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票都能上市流通吗﹖
近期我省非法发行和交易股票(份)活动有所抬头,一些市民因对证券市场缺乏了解而贸然购买,那么这些股票是否能上市?是否受国家法律保护?购买了这些股票又该怎么办?中国证监委陕西监管局负责人昨日向广大市民回答了这些问题。
非法发行股票有哪些特点
非法股票发行者在手段上花样翻新,具有较强的欺骗性,其特点是:有的以在境外上市或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为名,有的谎称即将上市的所谓“原始股”、“内部职工股”,有的承诺“保底收益”或“到期回购”等,以种种方式诱骗不明情况的投资者购买其股票(份)。他们四处散发宣传品、召开推介报告会、雇人摆摊设点或委托个别中介机构向社会公众发售公司股票(份)或权益性凭证,有的还将公司发起人股份或法人股份倒卖给社会公众,将法人股个人化、公众化,甚至有些不法分子趁机进行诈骗犯罪活动。我省一些企业、单位和个人非法股票(份)发行和交易不仅在省内,而且扩散到上海、福建、山东等地。
这些股票真能上市吗
去年以来我省先后有3家股份公司在境外上市,近期又有深圳交易所开设中小企业板的消息,有些公司和个人趁此机会,利用一些社会公众对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缺乏了解,又急于通过购买所谓的能上市股票(份)以获得丰厚收益的心理,编造各种谎言,向社会公众非法融资。一是这些公司大多数资产质量不高、盈利能力不强,达不到境内外发行上市条件;二是即使业绩好的公司,凡存在非法发行和销售转让股票(份)重大违法行为的,按规定公司也是不能上市的;第三,凡是未经正常合法方式发行的股票(份),无论在境内还是境外,都是不能上市流通的。
非法股票交易不受保护
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起三年内不得转让。一些股份制企业的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未满三年即将股份转让,属违法行为。有些企业、单位和个人,将发起人股份拆细,以种种欺骗手段向社会公众发售,实际上是以转让股份为名,行非法集资之实,也是违法行为。《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公开发行股票(份)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管部门批准。违反这一法律规定擅自公开发行的,是违法行为,根据《证券法》第175条或《刑法》第179条,都要予以查处,给予行政处理或刑事处理。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凡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受到经济损失的,只能由参与者自己承担。因此提醒广大投资者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购买了非法股票怎么办
证监委陕西监管局近日会同公安部门取缔了西安市集中非法股票(份)交易的“黑市”,对杨凌华西高科技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的非法股票发行进行了查处。陕西监管局下一步将密切关注各种以证券期货投资为名的违法犯罪活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投资者被欺骗购买了公司非法发行的股票(份)或者受让了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的股票(份),应尽快要求公司或出让人退还所募资金和同期存款利息,投资者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同时,按照我国已颁布的《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投资者也可以向批准该公司设立的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㈡ 上市公司的哪些股票可以流通法人股能流通吗
已经股改的,公司法人股可以流通,但有一定的锁定期限。
法人股是企业法人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国家允许用于经营的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
法人股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
在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法人股平均占20%左右。根据法人股认购的对象,可将法人股进一步分为境内发起法人股、外资法人股和募集法人股三个部分。日常股市中说的C股,就是进入协议转让的法人股。
㈢ 所有股票都可以到股市上进行交易吗
不是,必须是已上市的股份公司。
㈣ 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可以自由流通吗有哪些渠道
现在没有,。等到将来在新三板市场可以交易。新三板有可能下半年出台。只是有可能
㈤ 上市公司得股票是全流通得好,还是部分流通得好,为什么
上市企业全部股份都处于流动状态是不可能的。因为那意味着企业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所有者。
这里有一个问题:“所有的股份都处于流动状态”;和“所有的股份都可以流动”是两个有所区别的概念。
一般而言,如果上市企业的创始人;只是把企业上市当作一夜暴富的手段,那么其疯狂抛售其持有的股份,自然会对价格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而实现自身财富的增长,更好的办法是;让一部分股份在市场上流动,而创始人持有一部分(当然这一部分;也是可以在市场上流通的)。
㈥ 所有公司的股票都可以流通转让正确还是错误理由是什么
公司股票有法人股和流通股,流通股可以流通转让,而法人股是不能随便流通转让的。
㈦ 股票全流通是什么意思,现在是全流通吗
全流通是指承认中国股市特有的“非流通股”与“流通股”市场分裂状况下,本着尊重历史成因,公平合理地解决“非流通股”与“流通股”不平等的问题,解决“非流通股”的流通性质,从而达到中国股市全部是同股同权同价的流通股——普通股的问题。简称为“全流通”问题。所以“全流通”概念并不是简单的字面意思“全部流通(出来)”。 我国股市成立时制度上比较特殊,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中有很大一部分不能流通(即在交易所公开买卖),包括国家股,法人股等等,这就是所谓的“股权分置”或“全流通”问题。一般投资者购买的是可以流通的流通股。这就造成了很多问题。 目前正在全力推进的“股权分置”改革,就是要让所有的股票都可以自由买卖,也就是“全流通”,让股市在制度在走向完善,让其正常发挥作用。 这项改革有很多因素纠缠其中,制度上的、利益上的、操作上的等等,其中之一就是利益的再分配。
㈧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都可以自由流通转让吗
要看了,如果是上市公司,可以自由流通转让。否则就只能私下转让了。现在正在办新三板,所以部分高科技企业可以在三板市场自由转让
㈨ 并非所有股票都可以上市流通对吗
当然,股票上市流通必须经过证监会的批准,也就是所谓地上会,然后根据批准的比例,一部分股票进行上市流通,全国这许多企业,三板加起来也有三千多去股票了。
㈩ 公司的法人或原始股东的股票都上市流通了,他们可以自由买卖自己公司的股票吗
有限售期,过了之后就可以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