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举例:上市公司发行股票1000股,10元一股,集资到10000元,这10000元公司就拿去用了吗
是呀!你现在才知道? 财务公开也是忽悠傻瓜的
『贰』 公司是怎样通过发行股票集资的
要看贵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或是股份有限公司。
如果贵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话,是不允许向其员工集资以设立新公司,也不可以发行内部股票来为新公司筹资(对于有限公司来说不存在发行股票的概念)。合法的方式应当是使这些员工以新公司股东的身份和贵公司共同设立一个新的有限公司,或者以吸收新股东的方法将现有公司增资,但这样要受到公司法最多50名股东的限制。法律对于以设立新的股份有限公司为目的的变相集资有禁止性的规定,因此如果贵公司想作为发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向这些员工发行股票集资的话会遇到法律上的问题。
如果贵公司已是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仍然不能向员工集资,在通常情况下,非金融机构通过借款方式的集资将不被允许。而发行内部职工股票则必须符合关于发行新股和内部股的相关规定,并获得国务院或证?会的批准。另一方面,作为一个国有企业,在发行股票时应当考虑到国有资产监管的问题。
『叁』 上市公司怎么样利用发行股票集资
这要看是IPO还是增发,如果是IPO那么可以按照你说的那样来理解;但如果是增发,那发行的价格是需要根据当时某个阶段的股价来作为参考的。
还有就是股价的高低对公司的发展还是有影响的,股价高的相对公司信誉就高,影响力也大,特别是对于高管有积极的作用。当然,在A股经常是套现后就不管死活了,这就是A股总是垫底的原因。
『肆』 股价的高低对发行股票的公司在集资方面有什么影响呢
股票价格的高低是根据公司业绩还有大盘的走式来决定的.
融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扩大公司的规模.
如果一个股票他的公司业绩很好,具有发展前景,
那么他进行融资就有利于未来的发展.
在股票市场上,股票的融资机会是没有限制的.
『伍』 公司可以发行股票来集资,那么股民股票涨了,是谁付钱给股民,是不是涨了代表公司业绩好了,依据是什么
股票涨势因为有人去买,和公司业绩好坏没有关系,上市公司都会做业绩,有时候是配合内线人士炒作,有时候是为了发债或别的什么目的。
『陆』 单位发行的股票是不是非法集资两者的区别在哪里
你写的不是很明白,以下是非法集资的定义。你自己对照一下
目前关于非法集资还没有唯一的准法定概念,而且刑法也没有规定非法集资罪的罪名,根据刑法规定,与非法集资有关的罪名有: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9]41号)规定: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其特点是: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非法集资主要有哪几种?
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
『柒』 有限责任公司能否以股票方式向员工集资
不可以!
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股份制公司,但是股东的股份是出资额,股东的权利以出资额占总资本的比例为限。公司会给每一位股东一份出资证明,也即股份证明,但是不是股票。
发行股票的行为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采取增加资本的形式向股东或员工集资,但是不能以股票的形式,而是以出资证明的形式,而且,按照公司法,股东的人数不得超过50人。如果员工超过50人,则此法不通!
『捌』 上市公司用发行股票集资来的钱,买期货,股票之类高风险的金融投资违法吗
这样做违反相关规定。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