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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上市公司股票司法协助

发布时间: 2021-05-02 19:24:56

1. 上市公司股票可不可以转让

上市公司股票可以转让,转让方法: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一)股票的分类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二类。
记名股票是指在股东名册上登记有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址,并在股票上也注明持有人姓名或名称的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如是发起人的股票,还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无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上不记载持有人姓名或名称,可以任意转让的股票。任何人持有此种股票就是公司的股东,都可以凭持有的股票对公司主张股东权,享有该股票所代表的权利。公司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二)记名股票的转让
根据《公司法》第140条的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违反上述程序规定的股票转让,对公司不发生效力;即如果不依法办理股东变更记载手续,公司股东一切应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仍以原公司股东名册上的记载人为有效,股票受让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这里所说有记名股票还可以采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这主要是针对目前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实现了无纸化的股票交易的现实情况,无纸化记名股票的转让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进行。
为了防止个别股东利用股票转让分散或集中表决权,以达到操纵股东大会的目的,同时为了保证股利分配的顺利进行,避免发生权益纠纷,《公司法》还规定在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记名股票转让引起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上市公司的股东众多,股权转让频繁,并且是在公司之外的广大投资者中间进行的,故上市公司本身并不具备置备股东名册的信息优势和便利条件。现行《证券法》明确规定了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上市公司股东名册的置备主体。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上市公司的股票按照相关规定应全部托管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股票转让、股票质押等交易必须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证券法》第160条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向证券发行人提供证券持有人名册及其有关资料;应当根据证券登记结算的结果,确认证券持有人持有证券的事实,提供证券持有人登记资料;应当保证证券持有人名册和登记过户记录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上市公司按照委托合同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获得的股东名册,作为公司置备的股东名册。换句话说,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置备的股东名册是正本,公司置备的股东名册是副本。
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三)无记名股票的转让
依法律的原则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和现代电子技术的广泛应用,目前深、沪两地交易所均实现了股票交易的无纸化、电子化,投资者进入股市必须先到当地证券登记机构分别开立上海、深圳股票帐户,才能进行股票交易。开立股票帐户时,投资者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般为身份证),并提供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基础资料。投资者办理了股票帐户后还需在证券公司(券商)办理相应的资金帐户。投资者在办妥股票帐户及资金帐户后方可进入市场,委托券商买卖股票。目前在我国券商提供的委托方式有填单委托、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可视电话委托、委托机委托、网上委托等,券商受理客户委托并审查无误后,直接进入交易所内计算机主机进行撮合成交。交易所的自动撮合系统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即在一定价格范围内(昨收盘价的上下10%之间),优先撮合最高买入价或最低卖出价。客户在委托买卖的次交易日应到券商处办理交割,券商向客户提供的交割单需列出客户本次买卖交易的详细资料。

2. 关于上市公司法人买卖股票的问题

你好。
《证券法》有明确规定,证券从业人员(包括证券管理相关部门,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不能开立股票账户,自然就不能买卖股票了,但是可以开立基金账户买卖基金。

你说到的“知悉内幕消息的高级管理人员”应该指的是上市公司高管,这一群体不受证券约束,不属于证券从业人员,因此可以开立证券账户买卖股票。但是买自己公司的股票时,相关上市公司必须公告。

3. 法院对于已冻结的上市公司流通股股票,能否通过非交易过户先过户至债权人名下后,再予以卖出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执行股权必须经过拍卖程序,首先应当委托评估,其次待评估报告出来后送达债权,债务人。然后委托拍卖,拍卖前进行公告,拍卖后在证券市场和券商登记股权变更。

4. 上市公司赚了钱,股票持有者的股价上涨,卖出可以赚取差价。那公司派发的红利也要拿给股票持有者吗

只有持有这个上市公司的股票的人,才能享受上市公司股票分红的。那些靠股票差价赚钱的人是炒股票的人。

5. 上市公司董、监事、高管,对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6个月内买卖交易,会承担怎样的行政责任

根据《证劵法》第47条、第195条规定,上市公司董监事、高管和持有公司股票5%以上的股东,将股票在6个月内交易的,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 交易收益归上市公司;
2) 警告,可并处3-10万元罚款。

6. 法院判决上市公司为持有股票的股东办理过户登记的法律依据

一是股东名册二是变更登记。这是上市公司股东的权利。

7. 上市公司收购一家公司,这家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购买了上市公司的股票,会受到什么处罚

这个属于内幕交易行为。可能会受到行政、民事及刑事处罚。
1、行政处罚: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1倍到5倍罚款,没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处三万到60万罚款。
2、民事处罚。如果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要负民事赔偿责任。
3、如果涉及操纵证券市场的,要负刑事责任。
供你参考!

8. 假如某一上市公司被证监会要求退市了,如果持有它公司的股票该咋办呢是不是就作废了

首先,只要那家公司不破产,你的股权就不会消失,退市就是不能在沪深交易所市场交易了。但是仍然可以进行股权转让。
如果你的公司不但退市,而且破产了,那么你就真的有麻烦了,你公司的资产会被变卖然后清偿贷款,债券等,然后剩下的资产你才有资格按持股比例分成。

退市就是对在证券交易所报价交易的股票或证券予以摘牌的处理。
不再主板市场上交易。在3板市场交易。每周5交易一次。

三板市场的全称是“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于2001年7月16日正式开办。目前在三板市场由指定券商代办转让的股票有14只,其中包括水仙、粤金曼和中浩等退市股票。作为我国多层次证券市场体系的一部分,三板市场一方面为退市后的上市公司股份提供继续流通的场所,另一方面也解决了原STAQ、NET系统历史遗留的数家公司法人股流通问题。

目前拥有代办股份转让资格的券商有:申银万国、国泰君安、大鹏、国信、辽宁、闽发、广发、兴业、银河、海通、光大和招商证券等12家证券公司。投资者如要参与股份转让交易,必须开立专门的“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账户”。开户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具有代办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营业网点开立账户,并与证券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委托协议书。持有已退市公司股票的投资者要进入三板市场转让股份,也要开立此账户。

从去年9月20日开始,根据股份转让公司的质量,在三板市场上实行股份分类转让制度。净资产为负和为正的公司分别实行每周3次(周一、三、五)和5次(周一至五)的转让方式,转让委托申报时间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之后以集合竞价方式进行集中配对成交,涨、跌停板限制为5%。

三版的行情可以在在这里看
http://biz.finance.sina.com.cn/h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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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http://ke..com/view/163519.html

9. 如果一家上市公司的老板把手中的股票全部卖掉,这家公司的所有权是属于股民的,他还有控制公司的权力吗

你说的情况不可能发生,上市企业大股东手里的股票不一定是流通股。而且大股东的股票套现是有限制的。

求采纳

10. (4)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所得20 000 元。 要求: (1)计算张某当年就工资薪金收

计算某人当年的工资薪资,这个很容易啊,每个月的收入加起来就是,如果是他持有的股票去进行,所以这个和他的公司薪资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