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票回购,比率,最大的公司是哪几家
均胜电子、梦网集团、龙宇燃油、八菱科技、理工环科、捷顺科技、佳士科技、华业资本、金发科技、华铁股份、远兴能源等等,这几家算是已经回购股份占比比较多的公司!
② 什么叫股票回购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回购公司的股票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一定数额的发行在外的股票。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将回购的股份作为“库藏股”保留,仍属于发行在外的股份,但不参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和收益分配。库藏股日后可移作他用
改善资本结构,是改善公司资本结构的一个较好途径。回购一部分股份后,公司的资本得到了充分利用,每股收益也提高了。稳定公司股价。过低的股价,无疑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股价过低,使人们对公司的信心下降,使消费者对公司产品产生怀疑,削弱公司出售产品、开拓市场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以支撑公司股价,有利于改善公司形象,股价在上升过程中,投资者又重新关注公司的运营情况,消费者对公司产品的信任增加,公司也有了进一步配股融资的可能。因此,在股价过低时回购股票,是维护公司形象的有力途径。
③ 用于股票回购的现金给了谁
用于股票回购的资金通常来自于公司的公积金账户,购买的股票进行销毁,资金给了公司,也就是说公司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提高了,但总市值不变,变化的是每股占总股本的百分比提高了,股价会提高。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将回购的股票作为“库藏股”保留,不再属于发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参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库藏股日后可移作他用,如发行可转换债券、雇员福利计划等,或在需要资金时将其出售。
④ 我国进行过股票回购的公司有哪些
⑤ 有哪些上市公司回购自己的股票的啊
★1992年小豫园并入大豫园:中国股市第一例为合并而实施股份回购的成功个案:大豫园作为小豫园的大股东,采用协议回购方式把小豫园的所有股票(包括国家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悉数回购并注销。程序上经股东大会批准、合并后新公司再发新股,并承诺小豫园股东享有优先认股权。
★1994年10月30日,陆家嘴(行情 点评 资讯)减资回购案:陆家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国家股减资的方案,由此陆家嘴成为我国第一家协议回购本公司股票并注销股份的公司。此回购案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减资回购从而规范股权结构并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国家股减资回购,再增发一定数量的流通股(B股),进一步增资。股份回购成为一种“策略性“的资本运营工具。
★1996年4月19日,厦门国贸(行情 点评 资讯)减资回购案:1993年2月19日,由厦门经济特区国际贸易信托公司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厦门国贸。1996年4月19日召开的199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减资及变更股本结构的议案。根据该议案,为了使股本结构符合《公司法》的要求,公司以每股2元的价格购回全体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的60%并予以注销,减资后,公司总股本为6800万股。厦门国贸是为了发行新股进行资本扩展而回购注销老股的。
★1998年氯碱化工(行情 点评 资讯)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了回购公司B股:掀起了B股回购问题的热潮。
★1999年4月1日,云天化(行情 点评 资讯)董事会发布的《关于协议回购部分国有法人股的警示性公告》:1999年3月22日云天化与云天化集团公司草签了《股份回购协议》,宣布该公司有意协议回购集团公司所持有国有法人股中的2亿股。1999年5月11日云天化召开的1998年股东年会上表决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的《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国有法人股的报告》,同意回购公司国有法人股2亿股,回购价格为2.01元。
⑥ 股票回购是什么意思,公司什么情况下会做股票回购
一、股票回购
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
二、股票回购情况
1、反收购措施
回购将提高本公司的股价,减少在外流通的股份,给收购方造成更大的收购难,股票回购后,公司在外流通的股份少了,可以防止浮动股票落入进攻企业手中
2、改善资本结构
改善公司资本结构的一个较好途径。利用企业闲置的资金回购一部分股份,虽然降低了公司的实收资本,但是资金得到了充分利用,每股收益也提高
3、稳定公司股价
过低的股价,无疑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股价过低,使人们对公司的信心下降,使消费者对公司产品产生怀疑,削弱公司出售产品、开拓市场的能力
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以支撑公司股价,有利于改善公司形象,股价在上升过程中,投资者又重新关注公司的运营情况,消费者对公司产品的信任增加,公司也有了进一步配股融资的可能
(6)股票回购的039公司扩展阅读:
一、回购方式
1、场内公开收购
上市公司把自己等同于任何潜在的投资者,委托在证券交易所有正式交易席位的证券公司,代自己按照公司股票当前市场价格回购
2、场外协议收购
股票发行公司与某一类或某几类投资者直接见面,通过在店头市场协商来回购股票的一种方式。协商的内容包括价格和数量的确定,以及执行时间等
3、举债回购
企业通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的办法来回购本公司股票
4、现金回购
企业利用剩余资金来回购本公司的股票。这种情况可以实现分配企业的超额现金,起到替代现金股利的目的
5、混合回购
企业动用剩余资金,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来回购本公司股票
6、出售资产回购股票
公司通过出售资产筹集资金回购本公司股票
7、债务股权置换
公司使用同等市场价值的债券换回本公司股票
二、股票回购影响
1、股票回购需要大量资金支付回购成本,容易造成资金紧张,降低资产流动性,影响公司的后续发展
2、股票回购无异于股东退股和公司资本的减少,从而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而且忽视了公司的长远发展,损害了公司的根本利益
3、股票回购容易导致公司操纵股价
⑦ 公司回购股票意味着什么
股票回购是指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按一定的程序购回发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的行为。通过股票回购,可以减少外部流通股的数量,提高了股票价格,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被收购的风险。
⑧ 公司回购股票意味着什么
公司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流回购在二级市场发行的一定数量的股票。股份回购完成后,公司可以注销回购股份或将其作为公司管理团队的股权激励。
股票回购可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股票的信心,短期内可能会有大量购买,从而略微提振股价。然而,这一趋势保持了相对较短的时间,建议投资者认真考虑投资时机。
公司回购股份意味着防止合并和收购,保持稳定的股票价格,保持或改善每股收益,以及重新资本化。
股票回购提高了公司的股价,相当于向股东返还特别股息,但股东不必支付现金股息税,这是公司回购股票的一个重要原因。
⑨ 公司回购股票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将回购的股票作为“库藏股”保留,不再属于发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参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库藏股日后可移作他用,如发行可转换债券、雇员福利计划等,或在需要资金时将其出售。
回购方式
场内公开收购和场外协议收购
按照股票回购的地点不同,可分为场内公开收购和场外协议收购两种。
场内公开收购是指上市公司把自己等同于任何潜在的投资者,委托在证券交易所有正式交易席位的证券公司,代自己按照公司股票当前市场价格回购。在国外较为成熟的股票市场上,这一种方式较为流行。据不完全统计,整个80年代,美国公司采用这一种方式回购的股票总金额为2300亿美元左右,占整个回购金额的85%以上。虽然这一种方式的透明度比较高,但很难防止价格操纵和内幕交易,因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实施场内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均有严格的监管规则。
场外协议收购是指股票发行公司与某一类(如国家股)或某几类(如法人股、B股)投资者直接见面,通过在店头市场协商来回购股票的一种方式。协商的内容包括价格和数量的确定,以及执行时间等。很显然,这一种方式的缺陷就在于透明度比较低,有违于股市“三公”原则。
举债回购、现金回购和混合回购
按照筹资方式,可分为举债回购、现金回购和混合回购。
举债回购是指企业通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的办法来回购本公司股票。如果企业认为其股东权益所占的比例过大,资本结构不合理,就可能对外举债,并用举债获得的资金进行股票回购,以实现企业资本结构的合理化。有时候还是一种防御其他公司的敌意兼并与收购的保护措施。
现金回购是指企业利用剩余资金来回购本公司的股票。这种情况可以实现分配企业的超额现金,起到替代现金股利的目的。
混合回购是指企业动用剩余资金,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来回购本公司股票。
出售资产回购或利用债券和优先股交换
按照资产置换范围,划分为出售资产回购股票、利用手持债券和优先股交换(回购)公司普通股、债务股权置换。
出售资产回购股票是指公司通过出售资产筹集资金回购本公司股票。
利用手持债券和优先股交换(回购)公司普通股是指公司使用手持债券和优先股换回(回购)本公司股票。
债务股权置换是指公司使用同等市场价值的债券换回本公司股票。例如1986年,Owenc Corning公司使用52美元的现金和票面价值35美元的债券交换其发行在外的每股股票,以提高公司的负债比例。
固定价格要约回购和荷兰式拍卖回购
按照回购价格的确定方式,可分为固定价格要约回购和荷兰式拍卖回购。
固定价格要约回购是指企业在特定时间发出的以某一高出股票当前市场价格的价格水平,回购既定数量股票的要约。为了在短时间内回购数量相对较多的股票,公司可以宣布固定价格回购要约。它的优点是赋予
股票回购相关图书
所有股东向公司出售其所持股票的均等机会,而且通常情况下公司享有在回购数量不足时取消回购计划或延长要约有效期的权力。与公开收购相比,固定价格要约回购通常被认为是更积极的信号,其原因可能是要约价格存在高出市场当前价格的溢价。但是,溢价的存在也使得固定价格回购要约的执行成本较高。
荷兰式拍卖回购首次出现于1981年Todd造船公司的股票回购。此种方式的股票回购在回购价格确定方面给予公司更大的灵活性。在荷兰式拍卖的股票回购中,首先公司指定回购价格的范围(通常较宽)和计划回购的股票数量(可以上下限的形式表示);而后股东进行投标,说明愿意以某一特定价格水平(股东在公司指定的回购价格范围内任选)出售股票的数量;公司汇总所有股东提交的价格和数量,确定此次股票回购的“价格——数量曲线”,并根据实际回购数量确定最终的回购价格。
可转让出售权回购方式
所谓可转让出售权,是实施股票回购的公司赋予股东在一定期限内以特定价格向公司出售其持有股票的权利。之所以称为“可转让”是因为此权利一旦形成,就可以同依附的股票分离,而且分离后可在市场上自由买卖。执行股票回购的公司向其股东发行可转让出售权,那些不愿意出售股票的股东可以单独出售该权利,从而满足了各类股东的需求。此外,因为可转让出售权的发行数量限制了股东向公司出售股票的数量,所以这种方式还可以避免股东过度接受回购要约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