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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有权参加公司经营管理的股票6

发布时间: 2021-05-02 20:54:10

A. 合资开一个公司,只享有公司10%的股份,现股东享有哪些权益,有权利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明细查账审核吗

一、股东权利的性质
大陆法系传统的公司法理论认为,股权既非债权,又非物权,而是基于股东地位而取得的包括财产权和经营管理权在内的多种权利的集合体。但是近年来许多学者又提出了股权所有权说,股权社员权说,股权债权说等多种学说,这些学说主张不同,差距较大。所以,现在股权的性质问题,已成为公司法理论的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
二、股东权利的定义
股东权或者股东权益简称股权,泛指公司给予股东的各种权益或者所有的权利,具体的是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股东权包括股东与财产有关的各种权益和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各种权益,是集财产与经营两种权利于一体的一种综合性的新型的独立的权利形态。
三、股东权利的内容
1、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2、股份转让权;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4、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5、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6、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权;7、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记录的查阅权;8、优先认购新股权;9、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10、权利损害救济权;11、公司重整申请权;12、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
三、股东权利受侵犯后,如何救济
股东大会(股东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大会(股东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在我国现行的公司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四、相关其它问题
1、股东会与股东大会有什么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开会,就是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开会就是股东大会,公司的形式不同也就形成了股东会与股东大会的差别。
2、出资比例与持股比例不一致情况,怎么办?
这种情况比较多,如何公司注册资本100万,甲出资20万占10%的股权,乙出资80万占90%的股权,如何操作,如何在工商局备案?
在章程中,要明确约定:
各股东按如下比例行使表决权、分红权、增加注册资本优先认缴权、转让出资时优先购买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公司法赋予的股东权利:
甲按10%行使股权,乙按90%行使股权.
并且在章程中去掉:“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权转让时,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等语句。
目前,在北京市海淀区可以自由地将出资比例与持股比例不一致情形在公司章程中备案,其它地区的工商局要视情况而定。

B. 怎么理解“买了股票就成为了公司的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

其实你的这个问题很好解决,我这样跟你说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择主席,是一人一票吗?
法律上,每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那么选择主席的时候,是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起投票选择的吗?
不是这样的,为什么呢?
有人大代表帮助我们选择,由人大代表代表我们,行使选举权。
同样的,对一家公司来说,每一个持有该公司股票的人都是股东,但不代表每个人都可以参加股东大会,如果每一个人都参加,少的公司股东也有过万人,那么开一次股东大会是不是都要找一个体育场大办特办,耗费人力物力,根本不划算,所以就有了股东代表大会,以持股比例来衡量区分。

C. 占股60%的股东未实际出资也未参与到公司运营管理的股权纠纷问题怎么解决

1、如果你说的:公司设立时约定A出资60万占60%股份于2015年3月认缴,B出资30万占30%股份于2017年3月认缴,C出资10万占10%股份于2017年3月认缴 。这个情况是经工商登记备案的,那么,从法律关系上讲,abc三人都是公司的股权按登记比例或章程约定比例享有收益权,非经协议一致或法律途径谁也不能剥夺任一方的权利。

2、公司的‘控制权’,按章程或协议约定各人的职责。
3、b可以通过协议一致或诉讼的方式取得公司其他股东的股权。

D. 股东权益达到多少控股标准时可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可以根据股份的大小给於职位吗

一般持股比列在3%以上可列席董事会了,持股比列在10%有权召集股东会了,至于根据股份的大小给予职位是不一定的,要看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定

E. 怎么理解“股票的所有者是股东,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有权参与公司管理”

这是关于公司的最初概念。股票的所有者是股东,公司是全体股东出资建立的,公司不属于任何单个股东,公司是独立的法人。
公司的管理自然是由管理层参与的(日常的管理)。大事是由董事会决定,5-19个董事。最大的决策是由股东大会决定。 股东参与公司的管理只能通过股东大会,获得多数股份的意见将得到贯彻。(一般是2/3以上通过) 当然随着公司的发展 典型的公司的控制权 已经从股东(多数股份)-----董事会----总经理(管理层)转移。
所以并不是你持有一个公司的权利,就能参与管理。(否则就乱套了)
关于此方面的知识 ,详情请阅读《现在公司与私有财产》,我的疑虑就是从此书中找到答案的。 主要是书中的第五章 关于控制权的转移的。

F. 在经营管理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一般均可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参与公司

你可以理解为合伙人就是合伙企业的股东。但是其实是有区别的,这是因为企业分为公司制企业和非公司制企业,后者不具有法人资格。公司制企业又氛围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和公司制企业的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是不同的,其存续时间、参与管理监督、对企业的权利义务也是不同,另外还有很多其他区别,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G. 懂事有权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吗

董事(Member of the Board,Director),又称执行董事,是指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济活动。占据董事职位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法人充当公司董事时,应指定一名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为代理人。
独立董事(independent director)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
董事长的英文是Chairman(准确的说是Chairman of the Board),是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理论上讲是公司管理层所有权力的来源。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从各国的公司立法看,董事长的权利不是由股东大会授予的,而是由公司法直接规定的。一般来说,董事长拥有如下几种权利:
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3.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
4.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幕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5.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6.除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外,董事长对公司重大业务和行政事项有权做出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董事长是公司董事会的领导,其职责具有组织、协调、代表的性质。董事长的权力在董事会职责范围之内,不管理公司的具体业务,一般也不进行个人决策,只在董事会开会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时才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权。

H. 我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我不参加经营管理,我有何权利

股东的权利

股东身份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参与决策权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资产收益权

《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退股权

《公司法》规定有以下情形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营利,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知情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8)股东有权参加公司经营管理的股票6扩展阅读

股东的权利

我国《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具体来说,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 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对公司重大决策问题行使表决权。

2、 选举公司董事、监事权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权。

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

4、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5、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请求权和提案权。

6、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查阅和复制权。

7、公司会计账簿查阅权。

8、 公司增资或发行新股的优先认购权。

9、 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

10、 特殊情况下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的请求权。

11、强制解散公司的权利: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用尽公司内部救济原则),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二、 股东的义务

公司股东的义务一般包括以下几项:

1、 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 公司设立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即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

参考资料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利-中国普法网-普法课堂

网络--股东权利

网络--公司法

I. 《公司法》中哪一条规定了不参与公司经营的股东也享有分配利润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有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所以分配利润是每个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股东有权参加公司经营管理的股票6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