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赎回的股票参与分红么
比较恶劣看公司怎么决定了!公司决定分红只要在分红之前持有这只股票都会有分红的,有些盈利了也不分红
『贰』 上市公司有权选择赎回股票而退市吗
楼主表述有误,纠正一下:这种行为叫私有化,意思是几个或者几十个大股东联合起来,把发行在外流通的公众股票买入,以达到股东户数少于50名的目的,只要股东户数少于50名,就不符合上市条件而退市。
这两年资本市场很多私有化案例,典型的港股阿里巴巴,纳斯达克的盛大都是通过私有化退出股票市场,具体的你搜索私有化就能找出很多这样的案例。
国内A股市场我记忆中目前没有这样的退出案例,不是不允许而是A股的壳太值钱了,卖壳退市更实在,例如上月最牛的中创信测。
『叁』 股份公司赎回自己的股票,可以不注销吗
回购股票一定要注销, 公司买自己公司的股票而不注销,叫增持,不叫回购
『肆』 公司赎回优先股票对公司有影响吗
一般企业有了充足的现金才会考虑回购自己的股票
不管书回购优先股还是普通股,这都可以从某些方面说明公司现金流充足,另外公司对自己的前景也是看好的
『伍』 为什么股票有被公司赎回的概念不是说股份有限公司是若干个股东组成的么赎回是不是从这个股东转到另一
公司发行股票就是为了到资本市场融资。这是一笔长期资金,一般无到期期限。但如果是优先股,已然事先约定,发行公司就可以提前还款,赎回优先股。股民买了股票,享有分配盈余的法定权利,公司就以配发股息股利的方式支付融资利息。但公司与股民的关系是财产所有权的关系,不是债权债务关系。
如果公司以承担债务方式向银行举债,不论长短期借款都必须支付利息。如果公司财务结构不佳,偿债能力受质疑,银行就以价制量,抬高利率。此时公司必须在资本市场另谋他途,发行垃圾债券、高收益票券、优先股都是可行的。
发行股票必须在盈余分配时支付股民股息股利。
优先股通常是财务状况稍差的上市公司才会发行。否则无须承诺优先配发固定的、稍高於银行放款利率的股息给股民。
可赎回且执行赎回权的前提,一定是公司已经找到更低成本的资金来源,无须再承担固定高息率的优先股债务。通常意谓著公司营运好转,财务结构已然改善。这就是答案。
『陆』 上市公司购买或赎回自身股票的原因有哪些
觉得目前股价低过公司目前应有的价值了,通常这是利好的现象
『柒』 为什么股份股份公司一旦赎回自己的股票,必须在短期内予以注销
这个是不一定的,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要减少注资,赎回后必须在短期内予以注销,但如果将本公司股票福利方式分给公司员工,可以不必注销。
『捌』 上市公司购买或赎回自身股份的原因有哪些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是禁止公司拥有自身股份的(也即库藏股)。国外很多国家是允许的。
但是我国的《公司法》也规定了几种例外情况: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第一是公司回购股份并注销的。也就说你回购自身股份目的是为了注销之后减少注册资本的,而不是为了持有自身股份的,可以回购,但是必须在回购之后十日内将回购的股份注销。
第二是公司为了股权激励而回购股份的。也就是公司回购自身股份然后作为股权激励授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同样的,公司必须在回购之后一年内将这部分股份授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是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的,或者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这两种情况事实上也是在技术上回购然后还是要注销的,必须在六个月内注销。
这样解释应该清楚了吧。
:-)
『玖』 赎回股票
你应该说的是股票回购吧?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
回购的目的大体可分为下面几个方面:
1、防止国内外其他公司的兼并与收购。
以美国为例,进入80年代后,特别是1984年以来,由于敌意并购盛行,因此,许多上市公司大举进军股市,回购本公司股票,以维持控制权。比较典型的有:1985年菲利普石油公司动用81亿美元回购8100万股本公司股票;1989年和1994年,埃克森石油公司分别动用150亿美元和170亿美元回购本公司股票。再如日本,60年代末至80年代初,为了防止本国企业被外国资本吞并,企业界进行了著名的“稳定股东工作”——职工持股制度和管理人员认股制度。前者是指企业对职工购买、持有本企业股票给予某种优惠或经济援助,奖励职工持股的制度;后者是指企业给予高级管理人员优惠认购本企业股票权利的制度。其目的是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感,确保企业的优秀人才。而允许企业在一定条件下回购本公司股票,则是建立职工持股制度和管理人员认股制度,维持企业控制权的前提条件。正因为此,所以,进入80年代,在欧美国家修改《公司法》的同时,日本亦相应修改了《公司法》,并相应放宽了企业回购本公司股票的限制。
2、振兴股市。
1987年10月19日的纽约股票市场出现股价暴跌,股市处于动荡之中。从此,美国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的主要动机是稳定和提高本公司股票价格,防止因股价暴跌而出现的经营危机。据统计,当时在两周之内就有650家公司发布大量回购本公司股票计划,其目的就是抑制股价暴跌,刺激股价回升。
3、维持或提高每股收益水平(即给股东以比较高的回报)和公司股票价格,以减少经营压力。
例如,经历了五六十年代快速增长时期的IBM公司,70年代中期出现大量的现金盈余,1976年末现金盈余为61亿美元,1977年末为54亿美元。由于缺乏有吸引力的投资机会,IBM公司在增加现金红利(1978年的红利支付率为54%,而五六十年代红利支付率仅为1%至2%)的同时,于1977年和1978年共斥资14亿美元回购本公司股票。据统计,1985——1989年期间,IBM公司用于回购本公司股票的资金达到56.6亿美元,共回购4700万股股票,平均红利支付率为56%。另据了解,美国联合电信器材公司1975——1986年期间,一直采用股票回购现金红利政策,使公司股票价格从每股4美元上涨到每股35.5美元。无独有偶,步入80年代中期,日本的许多企业亦步入成熟期,按照企业发展理论,一旦企业步入成熟期以后,不再片面追求增加设备投资,扩大企业规模,而日益重视剩余资金的高效率运作。然而,如何高效率地运用剩余资金,成为当时日本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恰在此时,美国的HBO&CO.公司利用剩余资金回购了26%的发行在外的股票。受此影响,许多日本上市公司也开始利用剩余资金回购本公司股票。
4、重新资本化。
即大规模借债用于回购股票或支付特殊红利,从而迅速和显著提高长期负债比例和财务杠杆,优化资本结构。重新资本化往往出现在竞争地位相当强、经营进入稳定增长阶段,但长期负债比例过低的公司。由于这类公司具有可观的未充分使用的债务融资能力储备,按照资产预期能够产生的现金流入的风险与资本结构匹配的融资决策准则,提高财务杠杆,可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公司总体资本成本,增加公司价值,从而为股东创造价值。同时,也有助于防止敌意并购袭击。因为在有效的金融市场环境中,具有大量未使用的债务融资能力的公司,往往容易受到敌意并购者的青睐和袭击。
5、其他考虑。
根据德国《股票法》第71条的规定,准许企业在特定情况下回购资本金10%以内的本公司股票。所谓特定情况是指:1)避免重大损失时;2)向从业人员提供时;3)基于减资决议注销股票时;4)股票继承时。1981年英国《公司法》规定,企业回购本公司股票的动机主要有:1)将剩余资金返回股东;2)增加股票的价值;3)抑制股价下跌;4)实现资本构成的目标;5)防止企业被吞并;6)灵活运用剩余资金或作为企业证券发行战略的重要手段。就法国而言,在如下几种特定情况下允许企业回购本公司股票:1)以市场调整为目的;2)向从业人员提供;3)继承;4)根据法院判决;5)实行减资。在日本,在下述几种情况下,企业亦可以回购本公司股票:1)为使时价发行的股票顺利地被投资者所吸收;2)在接受以物抵债等情况下,为行使公司权利而必需时;3)在单位未满股票请求权和反对股东的股票购买请求权行使时。
『拾』 公司赎回股票 是否必须在短期内注销
证券法规定,公司赎回自己公司的股票有以下几种情况:
减少资本,这个短期内必须注销;
奖励员工,这个1年内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