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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规定股票发行价格不允许

发布时间: 2021-05-11 19:38:25

㈠ 按《公司法》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吗

第一题A
第二题A
第三题C

㈡ 依据我国公司法不能发行的股票是什么A 记名股

您好,您所问的是否是:依据我国公司法不能发行的股票是什么

A记名股票B不记名股票C额面股D无额面股

答案:【D】

解析:《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第一百二十八条 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㈢ 债券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债券面值,为什么 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于股票面值,为什么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明确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以超过票面金额为股票发行价格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㈣ 公司法哪条规定的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的

公司法第131条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㈤ 为什么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又称折价发行。倘若不同时降低利率以作为折价发行所造成的发行收入的减少的补偿,则低价发行与提高债券利率的效果相同,势必增加发行者的负担。

但低价发行,虽能暂时吸引相当数量的投资者的认购,但过低的发行价格,往往意味着公司经营不利和前景不乐观,这不仅会导致流通市场上股票价格的跌落,损害原有股东的利益,而且对发行公司以后的发行与经营不利,所以低价发行也存在一定的不利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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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债券折价发行的原因有下面几个:

1、发行者信用低或是新发行债券者,为保证债券顺利推销而采用折价发行;

2、债券发行数量很大,为了鼓励投资者认购,用减价的方式给予额外收益补贴;

3、由于市场利息率上升,而债券利息率已定,为了保证发行,只能降低发行价格。折价发行时,由于债券的发行价格低于票面价值,使投资者的收益率大于债券票面利率,因此折价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可适当降低。

㈥ 我国为什么不允许股票折价发行,折价发行与溢价发行对利益双方有何影响

为了保护当前股东的利益,当然不应该折价发行。股票发行价格是股票发行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对投资者和发行人乃至承销商都有直接关系。

发行价高,对发行人来说,可以用较少的股份筹集到较多的资金,降低筹资成本。但是,对投资者来说,发行价太高,则意味着投资成本增大,有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购买热情。

正常情况下,低价发行可以提高债券的吸引力,扩大债券的发行数量,加快发行速度,有利于发行者在短期里筹集较多的资金。当然,它仍然受到发行者和代理机构的信誉及债券利率高低的影响;

低价发行时,发行价格低于票面金额,其差额部分实际上便增大了发行成本,倘若不同时降低利率以作为折价发行所造成的发行收入的减少的补偿,则低价发行与提高债券利率的效果相同,势必增加发行者的负担。

但低价发行,虽能暂时吸引相当数量的投资者的认购,但过低的发行价格,往往意味着公司经营不利和前景不乐观,这不仅会导致流通市场上股票价格的跌落,损害原有股东的利益,而且对发行公司以后的发行与经营不利,所以低价发行也存在一定的不利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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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明确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以超过票面金额为股票发行价格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规律

股票折价发行时,其折价的大小必须根据公司的经济状况决定。经营状况好则折价少,反之则折价多。折价发行适用于信用较低或新成立的公司所发行的股票。另外,在大量发行股票时,为了吸引投资者,采用折价发行便于推销。西方的许多新公司常采用折价发行股票。

在日本和其他一些国家的公司法规定,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价值,因而,在这些国家没有折价发行股票的现象。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折价发行

㈦ 为什么公司法规定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价值

股票票面价值就是股票的资产这算到每只股票的价值,如果发行价低于票面价值,就是公司折价买了,有财产流失的嫌疑,

㈧ 关于股票发行价格的问题。不需要法条复制,只需要举例说明即可。

我明白你的意思,你举例说的5000万发50万股的问题。如果你新开设一个股份公司,注册资本是5000万的话,不管你是100元一股还是1元一股,所有股东(不超过200人)都按面值认购,因为还没进行经营活动,没有盈亏,所以按面值缴纳资金是合理的,多了少了都不公平。

要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以后增发的股票,则按净资产去核算。假设你这5000万的公司经营了一年时间,已经赚了1000万,再有新的资金投入进来,经过计算,每股净资产已经值120了,低于120元发行的话,原来的股东就吃亏了,再有就是有盈利能力的公司,再溢价发行是合理的,具体溢价多少一个要看估值,一个要看项目未来前景,这些都有独立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做评估,取一个合适的价位来增发。

同理,假设当初你这个5000万的公司经营1年后是亏损的,你也不能按原来面值增发,增发的价格会低于面值。

所以,发行价格跟面值没多大关系。
再有就是公开发行,IPO,也就是所谓的上市,因为要有连续3年盈利的前提,所以公开发行的新股都溢价很多,甚至发行价比原来的净资产高几倍几十倍都有,这些主要集中在创业板上。很多股票发行前净资产也就两三块钱每股,发行价可以达到50,60都有,理由是看好以后的发展前景。

㈨ 股票发行的价格如何确定

股票发行的价格有三种确定方式:第一,平价发行,又称面额发行,是指发行人以面额作为发行价格。

第二,溢价发行,是指发行人按高于面额的价格发行。

第三,折价发行,是指发行人以低于面额的价格出售新股票。

这种方式很少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于股票面额。

㈩ 股票为什么不能折价发行

折价发行,是指股票发行价格低于股票面额。我国公司法第131条第1款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票的票面金额属于应记载事项,公司不得发行无面额股票。股票上所记载的票面金额具有以下意义:(1)发行股票筹资时,相当于票面金额的资金列入公司的注册资本;(2)股票票面金额总值即为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3)在公司注册资本额确定的前提下,通过票面金额可以确定每一股份在公司资本中所占的比列;(4)在面额发行股票时,票面金额即为发行价格。根据资本维持原则,股份有限公司在存续期间,必须维持与其资本总额相当的财产。如果允许公司折价发行股票,那么公司实收股本总额就会低于其注册资本,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不实,违反了资本维持原则。另外,根据公司法第78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即实收股本应与注册资本相一致。据此,折价发行也是不应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