继续亏损进入破产程序,就从3版消失了。
3、你理解错了,一旦从交易市场退出就意味着公司破产,所以损失是公司全部而不仅仅是品牌损失。
⑸ 上市公司分成两家后,原有的股票怎么分配.
记者:这就是您刚才说的史无前例的例子所在,经常出现这种公司合并情况的时候,尤其是上市公司他们都会关心散户的利益,大股东他们之间有协调的平台,但是小股东、散户只能在下面看着,这次是怎么考虑散户的利益不受影响?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韩增义:因为这次东北高速要进行体制改革,首先我们考虑是中小股、散户的利益。那么中小股的利益,我想我们肯定要他在分利之后,要比原来收的利益要多,首先我们新注入的资产,第二我们把这种资产收益率要比原来高。我们生领导已经明确表示,把吉林省最好的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一定要让中小股得到实惠,让中小股满意,将来我们这个方案要在中小股当中得到顺利通过。至于他们所持有的这些股票,将来肯定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割办法,现在还属于我们这个方案过程中具体的怎么做,我还不便透露。
http://bbs.gpzm.com/thread-403503-1-1.html
⑹ 散户拥有上市公司的股票,那么在该公司破产后,散户能分到这个公司的钱吗
破产已经资不抵债了,怎么分?不过一般在A股上市的公司退市是退到新三板的,市值会暴跌。
⑺ 上市公司如何通过股票赚钱,股票是怎么分的,是公司的股东拿自己的股分卖吗。如果我买了一个公司60%的
上市公司是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进行实业再投资,并不能通过股票赚钱,公司利润按持股比例分配给股东,如果你能买下任何一个上市公司60%的股份就不可能在这里提问了。
⑻ 上市公司股票可不可以转让
上市公司股票可以转让,转让方法: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一)股票的分类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二类。
记名股票是指在股东名册上登记有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址,并在股票上也注明持有人姓名或名称的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如是发起人的股票,还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无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上不记载持有人姓名或名称,可以任意转让的股票。任何人持有此种股票就是公司的股东,都可以凭持有的股票对公司主张股东权,享有该股票所代表的权利。公司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二)记名股票的转让
根据《公司法》第140条的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违反上述程序规定的股票转让,对公司不发生效力;即如果不依法办理股东变更记载手续,公司股东一切应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仍以原公司股东名册上的记载人为有效,股票受让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这里所说有记名股票还可以采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这主要是针对目前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实现了无纸化的股票交易的现实情况,无纸化记名股票的转让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进行。
为了防止个别股东利用股票转让分散或集中表决权,以达到操纵股东大会的目的,同时为了保证股利分配的顺利进行,避免发生权益纠纷,《公司法》还规定在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记名股票转让引起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上市公司的股东众多,股权转让频繁,并且是在公司之外的广大投资者中间进行的,故上市公司本身并不具备置备股东名册的信息优势和便利条件。现行《证券法》明确规定了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上市公司股东名册的置备主体。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上市公司的股票按照相关规定应全部托管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股票转让、股票质押等交易必须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证券法》第160条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向证券发行人提供证券持有人名册及其有关资料;应当根据证券登记结算的结果,确认证券持有人持有证券的事实,提供证券持有人登记资料;应当保证证券持有人名册和登记过户记录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上市公司按照委托合同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获得的股东名册,作为公司置备的股东名册。换句话说,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置备的股东名册是正本,公司置备的股东名册是副本。
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三)无记名股票的转让
依法律的原则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和现代电子技术的广泛应用,目前深、沪两地交易所均实现了股票交易的无纸化、电子化,投资者进入股市必须先到当地证券登记机构分别开立上海、深圳股票帐户,才能进行股票交易。开立股票帐户时,投资者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般为身份证),并提供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基础资料。投资者办理了股票帐户后还需在证券公司(券商)办理相应的资金帐户。投资者在办妥股票帐户及资金帐户后方可进入市场,委托券商买卖股票。目前在我国券商提供的委托方式有填单委托、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可视电话委托、委托机委托、网上委托等,券商受理客户委托并审查无误后,直接进入交易所内计算机主机进行撮合成交。交易所的自动撮合系统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即在一定价格范围内(昨收盘价的上下10%之间),优先撮合最高买入价或最低卖出价。客户在委托买卖的次交易日应到券商处办理交割,券商向客户提供的交割单需列出客户本次买卖交易的详细资料。
⑼ 股票里面的钱是给了上市公司使用吗
股票发行时,即在一级市场里,投资者申购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的钱,归上市公司(无偿)使用。而投资者申购来的股票上市后(在二级市场)买卖股票的钱,与公司无关,而且公司反而还要给投资者分红的
第一阶段:公司上市融资,也就是公司发行股票,大的机构买股票,公司把得来的钱用于实业经营。
第二阶段:在二级市场,我们买卖股票,并不是从上市公司那里直接购买,而是在其他交易者手里购买,这时的钱已经和上市公司没关系了。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9)上市公司能把股票分给客户扩展阅读: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