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些上市公司为什么能增发股票,这样不会损害原有股东的权益吗
上市公司能增发股票是因为具备了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比如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上市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格遵循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等等。
《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于2006年5月7日公布并于次日实施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增发股票作了相应规定。简单的讲,增加股票的发行量,更多的融资,“圈”更多的钱。
对企业是有很大的好处的,但是对市场存量资金是有压力的,是在给股市抽血。
(1)公司发行股票原股东扩展阅读:
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上市公司应在6个月内发行股票;超过6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证券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上市公司,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之日起6个月后,可再次提出证券发行申请。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应暂缓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该事项对本次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影响的,发行证券的申请应重新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
2.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会稀释原股东股权吗
法律分析:1、定向增发是一定会稀释原有股东的股权(只有特定的个人和机构才能购买新股)。2、公开增发不会稀释股权是因为所有人都可以参与买股,而且原有股东有优先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