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做假账,弄虚作假,只为上市。那上市后,会有设么后果
连续3年盈利,上市当年就亏损。钱已经到手,谁也没有办法。证监会让它退市,受伤的是股民,罚款也不会分给股民一分钱。
B. 股票业绩造假可否索赔
这种情况应该是可以索赔的,但是一个散户自己找律师索赔,律师基本不愿意代理,费用和时间成本也会很高。
一般都是律师发起索赔计划,然后集合一堆散户一起联名索赔。最好是找到组织一起索赔。
C. 有些上市公司弄虚做假,欺骗上市,做假帐,给投资者造成了损失,该怎么处理
上市公司弄虚做假,欺骗上市,做假帐,给投资者造成了损失,这些事情听上去好像很严重,但是在A股股票市场上却并非是什么新鲜事了,该怎么来处理,早有案例和处理结果,典型如欣泰电气——无非就是股票被启动强制退市、设立专项资金赔付补偿投资者、参与造假的公司高管等相关人士被罚款、证券市场禁入。
然而实际上参与造假上市、做假账的人往往最终还是赚到不少了,一方面是在东窗事发之前直接的减持、股权质押变现了不少,另一方面等事情万一不幸被踢爆之前往往也需要若干年的时间,也为其企业成功融资、借鸡生蛋提供了足够多的资金运转时间。欺骗上市、做假账的代价不够惨重,懵一脚成功了还有很大赚头,也助长了一些人铤而走险运作企业上市的举动,这说到底还是监管不够完善和处罚不够严格所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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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举报公司做假账
可以收集相关做假账的证据,包括真实账本和假账的图片影像资料、真实缴纳税费的发票、账面金额与实际金额差值的转账过程记录及相关主要领导对做假账指示的录音等证据。
1、财务做假账的目的:
(1)逃税需要。一些企业为了逃税避税做假帐,千方百计少做收入,多列支出,以达到少交税不交税的目的。这种现象表现在小企业或者说小的私有性质的企业尤为突出。
(2)信贷需要。很多企业资产状况不佳,为了向银行贷款或评上更高的银行信用等级,需要粉饰报表,将收入、利润、资产等指标虚假夸大,以达到信贷银行的要求。
(3)业绩需要。一些企业为了某种目的(比如上市需要、直接股权债权融资需要、业绩考核需要等),对收入和利润进行人为的调节(包括报销不及时等非刻意因素),以达到不同时期的不同要求。
(4)政策需要。政府部门有时从某种程度上也不反对假帐。比如税务部门某年完成得很好,有时也会出面和企业沟通,让企业少完点税,余下的留在下一年度申报。另外,像银行也不见得就完全需要你的真实报表,特别是在年底贷款任务完成有难度的时候。
(5)项目需要。随着政府财力的增加,政府投资立项增多,另外各级政府部门设立的基金种类多、数额大,为了争取上级或国家的什么项目什么基金,每年都有很多企业粉饰报表,虚夸自身的实力和项目的前景,套取国家资源。
(6)违规需要。在一些企业有一些见不得光(比如打点、行贿等)的支出,事情本身是违法的,直接入帐等于自我坦白,这些支出往往被包装被篡改成合理合法的支出入账,这是不道德的,并非不得已而为之,必须予以严惩。
(7)福利需要。由于制度的约束,有些效益不错的企业想尽办法私设小金库,满足帐外职工福利支出的需要。
(8)其它需要。除以上几个主要方面外,促使单位做假帐的原因还有很多,比如给客户的回扣不作为正规的返利支出、抽回应交已交投资款等等还有,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因素对帐务的处理不够准备等非刻意行为应该也包含在内。
2、财务做假账的危害:
(1)影响国家宏观经济决策 准确、真实的会计信息有助于政府部门进行宏观调控。国家财政部门根据企业报送的会计报表,监督检查企业的财务管理情况;税务部门通过阅读企业的会计资料,了解税收的执行情况等。而会计舞弊会导致严重的会计信息失真,使统计上报给政府的相关信息失去了真实性,它将导致政府宏观调控失误,影响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如果依据虚假的会计信息制订国家经济发展计划和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就会起到误导作用,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
(2)损害有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 在市场经济环境里,企业的资金主要来自股东和债权人,无论是现在或潜在的投资人和贷款人,为了做出合理的投资和信贷决策,必须拥有一定的信息,了解已投资或计划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果企业向公开市场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是不真实的,投资者就会感觉上当受骗了。而如果资本市场上的投资人感觉到公司在利用这些虚假的会计信息向他骗钱,他就不会向上市公司投资;同样地,如果银行知道公司提供的报表是假的,他们就不会再融资给企业。因此,会计舞弊所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是直接与市场经济规则严重背离的行为。它不但会严重削弱了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危害了广大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使社会公众对会计诚信基础产生怀疑,也会从根本上动摇了市场经济的信用基础,危害宏观经济的正常运行。
(3)损害社会风气和职业道德规范 通过会计舞弊,有关当事人可以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盗窃、骗取或者采用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有款项和公有物品,也可以比较方便地将单位账簿中已作记录的财产或应作记录但未作记录的财产转作账外处理,以及将本单位财产以捐赠、低价转让、无偿租用等方式转出以获得个人利益。从而导致一些单位和个人谋求不正当利益,将会计职业道德置之脑后,滋生腐败导致堕落,败坏社会风气。
E. 上市公司因为做假账,使我大量买入亏损,,这个公司是否陪偿
他不会主动赔偿,需要你做起诉
F. 上市公司作假账,股民能通过什么手段进行维权
当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最终破产倒闭以及股票退市而且无力赔偿的时候,大部分情况下投资者都是自认倒霉。可是凡事都有例外,这个例外就是财务造假的时间点。
如果造假发生在上市之前,公司是通过造假上市的,这就属于欺诈上市的情形。
当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时,证监会已经出具相关行政处罚认定书后,所有的受损投资者都可以向上市公司索赔,主要手段是诉讼。
而当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倒闭,股票退市无力赔偿时,应由中介机构包括保荐人、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进行赔偿。如果保荐人已经设立赔偿基金的,可以优先向他们索偿;如果尚未设立赔偿基金的,在确认责任的基础之上可以直接提起诉讼来解决。
其实碰上这种事,大量投资者自己的态度就是自认倒霉,而上市公司的股东就是抓住大家这样的心理——认为麻烦,认为自己打不赢官司,认为自己就是活该倒霉,从而放弃了自己的权利,请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有投资者遇到类似的情况可以私信给我,我会利用自己有限的影响力无偿提供帮助,指引相关途径并联络相关部门,希望大家投资顺利。
G. 公司的财务做假账,被举报后后怎么样
公司接受检查,然后根据情节轻重罚款甚至法人及有关财务人员及相关其他人员一并接受审查罚款,情节严重还受法律制裁。所以不能做假账。不能以身试法的。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H. 公司做假账是违法行为吗
做假账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应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我国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会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刑法等均对做假账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现附相关法律依据,一看便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I. 由于上市公司造假导致的损失,股民能不能发起维权
上市公司造假,现在任何没有这方面的条款来帮助投资者维护索赔,这就是我们中国股市缺陷,往往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就是投资者来背黑锅。
遇上了这种事情,都是要靠自己主动去维护权益,先从媒体或者券商了解这个公司被证监判定违法违规,上市公司法人代表和大股东被罚顶格60万,就基本上是定了上市公司违法违规的事实,然后我们就可以查寻专门为投资者维权的律师,如大智慧和同花顺股票交易软件都有代股民维权的业务,或者上网搜索股票维权的律师,或者当地有些律师事务所都有股票维权业务的,包括咨询一下你开户的证券部。
证监会
J. 企业做假账如何处罚
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科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10)股票公司做假账可以申诉吗扩展阅读
企业做假账的原因:
(1)逃税需要。一些企业为了逃税避税做假账,千方百计少做收入,多列支出,以达到少交税不交税的目的。这种现象表现在小企业或者说小的私有性质的企业尤为突出。
(2)信贷需要。很多企业资产状况不佳,为了向银行贷款或评上更高的银行信用等级,需要粉饰报表,将收入、利润、资产等指标虚假夸大,以达到信贷银行的要求。
(3)业绩需要。一些企业为了某种目的(比如上市需要、直接股权债权融资需要、业绩考核需要等),对收入和利润进行人为的调节(包括报销不及时等非刻意因素),以达到不同时期的不同要求。
(4)政策需要。政府部门有时从某种程度上也不反对假帐。比如税务部门某年完成得很好,有时也会出面和企业沟通,让企业少完点税,余下的留在下一年度申报。另外,像银行也不见得就完全需要你的真实报表,特别是在年底贷款任务完成有难度的时候。
(5)项目需要。随着政府财力的增加,政府投资立项增多,另外各级政府部门设立的基金种类多、数额大,为了争取上级或国家的什么项目什么基金,每年都有很多企业粉饰报表,虚夸自身的实力和项目的前景,套取国家资源。
(6)违规需要。在一些企业有一些见不得光(比如打点、行贿等)的支出,事情本身是违法的,直接入账等于自我坦白,这些支出往往被包装被篡改成合理合法的支出入账,这是不道德的,并非不得已而为之,必须予以严惩。
(7)福利需要。由于制度的约束,有些效益不错的企业想尽办法私设小金库,满足账外职工福利支出的需要。
固定资产增加的业务本身不真实或有其他不正当的行为。根据现行制度规定,除了融资租人固定资产外,新增固定资产必须取得产权证明方可人账。
例如有些企业将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也记为企业的资产;将本应由福利费支出的购进分给职工的非产权房也记作企业的资产,这些都会虚增企业的固定资产。
有些企业还会混淆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界限,将应作为低值易耗品的项目作为固定资产。
有时企业在增加固定资产时,还会夹带其他不正当的行为。例如某企业向某单位购入设备,在转账付款时的数目高于设备价格,然后当事人拿取其差额作为好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