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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不得持有股票

发布时间: 2023-08-29 09:04:21

『壹』 为什么证券公司的人不允许炒股

我国证券法明确规定了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禁止炒股,因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在买卖证券时可能与自己从事的业务发生利益冲突,也可能提前接触到一些影响证券价格的信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所以禁止其炒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态键孙他人赠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1)证券公司不得持有股票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九条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

(一)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二)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三)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四)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五)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六)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七)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亮型行为。

欺诈客户行为给客户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帆链八十四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证券交易中发现的禁止的交易行为,应当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贰』 新证券法对从业人员炒股规定

法律分析: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必须依法转让。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可以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持有、卖出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因此证券从业人员不能够买卖股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五十条 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第五十一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发行人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上市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六)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因职责、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八)因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对上市公司及其收购、重大资产交易进行管理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

(九)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第五十二条 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发行人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发行人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

『叁』 证券公司可以买股票

证券公司归属于具有发售投资理财产品资格的正规金融持牌金融机构机构,从服务平台角度来讲,证券公司的安全性也比较高。证券公司发行投资理财产品多见券商集合理财商品,可聚焦于权益类证券和股票,虽然投资比例不高,但相比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的风险度更高一些扮凳,合适具有一定风险偏好和资金能力投资者。

证券公司可以买股票吗

证券公司是能够买卖股票的,大多数证券公司都是有自营式单位,用企业自筹资金投资股市,也会有一些信托计划代理商顾客投资股市.券商的调查报告是证券公司的探讨单位的投资分析师们推出,各人的能力和职业道德规范问题,可信度不高,但是可以通过阅读他们的数据分析报告,找到有用的东西,例如公司的投资项目和盈利预测,再自己去考证一下,如果现实就能为己用.自营式单位跟研发部是两个独立单位,常常会有数据分析报告不看好而自营式单位大量买入,也存在着两个部门协调状况,相互配合它自营盘股票建仓和交货来出强烈推厅改旅荐或是不建议的报告。

证券公司是国有的吗

我国的证券公司有国有制的,也是有私有制的,只要满足证券公司的创立标准规定,都是可以创立证券公司的。证券公司的创立和运营都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规定来运歼乱营。

『肆』 在我国禁止持有、买卖股票的人员有哪些

证券法规定的禁止持有、买卖股票或者获得股票的主体主要有
(1)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因其所属机构或者组织是专业从事证券交易和证券经营业务的单位,他们不仅有获得信息的便利条件,而且有业务的优势。因此,要防止他们利用其业务和信息优势参与股票交易而不利于其他投资者,以保证证券交易活动的公开、公正。
(2)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因其参与对证券活动的监督管理,其中包括拟定和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参与对股票公开发行的审核,以及对证券活动实施调查和检查等,如果允许其参与证券交易活动,将与其所承担的职责发生利益冲突,有失公正。
(3)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
因地位、职务和与有关人员的关系,而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他们也属于禁止持有、买卖股票或者获得股票的主体范围。

『伍』 为什么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不可以炒股

由于证券业从业人员职业的特殊性,其买卖证券时可能与自己从事的业务发生利益冲突,也可能提前接触到一些影响证券价格的信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公平的交易机会,我国法律明文禁止部分从业人员不得买卖股票等规定的证券。

根据《中华人民正灶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举激扮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铅含。前款所称证券市场禁入,是指在一定期限内直至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制度。

(5)证券公司不得持有股票扩展阅读:

基金从业人员是可以进行证券投资的。

2013年新修订的《基金法》首次放开了基金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的限制。《基金法》第十八条规定,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其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进行证券投资,应当事先向基金管理人申报,并不得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发生利益冲突。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前款规定人员进行证券投资的申报、登记、审查、处置等管理制度,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2013年12月,基金业协会发布《基金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管理指引(试行)》,进一步对基金从业人员证券投资行为明确要求,指导行业做好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管理自律工作,规范基金从业人员证券投资行为。

『陆』 按照法律,证券从业人员炒股应受什么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是严禁持有或者买卖股票的。如果有违反类似规定的,应该予以处罚,证券从业人员炒股应受处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6)证券公司不得持有股票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或者证券业协会的工作人员;

故意提供虚假资料,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的,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百零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处以三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操纵证券市场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四条,违反法律规定,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五条,证券公司违反本法规定,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的,没收违法所得,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并处以非法融资融券等值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柒』 证券从业人员可以持有非上市公司股票吗比如一些公司的原始股

能。不是禁止持有股票,而是如果你持有的话,要审查你是否属于内幕交易,会很麻烦。但是你这种情况,如果股票上市,你就准备好填写无数的表格、文件,证明你不是内幕交易。包括你卖出的时候,也没有内幕。

『捌』 为什么证券从业人员不许炒股

因为证券从业人员。他们可以接触到大户和其他上市公司的一些比较敏感的信息,所以不允许他们炒股,是对其他股民的一个公平的交代。

『玖』 基金公司员工能持有股票吗

很多人一定知道,证券公司的员工是不能做股票投资的。因为证券公司的员工可以接触到一些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从而导致内幕交易,而内幕交易是不允许的。按照这个逻辑,基金公司的员工是不是就不能买自己公司发行的基金了?

如果你不太了解基金的运作,可能会认为基金公司的员工不能自己买基金。但实际上并没有规定基金公司的员工不能买自己公司的股票。不仅是基金公司的员工,基金公司自己也可以买自己的基金。

现实中,基金公司或基金公司员工自己买基丛手金的情况很常见。比如在市场低迷的时候,基金公司为了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会购买自己的基金。一个公司的员工买自己公司的基金比较常见。

那么,为什么证券公司的员工连股票都不能买,而基金公司的员工不仅可以买基金,还可以买自己公司的基金呢?你不怕内幕交易吗?显然,不禁止基金公司买自己的基金肯定是有原因的。

首先,基金经理对一只基金的操作是严格保密的,一般基金公司的员工是不可能知道基金经理对基金的操作的。

基金里的钱大部分是从投资者那里收的,不属于基金公司。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在从基金取得管理费时,有维护投资者利益的义务。但如果连基金经理操作资金的保密工作都没有做好,显然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事情就很容易发生。

所以基金经理对基金的操作是严格保密的信息,一般基金公司的员工是不可能知道的。如果你真的要费尽心思去得到,别说能不能得到,你首先要面对违法的风险。

此外,基金公司员工如果要购买基金或从事其他证券投资,需要先向基金公司申报,包括其配偶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防止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发生利益冲突。这意味着基金公司在购买自己的基金时处于监控之下。就算想搞内幕交易,也很难。

其次,基金公司员工正常购买自己的基金,不会与基金的其他投资者产生利益冲突。如果基金公司的员工买自己公司的基金和其他基金持有人有冲突,肯定是不允许买的,但其实只要正常买就不会有冲突。

公司员工购买自己公司的基金,目的是从基金净值的增加中获取利润。那么,现有基金公司的员工是否在底部买入基金,然后用其他投资者的钱去拉高肆郑伏呢?基本不存在。

因为基金公司员工用来买自己公司基金的钱会进入基金的资金池。基金经理用基金里的资金做投资的时候,是分不清哪些属于基金公司的员工,哪些属于其他投资者的,也就是说大家的起跑线其实是一样的。

况且,即使裂携是基金经理,大部分时间也控制不了一只基金的涨跌。所以,连基金经理自己都不一定知道基金的底部在哪里。一般基金公司的员工怎么知道?

所以基金公司可以自己买基金不是问题。

相关问答:证券公司发行基金吗?

证券公司不能够发行基金,只能做一些券商理财产品,(私募基金)其流动性,收益性相比开放式基金要低一点.也就是说证监会规定,证券公司不可以发行基金,只可以代销基金。

相关问答:证券公司的理财安全吗?

证券公司作为一个中介机构,其不仅仅可以自己发行理财产品,也可以代销其他金融机构的产品,比如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等等,题主说的证券公司的理财,个人认为应该是特指证券公司以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资产管理子公司的名义独自发行的理财产品,也叫券商集合理财产品。

从现在的监管制度来看,证券公司的集合理财产品安全性是没有问题的,因为资金都是通过银行账户进行监管的,只能在指定的证券账户和银行账户之间循环。但是在集合理财规范发展的前期,其实是比较乱的,那个时候被称为“代客理财”,而且也曾经出现过不少问题。但现在其实很多券商集合理财,特别是固定收益类的产品收益是很不错的,只是知名度没有公募基金、银行理财那么高。下文我将简单介绍一下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发展历史和发展现状,给大家普及一下券商集合理财的知识。

券商集合理财——资金第三方存管

顾名思义,券商集合理财就是由券商的资管部门或资管子公司面向客户发行的理财产品,按规模和认购门槛,券商的理财产品可以分为大集合和小集合。

券商大集合理财产品也就限定性的集合理财,一般的产品规模在5-10亿,客户认购门槛是5-10万,也就是类似银行理财产品这样,通常都是低风险的投资产品,比如债券型和货币型的产品。券商小集合理财产品就是类似私募基金,也叫非限定性的集合理财,客户的认购门槛是100万起,产品的规模一般相对比较小,运作也比较灵活,通常都是权益类的中高风险的产品。

限定性和非限定性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投资范围。限定性的理财产品只有20%的比例可以投资权益类资产,而非限定性是没有这个限制的。这主要是券商在2004年以前代客理财的“黑历史”所导致的监管政策。也正是这一时期的代客理财和挪用客户保证金,使得券商在行情深度的调整下纷纷出现了破产潮,从而促使整个券商行业进入了整顿期。这一时期,有包括南方证券、华夏证券、大鹏证券、汉唐证券和老联合证券等曾经的券商巨头破产整合,券商行业进行了重新洗牌,也促使了监管层出台了多项关于券商资管业务的法律法规,包括《关于证券公司从事集合性受托投资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等,同时也引入了资金的第三方存管制度。

这就回到了题主的问题,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安全性的问题。第三方存管,就是客户的资金都要交给银行这个第三方进行监督和管理,哪怕是资产管理人也无法挪用,从这一点上看,券商结合理财的资金安全性是没问题的。因为资金只能在资管证券账户和资金托管账户间流动,是无法转到其他的第三方账户的,这也是公募基金等金融机构所采取的的运作模式。

但仅仅是安全还是不够的,我们要看看券商集合理财是否可以为投资者带来超额收益。如果没有超额收益,再安全也没有实质的意义。

优秀的券商集合理财收益并不低

经历了十几年的发展,目前券商的资管能力也开始逐渐显现出实力。但在发展的初期,由于受到政策的严监管及投资限制以及投资人才力量薄弱的情况下,业绩确实做得非常一般。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券商资管和其他资管行业的管理规模数据对比可知。截止2011年底,信托资产规模4.81万亿,公募基金管理规模2.17万亿,而券商资管规模只有0.28万亿。

但是随着券商对财富管理及资产管理业务的重视以及政策的松绑,部分券商资管现在的管理能力已经和成熟度的公募基金不相上下,甚至还略占优势。

就拿类固定收益类的产品来讲,其实很多券商的产品收益是不低的,收益率相比相比银行理财产品有过之而无不及,比如在微信理财通里面就有券商的产品,好一点的券商的集合理财产品收益率高达4.5%,而同样期限的银行理财产品,现在普遍都在4%左右了,只是很多投资者不了解券商集合理财,导致其知名度并不高。

而在权益类产品上,也出现了像东方资管这样的强者,其中名声最大的就是已经离开了东方资管创业的陈光明。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陈光明管理的东方红4号这只产品。根据兴业证券研究团队的报告显示,陈光明管理期间,东方红4号取得了远超市场的超额收益,其任职期间该产品的累计回报高达457%,而同期沪深300指数的收益率仅为24.24%。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只产品不但收益率高,而且风险控制能力出色,最典型的就是其回撤。同期指数最大回撤在46.7%,而该基金的回撤只有26.97%,相比市场的回撤降低了近20个百分点。这也使得该基金在经历了哪怕2015年这样的极端市场后,依然能够在熊市中创出历史新高,这样的管理能力和管理业绩也是行业少有的了。总的来看,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是没问题的,特别是在第三方存管这样的资金监管模式下,资金是无法对外转出的。其次,在经历了十几年的发展以后,现在的券商管理能力已经得到大幅的提升了,部分优秀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也能够取得夺人眼球的成绩,有兴趣的投资者还是值得关注的。

以上就是个人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希望对你有所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