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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持有丙上市公司股票

发布时间: 2023-09-05 18:33:06

㈠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被投资方股价上升,投资方要不要做会计处理

如果是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被投资方股价上升,投资方是不需要做任何会计处理的。等到被投资方盈利时,按实现的净损益调整投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

(1) 成本法核算的范围

①企业能够对被投资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权益法核算的范围

①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占股权的20%-50%)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1)甲公司持有丙上市公司股票扩展阅读: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账务处理。

(一)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应根据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

(二)股权持有期间,企业应于每个会计期末,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如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企业应按应事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如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则应作相反分录,但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应收股息”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分得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息”科目。

㈡ 求好心人解一道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录题

4月17日
借:交易性金额资产——成本 1560
应收股利 40
投资收益 4
贷:其他货币资金 1604

5月5日
借:银行存款 40
贷:应收股利 40

6月30日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80

7月15日
借:银行存款 1640
交易性金融资产——允价值变动 8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560
收资收益 160
借:投资收益 80
贷:允价值变动损益 80

㈢ 会计问题

主要是第三题的公允价值借贷方差额为10万元
5万=25650000-2550000-100000

㈣ 长期股权投资的一道题

你好,
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

解析:
你的这问题其实基本上理解正确了,但是你却疏忽了盈利与亏损及其相关的加减法运算关系而导致的结果,我的具体的解析如下:
我们知道会计中一般将会计的亏损表示为“负”数,即亏损800万元,就应当表示为“-800万元”的,那么在这人基础上,再来计算和调整投资收益,那么,就会有以下的计算式:
调整的净利润额=-800-(1000-600)×60%-(200-160)
那么这时你就会看到了这里减去了(1000-600)×60%的处理了,就符合了你的处理了。
那么将上式整理并计算如下:
调整的净利润额=-【800+(1000-600)×60%+(200-160)】,这个式子计算出来是一个负数,表示为亏损。那么,换个表述方式,问亏损额是多少时:
调整的净亏损额=800+(1000-600)×60%+(200-160),就是答案解析中的计算式与数据了。

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

㈤ 1 案例分析 甲公司为乙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拟通过收购丙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的股份,达到控制

(1)报告是对的,保密是不对的。证券法第八十六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2)正确。理由同上。
(3)(5)不合规。证券法第八十八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
(4)不合规。证券法第九十条第一款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六十日。
(6)不合规。证券法第九十八条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㈥ 甲公司将其所持有的乙公司的股票100万股投入丙公司 请分析三者的股权关系

甲用100万股乙公司股权换来了丙公司的股权,所以三者关系是:
甲持有丙的股份,丙持有乙100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