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市盈率高的公司为何喜欢用股票进行收购
降低风险,和收购成本,股票就是一张纸,钱的多少取决于股票背后的价值和票面价值,
㈡ 可以通过公开市场大量购买一个公司的股票,然后达到控制这个公司的目的吗
股票本身就是拿来买卖的,特别是对于A股同股同权来说,你持有的股票越多你的话语权越高,如果持股达到较高的比例,进入公司的管理层并控制公司也并非不可能。
通常情况下,一个公司的股权有几个界限,不同的股权比例所享有的权利是不一样的。
绝对控制权67%,当某一个人或者某一个机构只有一个公司67%以上的股权,那么它就可以做到100%的控制这个公司,别人反对一点作用都没有;
相对控制权51%,基本上可以很安全的控制这个公司;
安全控制权34%,一票否决权 ;
30%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线;
20%重大同业竞争警示线; 临时会议权
10%,可提出质询/调查/起诉/清算/解散公司;
5%重大股权变动警示线。
当然上面我们所说的这些股权结构是建立在同股同权的基础上,只要你的股票是通过合法合理的渠道购买的,符合监管的相关要求,那从理论上来说,通过大量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成为公司最大的股东之后,你不仅可以进公司的管理层,甚至有可能控制整个公司。
但从实际上来看,想要通过大量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控制一个公司的难度是非常大的。
关于大量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以达到控制上市公司的目的,最近几年就有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那就是万宝之争。
当股东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超过5%,按照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就必须发布公告,而一旦发布公告之后,大家知道有人要举牌上市公司,会有更多的人购入这家公司的股票,从而在短期之内推升这家公司的股价,这会让收购的成本进一步增加。
而且一旦举牌之后,就会引起上市公司管理层的警惕,他们肯定也会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反制,比如通过回购股票,以及舆论压力给收购方施加压力等等,这会大大的增加收购方的收购难度。
第二、目前大部分公司的创始团队都持有大部分的股份。
很多是上市公司为了避免控制权落入他人的手中,他们在上市的时候创始人团队所掌控的股权比例一般都很大,比如目前A股有很多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持股比例都达到30%以上,甚至有的公司董事长持股比例达到40%以上,所以即便某一个人通过公开市场购入这家公司的股票,但是想要成为第一大股东的难度也是比较大的。
第三、上市公司可能是同股不同权。
目前很多上市公司,特别是在美国上市的公司,为了保持创始团队的绝对控制权基本上都实行的是同股不同权的股票方式,这里面最典型的就是京东,阿里巴巴等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
比如在京东的股权结构当中,虽然刘强东只有15%左右的股权,但其所拥有的投票权却超过75%,相反,虽然腾讯旗下的投资公司拥有京东18%的股权,但其投票权却只有4.5%左右。 这种同股不同权的股票设置,可以让创始人团队以较少的股份掌握着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从而可以有效避免被恶意收购的目的。
第四、上市公司可以开启毒丸计划。
毒丸计划简单来说就是股权单薄反收购措施,当一个上市公司面临恶意收购的时候,上市公司公司创始团队为了保住自己的控制权,就会大量低价增发新股,让收购方手中持有的股票比例下降,从而达到稀释收购方股权的目的,比如2005年新浪在面对盛大收购的时候,就采用了这种毒丸计划,最终盛大只能无奈的放弃收购新浪的计划。
㈢ 股份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意义或功能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收购是指股权收购,指向目标公司的股东购买股份,进而获取目标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取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
并购是一种企业发展壮大的快速有效的方式,公司的重组并购非常重要,一些业绩较好的公司,以并购为契机可以快速扩大生产经营活动。在收购公司之前,从法律层面上,有一些需要准备的工作,供参考。
(一)前期准备
收购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
收购方为了保证并购交易安全,一般会委托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专业人事组成项目小组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而目标公司为了促成并购项目成功,一般需向并购方提供必要的资料,披露公司的资产、经营、财务、债权债务、组织机构以及劳动人事等信息,如果遇到恶意并购或者目标公司披露信息不真实就会对另一方造成较大的法律风险。所以,在并购的前期准备阶段,我们建议并购双方签订独家谈判协议,就并购意向、支付担保、商业秘密、披露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初步约定(收购方为上市公司,应特别注意对方的保密及信息披露支持义务),这样即可避免并购进程的随意性,又在并购前期谈判破裂的情况下保障了并购双方的利益。
(二)尽职调查
1、法律尽职调查的范围
收购方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进行资产评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构架进行详尽调查,对职工情况进行造册统计。在尽职调查阶段,律师可以就目标公司提供的材料或者以合法途径调查得到的信息进行法律评估,核实预备阶段获取的相关信息,以备收购方在信息充分的情况下作出收购决策。
对目标公司基本情况的调查核实,主要涉及以下内容(可以根据并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于调查的具体内容作适当的增加和减少):
(1)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范围。
(2)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设立及变更的有关文件,包括工商登记材料及相关主管机关的批件。
(3)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公司章程。
(4)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股东名册和持股情况。
(5)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历次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
(6)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规章制度。
(8)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他人签订收购合同。
(9)收购标的是否存在诸如设置担保、诉讼保全等在内的限制转让的情况。
(10 )对目标公司相关附属性文件的调查:
2、根据不同的收购类型,提请注意事项
不同侧重点的注意事项并不是相互独立的,因此,在收购中要将各方面的注意事项综合起来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㈣ 公司收购是指公司用现金债券或股票
企业并购又称兼并收购,是指将一个或几个企业重新组合的手段,是企业资产重组的重要形式。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企业合并成一个企业,通常是一个占主导地位的公司吸收另一个或多个公司。收购是指一家公司用现金、股票或债券购买另一家公司的股票或资产,以获得对该公司(目标公司)本身或其资产的实际控制权的行为。1、公司并购的类型。横向并购横向并购是指生产或销售相同或相似产品的公司之间的并购。横向并购有利于迅速扩大市场份额,形成生产的进一步集中。2、纵向MA纵向MA是指处于产业链上下游或有纵向合作的公司之间的并购。垂直MA的优点不仅是扩大生产规模和节约共同费用的基本特点,而且是生产过程中各环节的密切配合,加快生产进程,缩短生产周期,节约资源和能源。3.复合MA复合MA是指同一行业内横向MA与纵向MA相结合的公司并购,或者不同行业公司之间的并购。复合MA是公司发展战略和多元化经营战略的结合,有利于业务的多元化。4、现金收购现金收购是指以现金作为目标公司的支付方式。5、换股收购换股收购是指收购公司直接向目标公司股东发行股份,以换取目标公司的股份或资产。换股收购的结果是,收毁手购方收购了目标渣大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份/资产,从而成为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目标公司的部分原股东也成为收购方的新股东。这种方式避免了收购所需的巨大现金压力,但换股比例的确定比较困难,尤其是上市公司股价瞬间变化,换股价格和换股比例的确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6、杠杆收购杠杆收购又称债务收购或融资收购,是指收购方利纤梁嫌用目标公司的资产和未来收益作为抵押,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融资或大规模融资贷款,对目标公司进行收购。7、进行债基合并进行债基合并是面临破产的企业进行债务重组的一种合并方式。当被兼并企业资不抵债时,被兼并企业不需要使用资金,只承担企业的债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经债权人同意,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可以停息,部分可以用国家坏账准备金核销。同时,被兼并企业债务的偿还可以延期3至5年。8、协议收购国有股和法人股协议收购国有股和法人股是我国上市公司收购的主导方式。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分为国家股、法人股和社会流通股。一般来说,国家股和法人股占公司股份的大部分,不能在证券市场流通。收购人不可能通过购买社会流通股来控制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的受让方可以通过协议方式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9、MA和重组“包装上市”[h/]MA和重组“包装上市”,即通过并购,控股多家企业,并对这些企业进行重组,剥离出部分资产,组成资产优良的公司上市。通过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筹集资金,改善资产状况,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竞争力和盈利能力。10、买壳上市买壳上市,即收购上市公司(壳公司),然后通过增资配股的方式筹集资金,再通过反向并购的方式注入被收购企业的相关业务和资产,最后收购公司,达到间接上市的目的。买壳上市交易中,收购公司看的不是目标公司的有形资产和业务发展前景,而是目标公司的资本融资渠道。11、借壳上市借壳上市,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自己或关联企业的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达到借壳上市的目的。
㈤ 公司买自己股票回收的本质作用
可以帮助公司实施并购重组、优化治理结构、稳定股价。
股份回购是指公司收购本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是公司实施并购重组、优化治理结构、稳定股价的重要手段,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公司法》有关公司股份回购的规定进行专项修改,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次修订颇具针对性,如适当补充完善允许股份回购的情形,适当简化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将回购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的上限由5%提升至10%,允许持有期限由1年提升至3年。
(5)通过购买公司股票达到收购的目的扩展阅读:
有些上市公司还借势加码回购。如新湖中宝将拟回购金额由不低于3亿元提升至不低于5亿元,由不超过10亿元,提升至不超过15亿元。回购价格也由不超过4元/股修改为不超过4.5元/股。
此外,如吉鑫科技、辉隆股份、美盛文化、拓维信息、精工钢构、合锻智能、浙江广厦等公司也都披露了回购公告。
上市公司掏真金白银去买自家股票,回购的股份可以注销,也可以作为库存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简单来说,实施股份回购,公司股本将会暂时或永久减少,在上市公司业绩不变的情况下,每股净资产将增厚,每股含金量提高。
㈥ 收购公司 在别人不同意或不知道的情况下,是不是可以偷偷的购买别人公司的股票或股份来达到目的 谁知
可以,关于你说的问题,既然那些股份不是掌控在一个人手上,那么就无从说这个公司是由某个人所有。在融资之后股份本身就是公司所有权了。所以这并不存在所谓不同意或者不知道的事情。但在中国,这个事情在实施上有困难,因为似乎大多数的公司股票并不是在市面上全流通的,所以很难不知不觉地买到足以控制股权的份额。而且主要股东也并非匿名的
㈦ 什么是上市公司收购其意义是什么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投资者依法购买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上市的股份,从而获得该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行为。
意义: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投资者公开收购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依法发行上市的的股份以曲线收购达到对该公司控股或者合并目的的行为。其主要内涵可作如下理解:
其一,上市公司收购的目标是上市公司,收购的标的物是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而不是目标公司的具体资产;
其二,上市公司收购的主体是投资者,投资者即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经济实体;
其三,收购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股或者取得控制权。收购成功后,收购方一般并不将目标公司的法人资格解散,更不会将目标公司的上市资格主动取消。在中国,保持上市公司的上市资格,并利用该宝贵的壳资源从事资本运作以获得发展,是收购的终极目的。
㈧ 怎样利用股票收购上市公司
如果目标公司是全流通,就有可能通过在二级市场上购买股票进行收购
拥有目标公司股票达5%,必须公告,达30%,要么减持,要么发出全面要约收购,然后购买愿意出让股东的股票,完成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