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怎么来的
你是说上市公司非公开增发呢,还是非公开的私募发行,还是别的?
上市公司增发有个下限,具体价格协商定。
2.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非公开发行,相当于增加股票的供给;对股价的影响,需结合发行价量、用途等方面总结评判。
3.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所谓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1)发行对象和认购条件
发行对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其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其中:
①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③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转让限制:
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具体发行对象及其认购价格或者定价原则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确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①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③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除上之外的发行对象,上市公司应当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有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①这里所称“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也可以为发行期的首日。上市公司应按不低于该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②这里所称“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目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①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②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③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④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⑤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⑥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⑦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4.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要如何定价,有什么新规定
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实际发行价不得低于发行底价。
因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比较接近定价时的股票价格,一般不须要进行除权。
但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后到实际发行前,上市公司股票发生除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也应该相应调整。
5.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到底是怎么定的
按照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进一步突出了市场化定价机制的约束作用,取消了将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的规定,明确定价基准日只能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
6.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中关于发行定价
股份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为设立公司或者筹集资金,依照法律规定发售股份的行为。按照股份发行目的的不同,股份发行分为设立公司而向发行股份、为扩大公司资本而向发行股份两种类型。
一、 国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对发起人的要求:大于或等于3000万、35%
对社会公众发行的比例:大于等于25%、10%
净资产在总资中的比例:大于等于30%
(二)特定条件 无形资户在总资中的比例小于等于20%
最近3年连续盈利
(三)发起人与发起方式的界定
【解释】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文件(1998年),对于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自1998年起,不能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只能采取“先:改制运行,后公开募集”的模式,即国
有企业首先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发行新股)。
二、增资发行条件
公司增资发行股票,除符合前述公司设立时发行股票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前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三、申请股票上市的法定条件
(一)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二)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三)持有股票面值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欲1000人。
(四)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欲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25%;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的比例为15% (注意股份发行为10%)以上。
(五)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表无虚假记载。
7. 非公开发行股票股票上市股价怎么算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实际发行价不得低于发行底价。
因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比较接近定价时的股票价格,一般不须要进行除权。
但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后到实际发行前,上市公司股票发生除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也应该相应调整。
8.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所谓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1)发行对象和认购条件
发行对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其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其中:
①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③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转让限制:
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具体发行对象及其认购价格或者定价原则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确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①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③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除上之外的发行对象,上市公司应当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有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①这里所称“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也可以为发行期的首日。上市公司应按不低于该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②这里所称“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目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①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②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③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④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⑤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⑥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⑦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