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经常听到香港有大股东配售股份(还有折价的),请问大股东配售股份是什么意思
配股
配股是上市公司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依据有关规定和相应程序,旨在向原股东进一步发行新股、筹集资金的行为。
转配股
转配股是我国股票市场特有的产物。国有股、法人股的持有者放弃配股权,将配股权有偿转让给其他法人或社会公众,这些法人或社会公众行使相应的配股权时所认购的新股,就是转配股。
② 公司股东明知公司亏损抛售股票违法吗
在亏损信息披露前,股东利用提前知道相关内幕信息的优势,进行减持的话,涉嫌内幕交易罪.
内幕交易罪,是指评判或者通晓股票、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股票、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或者单位,在涉及股票、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支股票、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股票、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其中,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过受超过净资产百分之十以上的重大损失属于内幕消息.
香港上市公司的股东可以设立基金公司买卖本公司的股票。
④ 如果股东将上市公司的股票全部抛售而无人接盘,那么上市公司会破产吗股票价格是怎么衡量的
只卖而无人买,那交易就不会成功,公司资产并不损失
⑤ 港股股东减持规定
根据港交所规定,港股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事、高管减持股票需要公告证券的交易方式、交易申报、锁定期和减持数量等方面。
由于上市公司董事、高管会较多参与管理上市公司事务,香港市场对他们提出的披露要求也更多。其必须披露的信息包括四类: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任何股份权益,且不只限于有投票权的股份;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任何关联企业的股份权益;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债券权益;所持有的上市公司任何关联企业的债券权益。同时,董事和高管必须披露所有交易,没有比例界限,即便持有极少量的股份或者债券也要进行披露。并且,控股股东在公司上市后,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上市之日起7至12个月内不得丧失上市公司控股地位;控股股东质桥带押上市公司股票必须如实披露等等。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涉及股东减持唯消吵或者增持股份,导致股东持有、控制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应当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本办法的规定;指侍因实施改革方案引发要约收购义务的,经申请可免予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⑥ 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的股票可以卖吗
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的股票是可以进行售卖的,但是在其抛售股票时,会导致该股票的股价下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七条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
第三十八条依法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买卖。
第三十九条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6)香港上市公司股东抛售股票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⑦ 港股上市后股东多久可以减持
港股上市后要半年以上股东才能减持,这是港股的规定,也是他的政策
⑧ 公司股东减持,出售公司股票意味着什么
在股票市场中很多主要的股东都会在适当的时机选择减持所持股份,有的是为了改善自身的生活,还有的是为了投资其他公司需要资金,也有就是对于股价自身过高的担忧向市场投放需要冷静的信息一面给大部分投资者造成更大的影响。总归来讲就是要么是资金的需要,要么就是对于市场释放相应的信息。
还有就是限售的股份,很多企业在上市后存在限售的股票,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够被解禁出售,一般来讲为3年的时间。
而这些股份在资金手中除了占股以及享有股东权利以外并没有其他作用,有的股东就去质押股份然后换成金钱来运转,但是质押股份并不是白白质押后拿资金出来,而是需要付出利息代价。
而并不是每位股东都认可这样的事情,就存在出售自己的股份来获取资金来源,也就形成了当大量解禁潮来时,很多大股东在减持自己的持股以获得资金。
(8)香港上市公司股东抛售股票扩展阅读
1、大股东减持股份及减持数量大小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其他股东持股比例等相关
2、减持多发生在业绩差的公司;
3、减持多发生在成熟期或衰退期行业的公司(成熟型公司或衰退型公司),对于成长型公司,很少发生减持;
4、公司估值过高不利于公司发展,创业板的高发行价发挥了反作用力,减持的高额收益减弱了高管们推动公司持续发展的动力。但辩证来看,高管减持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帮助创业板市场挤掉泡沫,加速创业板估值的理性回归。
5、财务投资者看重的是短期盈利,战略投资者看重的是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投资者减持,往往是因为对企业长期不看好,这也会成为股价的负面信号。
⑨ 香港上市公司原始股东股票 上市流通有什么规定
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原始股东股票上市流通规定如下:
1. 邮轮安排(Lock-up arrangement):邮轮安排通常是指公司发行股份时与参与认购的原始股东签订的协议,规定了原始股东出售股份的限制。根据港交所的规定,上市公司建议与其在上市当天作为原始股东的个人或机构签订邮轮协议,约定初始流通股份比例和流通时间等,并尽量在协议期间内不对流通的股份进行发行和分销。
2. 测试轮启备售(Market testing):测试轮售认购是指在公司上市前,证券经纪公司或其他认购人(例如境外投资者)在香港等地进行成交测试,以评估市场对公司股票认购需求和可行性的程序。根据港交所的规定,在测试轮售期间,原始股东和关联方只能进行特定的认购和释放。
3. 监管冻结期(Regulatory lock-up):监管冻结期是指香港交易所的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在上市后一段时间内限制原始股东出售股票的期间。悄手毁具体的冻结期取决于上市公司的情况,一般在公司上市后6个月至12个月之间。
4. 份额释售(Share release):份额释售通常指公司在测试轮售和监薯誉管冻结期结束后,可以释放原始股东股票限制。具体的释放条件和时间,以公司公告和港交所相关规定为准。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的规定,原始股东和关联方在公司上市后有一定的限制和冻结期,以控制股票流通量的合理增长,维护市场稳定。对于香港上市公司及其原始股东,有关规定和实际操作要求,建议咨询专业机构或律师以便确保合规。